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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带货套路深,坑位费几十万卖货几百块

钓鱼比赛视频钓友圈2023-06-19 10:29:15A+A-

今日,20万请网红带货,结果3个月仅成交了278元的话题在微博上了热搜~

据网友们分享,起因是广西南宁一家商贸公司,请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女艺人曹某某直播带货,交了7万元预付款后,曹某某带货3个多月仅完成278元的销售额,该公司要求退还直播服务费遭拒。

据爆料信息,南宁某商贸公司主要经营迷你榨汁机、加湿器等小百货。2022年1月,该公司看中上海某网络公司旗下的艺人曹某某,曹某某参演了国内不少知名古装剧,有一定影响力。去年1月9日,两家公司签订了合同,由曹某某直播带货,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20万元直播服务费,在2022年4月30日之前,曹某某在直播间销售额要达到100万元;如果未达到,上海某网络公司要退还直播服务费,并支付已付金额100%的违约金。

签订直播服务合同后,去年1月21日,南宁某商贸公司支付了7万元的直播服务预付款。之后,曹某某在直播间仅成交278元,未达到销售目标。这其中包括,2022年3月3日卖出加湿器5个退货2个;3月11日销售的14个小化妆镜退货3个等,销售成交“惨淡”。 由于未达到销售目标,南宁某商贸公司要求上海某网络公司按合同约定退款,经核算,双方确认某网络公司应退还原告69722元。但某网络公司至今未退款。

南宁某商贸公司只好将其起诉到了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上海某网络公司拒不到庭,法院缺席审理。好在法律是公证的,审理认为,双方的合同合法有效,上海某网络公司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直播任务,除了退还南宁某商贸公司69722元服务费外,还要支付69722元违约金。主办法官告诉记者,南宁某商贸公司能胜诉,是因为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了双方的责权利。

此前,也有主播曾因带货销售额太低引发纠纷。

2022年初,江苏苏州某公司花20万元请“大V”直播带货,结果仅成交2笔,销售额不足500元,遂起诉“大V”账号所属的文化公司要求退款。后来也胜诉了,因双方约定服务费按实际完成比率退还,该院判决被告退还服务费199817.6元。

直播带货作为一种新型销售模式,服务费不低,商家要谨慎选择直播平台,尤其是签订合同要慎重,对可能出现的结果要全面预测并在合同条款中进行防范,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可盲目相信网红主播或艺人的带货能力,以免得不偿失。

消费者需理性消费,不要盲目跟风,过于看重数据、形式,忽略对于产品本身的真实需求及对于购买渠道的选择。

企业或商家应谨慎选择的销售渠道,诚信经营、规范管理,靠过硬的产品质量赢得消费者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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