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到低消200的KTV消费,结账时傻了眼:啤酒38元一瓶,谁定的价
导读:男子到低消200的KTV消费,结账时傻了眼:啤酒38元一瓶,谁定的价
大家都听说过人吃“霸王餐”,就是白吃白喝不给钱,但是你听说过唱“霸王歌”吗?近日,石家庄市一家KTV里,一男子唱完歌后嫌消费太贵而拒绝买单,店家无奈报警。
6月10日凌晨,石家庄市沿西综合警务服务站的民警接到辖区一个商户的报警,称有一位顾客在消费完后,嫌太贵不买单,并在现场和他们发生了争执。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现场,在KTV的包间内见到了这位唱“霸王歌”的男子。
包间内除男子外,还有一名陪酒佳丽,这名吴姓男子对民警说,他不是不买单,而是觉得KTV收费不合理,刚开始来的时候,说是200块钱的低消唱会歌,结果结账时让他傻了眼,中间他叫了20多瓶啤酒,后面又来一位服务人员,说是公主,就这样消费高达一千七八,这让他万万没想到。
服务员拿来账单向民警解释说,吴先生仅酒水钱就消费了800多元,加上低消200元以及陪酒佳丽的小费,一共消费了1780元,由于吴先生对费用金额提出了异议,商家表示可以给他打个折,折后是1480元,可吴先生依然不同意并与他们发生争执,他们这才报了警。
既然是消费明细记载得清清楚楚并且商家也同意为吴先生打折,那吴先生为什么还是不愿买单呢?吴先生表示,酒水确实是自己点的,但自始至终,服务员只向他说了有200元的低消,其他收费,包括酒水,服务员,陪酒佳丽这些都没有向他说明收费标准,他稀里糊涂的被商家套路了,所以,这单他不愿买。
同时,他还质疑商家酒水的价格,20多瓶啤酒800多元,换算下来就是38元一瓶,这样的价格简直就是抢钱,况且点酒的时候,也没人告诉他酒水的价格,他直接质问商家:“这是谁定的价?”一听这话,商家也是火大,他们这个价格已经卖了好几年了,这定价未必还要事先给顾客商量?并且结账的时候,消费明细上价格是清清楚楚的,并不存在故意隐瞒。同时,吴先生来消费时,他们作为商家还主动给他送了果盘和一些酒水,该送的都送了,吴先生的这种做法实在是过分。“他就是不想给陪酒佳丽的钱。”服务员给民警这样说。
双方就这个问题一直争执不下,民警建议让负责人前来一起协商,但不管怎么说,消费了不买单的行为确实不对,作为商家在消费前没有给顾客说明价格也存在一定的错误。KTV经理赶来后向吴先生解释,这38元一瓶的青岛在KTV都是这个价,你也不是第一来KTV消费,应该知道。听完这话吴先生却这样说。
“我没来过KTV,今天第一次。”
陪酒佳丽:“你今天第一次来的话咱俩不可能认识。”
“今天是第一次我自己来,以前都是朋友叫我过来玩的,我不买单。”
就这样又僵持了一个小时,民警给双方做了大量调解工作,最后商家表示全部消费只收吴先生1100元,并再送两瓶青岛啤酒,吴先生没有坚持,同意了这个方案,双方握手言和。
这件事说到底就是商家没有明码标价造成的,小编认为,无论是商品还是服务,只有做到价格透明,才能避免欺诈或者诱导消费者。而在现实中,一些商家为了达到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目的,手段往往无所不用其极。比如藏头露尾,就像这家KTV一样,只对消费者说了低消以达到吸引的目的,对消费内容却标注不全,甚至不告诉酒水价格。加之消费金额往往在事后计算所得,此时已形成了消费事实,消费者常常处于无法自证的尴尬境地,只有乖乖掏钱。
小编觉得,吴先生的做法虽然有些离谱,但他恰恰从某种意义上来说维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消费者就应该明明白白消费,不去当冤大头,当然,作为消费者享受了服务,就应该支付相应的服务费,吃霸王餐,唱霸王歌都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你要是长期这样,那就可能构成犯罪了。各位读者,你们觉得吴先生的这种做法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