东兰县人民政府关于红水河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东兰县人民政府
关于红水河流域实施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对天然水域渔业资源的保护,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有关规定和《农业部关于发布珠江、闽江及海南省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精神,从2018年起,全面实施红水河流域禁渔期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时间:2020年3月1日0时至2020年6月30日24时。
二、禁渔范围:东兰县辖区内红水河流域。
三、禁止作业类型:除休闲渔业、娱乐性垂钓(无船、艇等载具)外的所有捕捞作业类型。因养殖生产或科研调查需采捕天然渔业资源的,须经自治区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县公安、农业农村、交通运输、海事、水利、市场监管、文广体旅、生态环境等部门以及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要互相配合,广泛宣传动员,强化执法管理,确保禁渔期制度顺利实施。违反禁渔期规定的,由公安、农业农村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广大人民群众要牢固树立遵纪守法和保护渔业资源的意识,自觉抵制各类非法捕捞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东兰县辖区内红水河流域禁渔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举报电话:110、0778-6322543、0778-6322562
特此通告
东兰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6日
东兰县融媒体中心
投稿邮箱:dlrmt888@163.com
文稿请附上图片或小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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