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672 证券简称:上峰水泥公告编号:2016-33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已于 2016
年 4月 23日到期届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决议,同意选举俞光明先生、杨锡晓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见附件),将与经公司 2015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股东监事候选人通过公司 2015年度股东选举之日起计算。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俞光明,男,1970年2月出生,1995年7月入党,历任诸暨上峰水泥厂工艺员、化验室主任,浙江上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生产副厂长、副总经理,2011年8月任杭州航民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4年12月任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部长,2014年12月至今任怀宁上峰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
杨锡晓,男,1964年3月出生,大学学历,近5年来一直在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工作,历任综合部长,总经理助理。
俞光明先生、杨锡晓先生均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没有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不存在《公司
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属于 2014 年八部委联合印发的《“构建诚信 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规定的“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