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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罚款!未来4个月,这些事千万不能做……

钓鱼法规钓友圈2023-06-17 23:30:29A+A-

即将进入3月

阳光明媚、春暖花开

最近天气真不错

拎着网兜去钓鱼

很是惬意

既亲近了自然又放松了心情

双流区境内水系发达

渔业资源丰富

但是

喜欢钓鱼的朋友们

注意啦

从3月份起

正式进入禁渔期

那么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

有哪些行为不能做呢?

双双来给大家摆一下

禁渔这个“龙门阵”

↓↓

注意啦!春季禁渔期来了

每年的3-6月份

各种鱼类进入繁殖期

这段时间里双流区各大天然生态水域

也相继投放了大量鱼苗

明令禁止钓鱼

流经双流区域内的天然水域

包括金马河,锦江,江安河,大坝沟,黄堰河、栏杆堰、朱家沟、青兰沟、红兰沟,杨柳河,沙子河,泉水河、鲢鱼洞支渠,白河等九大流域及辖区内其他天然水域。

从去年9月起

成都市天然水域禁捕暂定10年禁止生产性捕捞只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娱乐性垂钓(城市公园范围按公园管理要求常年禁止垂钓)但是

请注意↓↓↓春季禁渔期时间

每年的3月1日-6月30日

按渔业法要求

在这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和游钓,严禁扎巢取卵、挖沙采石和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农业农村局

组成的联合执法组

近日持续对双流区黄龙溪镇

锦江流域开展突击检查

并张贴禁渔期告知书

加强宣传与执法检查

严厉打击和处罚

对禁渔期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

动真格!吹响“禁渔”执法行动集结号!直击!执法一线

2月22日下午14点,联合执法组对黄龙溪镇锦江流域沿线巡查,发现有10余名市民在河边垂钓作业,并且一人多杆,执法人员上前制止并予以严肃批评教育,工作人员则发放禁渔期宣传资料。对情形恶劣者开具“证据登记保存清单”“渔业行政违法行为告知书”收缴其所有渔具

警告!罚款!

“第一次我们发现在禁渔期进行游钓活动的市民,会给予书面警告;如果第二次再发现的话就会给予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双流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表示,经过为期半天的执法检查,对2人开具了书面警告处罚书,收缴渔具一套,鱼竿5根,暂未有发现渔获物。

据悉,自双流区开展春季禁渔工作以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会同区农业农村局下发了《关于春季禁渔的通告》和《关于做好2021年春季禁渔工作的通知》,发动各镇(街道)开展禁渔宣传和禁渔巡查工作。同时,执法人员还将在双流区西航港街道江安河、黄水镇金马河、黄龙溪麓溪河和锦江流域等自然河流多次开展执法检查。

不要以为这样就完了,有些人自作聪明,以为“偷偷摸摸”的就不得遭,电鱼、使用网钩、地笼等非法捕捞躲到“卡卡角角”也要遭,而且还有严厉的处罚

等着你。所以,禁渔期千万不要捕鱼,小心警察叔叔找上你,如果实在想钓鱼,大家可以选择人工鱼塘,同样可以过瘾,还可以赏花看景。

除了禁止捕捞和游钓

禁渔期这段时间

双流的河鲜也要严查

↓↓↓

小心啦!售卖野生河鲜要遭起成都农产品中心批发市场

该市场相关负责人表示,已将《双流区春季禁渔期通告》宣传单发放至每户水产经营店,并张贴在显眼位置。

检查组深入双流各大餐饮店

发放《双流区春季禁渔期通告》,并检查店内的水产区。石爬子和水峰子都属于野生类鱼禁止销售,即便鱼缸区是空着的,也要把牌子取下,避免误导消费者。

严厉整治禁渔期

违法捕捞、运输、经营

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

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双流区农业农村局水产站站长苏秀梅

“我们还将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执法局以及区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长期常态化地开展联合执法,对双流区金马河、锦江等9大流域以及成都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单位进行检查巡查执法处罚,从源头做好‘全区天然水域全面禁捕’工作,禁止非法捕获的渔获物在各个市场销售、加工和利用。”

再次重申!!这些行为是违法的

在禁渔期内发生的电、毒、炸鱼等违法行为;

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从事游钓和水禽放养及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的,给予警告,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并处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销售、收购在禁渔区、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的,没收非法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可并处相当于实物价值1至5倍的罚款;

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持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老话说:

劝君莫食三月鲫,万千鱼仔在腹中。

对违反禁渔期管理规定的

单位和个人

将严格依法查处

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发现身边有破坏渔业资源的行为

欢迎广大市民们积极拨打电话

85773191(区农业农村局)

85810555(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进行举报

为了我们的生态环境

转告身边的人

捕鱼的网网钩钩叉叉

请赶快收起来啦!

记者:李炅伟编辑:魏舒婷审核:刘薇、余淼来源:空港融媒

欢迎双粉儿在右下方“写留言”

双双每条都会很认真的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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