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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宝钗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浮漂钓友圈2023-07-13 11:16:24A+A-

薛宝钗是深具愤世嫉俗、淡泊出世精神的完美女性形象!

节录郑无极《论宝钗》第一章:

第一章:“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愤世嫉俗的薛宝钗

对于那些熟悉传统红学观点,却不曾自己认真阅读过原著原文的读者来说,他们看见本章的副标题一定会感到惊奇:薛宝钗这个人物形象竟然与“愤世嫉俗”四字相联系到了一起,这不是奇怪了么?不错,自清代晚期拥林派的观点在红学领域占据主导地位以来,《红楼梦》中的薛宝钗就一直被描绘成一个所谓的“世故圆滑”、“精于逢迎”的“势利小人”。1949年以后,尤其是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后,随着所谓的“反封建”红学的确立,这种观点更是被官方红学会宣传到几乎家喻户晓的程度。这一时期的红学著作可谓汗牛充栋,但在提及薛宝钗这一形象时,却几乎都是异口同声地按照上述定性来进行人物分析,并不遗余力地寻找着各种“罪证”来证明宝钗是如何如何讨好家长、如何如何谋夺“宝二奶奶”之位的。排开程高本后四十回中的诸多事例不论,这些官方红学家从前八十回中罗织出来的“罪证”主要有三:一是第22回,宝钗过生日,贾母让宝钗点戏、点菜,“宝钗深知贾母年老人,喜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食,便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二是同回中元春制灯谜诗,让大家猜,宝钗等人虽然“一见就猜着了”,却“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三是第35回,贾母与凤姐逗笑之际,宝钗一旁笑道:“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他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传统红学对于这三件事的评价皆是所谓的“虚伪令人作呕”。一时间,仿佛坐实了宝钗所谓的“世故”、“虚伪”等罪名。然而,这样的论述,真的符合原著中的客观实际吗?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钗真的是如此不堪的一个角色吗?真实的答案当然是否定的,而且事实还正好与之相反。如果读者肯于沉下心来,认真仔细地推敲原著原文的话,就不难发现,曹雪芹笔下的薛宝钗恰恰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女子。她不仅没有什么“势利”、“虚伪”之处,相反,倒是根本不屑于迎逢家长和权贵。甚至,她还一再因为自己耿直不屈的个性而得罪贾母、贾政这样的荣国府内的权势人物。她对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即官方红学会所宣称的“封建社会”,也是持有强烈而激进的批判态度!套用现在的话说,宝钗不仅不是什么“封建淑女”,简直是一个“右派愤青”!为什么会是这样的呢?且听笔者徐徐道来。我们得先从宝钗以个性得罪家长以及不屑于皇妃恩赏三件事说起。

传统红学将宝钗打成所谓的“势利”之人,但曹雪芹却在脂评本的前八十回中,给出两个明显与之相反,且堪称经典的情节:一是第22回中宝钗以一首《更香谜》大扫贾政之兴,二是第40回中宝钗以蘅芜苑“雪洞”一般的居室布置,惹贾母大不高兴。我们先来说第一件,看宝钗是如何得罪贾政的。宝钗之《更香谜》全文如下:

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

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

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

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

这是一首作于元宵佳节的灯谜诗,其谜底是更香。虽然表面上只是一种游戏文字,但从诗的内容来看,这里宝钗也正巧借了更香燃烧的特点,倾泻出了自己心中郁结已久的愤懑和愁怅:“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宝钗全诗,以一位罢朝归隐的高洁之士自况。退隐独居以后,他(她)不以“琴边衾里”的男欢女爱、娱嬉逸乐自慰,但为自己的理想不能实现,正气不能伸张而忧心如焚、彻夜难眼。是信念与现实的矛盾,让他(她)日日“焦首”,夜夜“煎心”,使他(她)大感“光阴荏苒” 的“当惜”。至于世事人言,荣辱得失,也就只能付与苍天,“风雨阴晴任变迁”了。

我们先不说宝钗为何会有这种愤懑、忧虑之情(这一点留着后面讨论),单看“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这样的诗句出现在此时此刻,就非常不符合常规。按说,此时正值元宵佳节,合家欢聚。晚辈们应制作灯谜,无论如何,也应该添些吉利的话语才对。可宝钗却如此毫无顾忌地写下诸如“焦首”、“煎心”一类的悲愤之语,不仅远较前面元,迎、探、惜四人的灯谜更为不祥,而且不论是字面上,还是情感上,都要露骨得多。她难道就不怕会因此而开罪于家长么?果然,贾政读了宝钗此迷心里便立即有了别的想法:

贾政看完,心内自忖道:“此物还倒有限,只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想到此处,愈觉烦闷,竟大有悲戚之状,因而将适才的精神减去十分之八九,只垂头沉思。(蒙府本、戚序本、己酉本第22回)

请注意所谓“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你看,在未来的公公贾政的心目中,宝姑娘的形象已经定格成这个样子!而事实上,这一节所对应的回目就叫做“观灯谜贾政悲谶语”。那么,元宵节赏灯谜,贾政为什么会悲?因为他先从前面元、迎、探、惜的灯谜诗那里品出了别样的含义而感觉“不祥”,这里宝钗又毫不顾忌地大书“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更是大扫其兴,让他以为是“更觉不祥”。他当然会“愈觉烦闷,竟大有悲戚之状”!

只因为心中有愤懑、忧虑之情难以遏抑,宝钗便不顾家长在前当图吉利的世俗规矩而任情写作,以至于立即就在后者心中留下诸如“更觉不祥”、“非永远福寿之辈”的负面印象。请问,这是什么“世故圆滑”、“精于逢迎”的“势利小人”做的出来的吗?须知贾政正是贾宝玉之父,且系贾母所更为宠爱的一个儿子,在荣国府中的地位非常显赫。假如宝钗真存有谋夺宝二奶奶之心,她岂能如此放纵个性、如此轻易地得罪未来的公公?这明显是传统红学无论如何也不能自圆其说的一个地方!

当然了,说到这个地方,那些坚持传统红学观念的人们也一定会提出自己的反驳。他们说,这一组灯谜诗分明是对众姐妹日后命运的一种暗示,而且当时元春、迎春、探春、惜春的灯谜诗,看上去也都不怎么吉利。那么,为什么惟独宝钗的《更香谜》可以说是表现了她的放纵个性和愤世嫉俗呢?像这样的质问,粗听上去,也似乎颇有一些道理。然而,细细思之,却又实在是似是而非!这里的关键是,提出此种疑问和反驳的这些论者,并没有弄清楚宝钗《更香谜》与其它几首灯谜诗的一些根本性的区别!

首先,四春的灯谜诗与宝钗的《更香谜》,虽然可以笼统地说是“都不吉利”。但如果认真地讨论一下她们的诗如何个不吉利法,两者之间却又有着明显的不同!四春的诗不过是间或有些不吉利的话语,远非句句都是悲愤之语,甚至其中还有相当吉祥的词句。像元春诗中的“能使妖魔胆尽摧”、探春诗中的“阶下儿童仰面时,清明妆点最堪宜”、惜春诗中的“莫道此生沉黑海,性中自有大光明”等等。即使是不大会作诗,经常闹出“错句”、“错韵”一类笑话的“二木头”迎春,其诗的起首之句也是一句符合当时“政治正确”及“主旋律”的话语:“天运人功理不穷”。这几个人诗中的所谓“不吉利”,实际上完全是旁人有意往深里揣摩,才品得出来的。如果不是贾政刻意那样想,像元春的诗,甚至可以理解成相当吉祥的意思。想想看,能让危害人们的“妖魔”全都“胆尽摧”,还不好吗?可见,元、迎、探、惜,她们作为写诗人,其主观上是并没有故意把诗歌写的“不吉利”的意图的!但宝钗的《更香谜》却与此大不相同。不仅写的极为露骨,而且几乎句句都是很不吉利的话语。像“焦首朝朝还暮暮,煎心日日复年年”这样的诗句,即使是不懂诗的人也一眼看得出来,写下这种词句的人,其主观上就有大发悲音的意图!更何况,这一联的其前与其后还有“朝罢谁携两袖烟,琴边衾里总无缘”、“晓筹不用鸡人报,五夜无烦侍女添”、“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这样的句子。可以说全诗无一处吉祥的用语。所以,贾政在读了四春的灯谜诗以后,他的感觉仅仅是“不祥”(原文:“今乃上元佳节,如何皆作此不祥之物为戏耶”),在读了宝钗的《更香谜》以后,他的感觉却是“更觉不祥”(原文:“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在读了四春的灯谜诗之后,贾政的心理反应仅仅是“心内愈思愈闷”——只是“闷”而已,还并没有“悲”,尚不能照应回目中所谓“制灯迷贾政悲谶语”的提示。可在读了宝钗的《更香谜》之后,他却“愈觉烦闷,大有悲戚之状”——已经由“闷”上升为“悲”,把个“悲谶语”的“悲”字给完全地突现出来了!显然,贾政在感觉上和心理反应上的这种明显的差异,反过来也正说明了四春与宝钗在作诗的主观意志方面的本质区别!

第二,从遣词用句上看,宝钗的《更香谜》与四春的灯谜诗也有很大的不同。四春的灯谜诗或许还可以说是对她们日后命运的一种单纯的暗示。但宝钗《更香谜》则远不是这样简单。因为《更香谜》中有很多词汇,同宝钗日后的命运遭际根本就扯不上边,却明显是与以贾政为代表的一帮世俗官僚针锋相对的。比如,“朝罢”、“鸡人”两个词汇。官员下朝或离职,或可称为“朝罢”。宝钗又不可能做官(一是宝钗身为女子,不可能自己出去做官;二是后文中,贾宝玉也不可能为官做宰,从而封妻荫子),何来的“朝罢”?“鸡人”是宫廷中的报时官,更与一般大家闺秀的生活没有任何交叉点!如果作者写这么一首《更香谜》的目的,只是单纯地为了预示宝钗日后的命运,此刻又哪里有必要扯到什么“朝罢”、“鸡人”上去呢?有人为了维护所谓的“预示命运”说,在这里强辩了一句,说:“以臣朝君来比妻侍夫大概并无不妥吧,特别是用以说宝钗。”(见蔡义江《红楼梦诗词鉴赏》)言下之意,如果把贾宝玉比做皇帝,把薛宝钗比做朝臣,似乎就可以解释这里出现的“朝罢”、“鸡人”等词汇。但实际上,即使按这个说法,也是完全解释不通的。因为“朝罢”的意思是,臣属离开朝廷,离开君王的住所和办公的地方,而不是君王离开皇宫而别走。所以,如果一定要用“臣朝君”来比喻宝钗对宝玉的“妻侍夫”的话,小说后来的结局就不应该是宝玉出家为僧,而应该是宝钗离开宝玉和贾氏之门而出走才对!可难道宝钗也会像娜拉一样走出“玩偶之家”么?可见,作者的用意绝不在于此。要真正理解宝钗诗中出现的“朝罢”、“鸡人”等词汇,恐怕还是得回到我们上面的解释才行——那宝钗明显是以一位罢朝归隐的高洁之士自况,所以,诗中才会出现标志着离主人公开朝堂及宫廷的所谓“朝罢”和“晓筹不用鸡人报”的用语。而有意思的是,就在宝钗等人正在构思写灯谜诗的时候,作者还假作不经意地点出了一句:此刻正值“贾政朝罢”,回到了家。这两个“朝罢”,其针锋相对的用意就再明显不过了:宝钗在自己的灯谜诗中,起首一句便用上“朝罢”一语,分明是要以此“朝罢”与彼“朝罢”唱反调呵!宝钗的目的,正是要通过塑造一个愤世忧国的退隐之士的形象,来与那些庸庸碌碌、尸位素餐的世俗官僚分庭抗礼!如此针尖对麦芒,也难怪贾政读了,立即就感到了思想上的冲突和震撼,觉得“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并把自己情绪也从“烦闷”带进了“悲戚”之中。故而,所谓的“制灯迷贾政悲谶语”,这里贾政所“悲”的“谶语”,与其说是对宝钗日后关于爱情、婚姻方面的命运的预示,还不如说是直接预告了宝钗这种愤世嫉俗的思想,势必与世俗世界产生激烈冲突的结局。一句话,其所“谶”的并不是宝钗的爱情、婚姻,而是她的政治理念。所以,如果说四春的灯谜诗只是客观上写的不吉利,其主观上没有任何发挥,那还是很好理解的。但如果把同样的解释搬到宝钗身上,并试图以此来抹杀宝钗的《更香谜》在所有灯谜诗当中的独特性,那就是完全说不通的了。

第三,从灯谜诗的体裁来看,作者也有意将宝钗的《更香谜》与四春的灯谜诗作了区隔,并突出了前者的独特性。在这里,四春的灯谜诗,全都属于七绝,每首诗只有四句。惟有宝钗的《更香谜》属于七律,有八句之多!按,搜遍《红楼梦》全书,小说中那些的灯谜诗(包括第50到51回的那一组元宵灯谜诗),要么是七言的单句短语(比如,第50回中李纨、李绮、李纹的单句诗谜),要么是六句、二十四言的小令(比如,第50回中史湘云的《溪壑分离谜》),要么是四句、二十八言的绝句(比如,第22回中四春的灯谜诗、第50回中宝玉、黛玉、宝钗的灯谜诗以及第51回中薛宝琴的十首《怀古绝句》),还没有哪一首是达到了八句、五十六言之多的。而宝钗的这一首《更香谜》,却是全书中唯一的例外。如果作者创作这首诗的目的,也同四春的灯谜诗一样,只是要简单地预示这个人物后来的一些遭际,他只需要按照统一的体例,把它也写成是四句、二十八言的绝句即可,又何必专门在体裁上使其别具一格,成为八句、五十六言的律诗呢?显然,合理的解释只能有一种,即这首诗绝不是在简单地预示人物的命运,它更预告了一种思想的命运——宝钗的那种忧世、愤世的精神,必然与世俗的当权者发生冲突的命运!

将以上三点综合起来,结论是不言而喻的。很显然,来自传统红学的质疑与反驳,并不能动摇我们最初的论点。若当真按照原著中的文字,认真地推敲下去,只会使其自身陷于无法解释的境地。所以,我们说,宝钗以《更香谜》大扫贾政之兴,这件事本身依然是宝钗以自己的个性而得罪家长的一个最突出的例证!

此外,还有一种质疑的声音来自版本考据方面。也有人因为庚辰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并没有“观灯谜贾政悲谶语”一节文字,该版本中自惜春《海灯谜》以后全是空白,从而断言笔者前面引用的关于贾政对宝钗《更香谜》“更觉不祥”,并认为宝钗等“皆非永远福寿之辈”的一段文字不是曹雪芹的原文。但这种说法,也纯属胶住鼓瑟。固然,庚辰本中第22回没有这一段文字,但在蒙府本、戚序本、己酉本中,这段文字却是存在的。并不能因为庚辰本没有,就说那一定不是原文。因为脂砚斋在庚辰本的惜春《海灯谜》处说的很清楚:

此后破失,俟再补。”(庚辰本第22回眉批)

那只是庚辰本原来的底本在这个地方发生了“破失”而已,并非曹雪芹没有写这一段文字,也非唯一的文稿丢失了便“迷失无稿”。仅仅是到最后曹雪芹至死也没把庚辰本的“破失”处补完罢了。可如果有人在庚辰本原来的底本发生“破失”之前,抄录有副本,后人也照样有办法使曹雪芹的原文复现!而事实上,笔者手里就有一个坚实的证据,足以说明存在于蒙府本、戚序本、己酉本中的这段文字正是曹雪芹原稿的复现!何以见得?一个罕用字——“嗄”字,便能说明一切!为讨论方便,我们拿戚序本作例子,不妨把戚序本第22回结尾之处比庚辰本第22回所多出的、包含“观灯谜贾政悲谶语”一节在内的一大段文字,简称为“戚序本第22回尾文”。这个“嗄”字就存在于戚序本第22回尾文的起首第一句话中:

贾政道:“这是佛前海灯嗄?”惜春笑答道:“是海灯。”(戚序本第22回)

无独有偶,这个字在前面元春灯谜诗刚结束的地方,也曾经出现过一次:

贾政道:“这是炮竹嗄?”宝玉答道:“是。”(戚序本第22回)

只是此一处的这个“嗄”字,在不同版本中,又写作不同的字:

庚辰本作:“这是炮竹吓!”

蒙府本作:“这是炮竹嚘。”

列藏本作:“这是炮竹庅?”

梦稿本作:“这是炮竹吗?”

程甲本作:“这是炮竹呢。”

“嗄”、“吓”、“嚘”、“庅”、“吗”、“呢”,哪一个字是曹雪芹的原文呢?当然是“嗄”字!因为只有原文的用字十分冷僻罕见,诸本的抄手才会各显神通,把这个语气助词改得五花八门。同时,由于后文有“宝玉答道”四字,可知贾政的发话必然带有疑问、追问的语气。而此处只有这个“嗄”字才兼有用法生僻罕见和用作疑问助词两个特点!按,“吗”、“呢”直到今天都是白话文中的常用字。“庅”通“么”,在当时也是常用的俗体字。如果原文是“庅”、“吗”、“呢”中的任何一个字,照抄不就行了,众抄手有什么必要非要在这一个字上各自动脑发挥呢?因此,这三个字可以被排除掉。“吓”、“嚘”在当时倒也是相对比较罕用的语气助词,但二者均不带有疑问、追问的语气。按,古抄本中“吓”字并非今天“嚇”的简化字,而是读作hah,作叹词,相当于“啊”、“呀”之意,无须宝玉作“答”。“嚘”读作you,在《说文解字》中的释义为“语未定貌”,又作叹声词。两者均非疑问口吻,亦无须宝玉作“答”。只有“嗄”字,才是这些罕见字中唯一带有疑问语气的用词。按,“嗄”字依照普通字典的的释义,要么读作sha,表“什么”之意。譬如,清·蒲松龄《聊斋俚曲集》:“我要丢个干干净,看你嗄法把我治。”要么,读作ah,相当于“啊”、“呀”一类的叹词,有表省悟或惊奇之意,用法与“吓”字基本相同。譬如,宋·佚名《新编五代史平话》:“嗄!难道这里是没有地方官的么?”这第二种音、义上的“嗄”字并不是罕见用法。如程高本后四十回中就有三次用到相当于“啊”、“呀”的这个“嗄”字:“惜春道:‘阿嗄,还有一着反扑在里头呢!我倒没防备。’”(程甲本第89回)“就是他死,也该叫我见见,说个明白,他死了也不抱怨我嗄。”(程甲本第104回)“宝玉道:‘不是嗄!大凡成仙的人,或是肉身去的,或是脱胎去的。好姐姐,你倒底叫了紫鹃来。’”(程甲本第104回)却没有一处是表疑问语气的。然而,这个“嗄”字在旧时的苏州地区却还有第三种音、义,读作cia,正是用来表询问或追问语气的疑问助词!查阅吴语协会编写的《吴音小字典》可知,“嗄”字在老派苏州话里的一个读音便是cia,“语气词,表追问,常与‘啊(阿)’搭配”。又查阅苏州当地网友编写的《吴语正字》,“嗄”字的普通闲话意思是“疑问助词”。例句:“该个是啥物事嗄?”(普通闲话翻译:这是什么东西?)又注云:“嗄的使用范围不很广,同为吴语区的上海就很少听到,所以苏州味道特别浓。……嗄,在苏州方言里称作询问语气词。但是,在实际询问中并非一定要使用它,而是具有羡余性质,起到影响语气轻重的性质。苏州话里,共有四个询问语气词,分别是嗄、呢、啊、啦,这四个字由重到轻依次递减。”由此可知,“嗄”字读作cia,放在句末作疑问语气助词,这是旧时苏州一地的特有用法,在苏州之外的地方十分罕见。鉴于“嗄”字还有一种读作ah,相当于“啊”、“呀”的音、义,用法与“吓”字基本相同,且在苏州之外的地区使用得相当频繁,“嗄”与“嚘”又字形接近,我们不难看出,庚辰本中的“吓”(音hah)字实为将原文“嗄”(音cia)误当成了“嗄”(音ah)的错误简写,蒙府本的“嚘”亦不过是“嗄”字的形讹。众所周知,《红楼梦》是有着很深苏州情结的,作为全书的序幕的甄士隐与贾雨村的故事是从姑苏开始。书中有不少人物,如林黛玉、妙玉、邢夫人、邢岫烟等等,亦是出身于苏州。所以,曹雪芹于此处使用苏州地区特有的一个“嗄”(音cia)字来表疑问,那几乎就是一种下意识的动作。而戚序本第22回尾文中也有这么一个“嗄”字,并且同样是疑问语气助词(应该读作cia),而不像程高本后四十回中那样用作普通的叹词(读作ah),也不像程高本前八十回那样一遇到表疑问的“嗄”(音cia)字,反因不认识这种用法而要将其擅改为“呢”。这就只能说明写戚序本第22回尾文的人语言习惯与曹雪芹相同。要么就是曹雪芹本人,要么就是脂砚斋、畸笏叟等圈内人。那么,又可不可能是脂砚斋、畸笏叟等人写的呢?答案是不可能。因为畸笏叟直到“丁亥夏”还在庚辰本第22回的末尾有批语。如果脂砚斋或者他已经补写了这段文字,他们就肯定会补到庚辰本后面,而绝不会放任其留空到“丁亥夏”以后!故,合理的结论只有一个:包含“观灯谜贾政悲谶语”一节在内的戚序本第22回尾文正是曹雪芹的原文!所以,论者拿版本问题来质疑宝钗以自己的个性而得罪家长的事例,那也是行不通的!

而关于宝钗以个性得罪家长的另一个典型事例,则又莫过于第40回中贾母携刘姥姥参观蘅芜苑的居室布置一节。这一段的相关原文如下:

贾母因见岸上的清厦旷朗,便问“这是你薛姑娘的屋子不是?”众人道:“是。”贾母忙命拢岸,顺着云步石梯上去,一同进了蘅芜苑,只觉异香扑鼻。那些奇草仙藤愈冷愈苍翠,都结了实,似珊瑚豆子一般,累垂可爱。及进了房屋,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案上只有一个土定瓶中供着数枝菊花,并两部书,茶奁茶杯而已。床上只吊着青纱帐幔,衾褥也十分朴素。贾母叹道:“这孩子太老实了。你没有陈设,何妨和你姨娘要些。我也不理论,也没想到,你们的东西自然在家里没带了来。”说着,命鸳鸯去取些古董来,又嗔着凤姐儿:“不送些玩器来与你妹妹,这样小器。”王夫人凤姐儿等都笑回说:“他自己不要的。我们原送了来,他都退回去了。”薛姨妈也笑说:“他在家里也不大弄这些东西的。”贾母摇头道:“使不得。虽然他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象;二则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你们听那些书上、戏上说的小姐们的绣房,精致的还了得呢。他们姊妹们虽不敢比那些小姐们,也不要很离了格儿。有现成的东西,为什么不摆?若很爱素净,少几样倒使得。我最会收拾屋子的,如今老了,没有这些闲心了。他们姊妹们也还学着收拾的好,只怕俗气,有好东西也摆坏了。我看他们还不俗。如今让我替你收拾,包管又大方又素净。我的梯己两件,收到如今,没给宝玉看见过,若经了他的眼,也没了。”说着叫过鸳鸯来,亲吩咐道:“你把那石头盆景儿和那架纱桌屏,还有个墨烟冻石鼎,这三样摆在这案上就够了。再把那水墨字画白绫帐子拿来,把这帐子也换了。”鸳鸯答应着,笑道:“这些东西都搁在东楼上的不知那个箱子里,还得慢慢找去,明儿再拿去也罢了。”贾母道:“明日后日都使得,只别忘了。”说着,坐了一回方出来。(第40回)

贾母领刘姥姥畅游大观园,其本意自然是要向农村亲戚宣示、夸耀贾府的富贵大家气象。然而,宝钗那“雪洞”一般朴素的室内布置,却显然是严重地破坏了贾府的这种富贵风流气象。这不能不让贾母认为是在亲戚面前大扫了她的脸面。当然了,刘姥姥本身算不得什么重要的亲戚,但她却十分讨史太君的喜欢。贾母在游览大观园时,特意叫她也跟着“热闹一天”,自然也有借重她向乡下人炫耀的用意。故而,刘姥姥在此时此刻又被贾母当作了乡下人的一个代表,贾母带她进来又有了一层不平常的意义,至少贾母自己会这么认为——她不是一开始就把刘姥姥尊称为“老亲家”么?所以,宝钗蘅芜苑那种“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的布置,往轻里说,会破坏大观园富贵繁华的整体协调性,让乡下人有机会笑话荣国府里也有“一穷二白”的人;往重里说,还有可能会让乡下人产生贾府只重自家孙女而薄待亲戚的不良印象。因此,贾母的反应表现得十分强烈。刚开始,贾母还以为这是宝钗太老实,不知道向王夫人、凤姐索要东西陈设的缘故,但听了凤姐、王夫人及薛姨妈的解释,了解到如此的素净正是宝钗自己的喜好之后,贾母的不满就立即浮现了出来:贾母对宝钗,一则曰“使不得”,二则曰“不象”,三则曰“忌讳”,四则曰“不要很离了格儿”,五则曰“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全是清一色的负面评价。而同样的负面评价,贾母却从来没有施诸于其他任何一个未婚女孩。足见当时宝钗的那种“离格”的个性偏好,给予贾母的负面刺激,是何等之深了!

且不要小看这一次宝钗大扫贾母之兴的后果!要知道,这位老太君恰是一个最重脸面的人!她重脸面重到何种程度?且看她后来与甄府四个管家娘子的一段对话:

四人笑道:“如今看来,模样是一样。据老太太说,淘气也一样。我们看来,这位哥儿性情却比我们的好些。”贾母忙问:“怎见得?”四人笑道:“方才我们拉哥儿的手说话便知。我们那一个只说我们糊涂,慢说拉手,他的东西我们略动一动也不依。所使唤的人都是女孩子们。”四人未说完,李纨姊妹等禁不住都失声笑出来。贾母也笑道:“我们这会子也打发人去见了你们宝玉,若拉他的手,他也自然勉强忍耐一时。可知你我这样人家的孩子们,凭他们有什么刁钻古怪的毛病儿,见了外人,必是要还出正经礼数来的。若他不还正经礼数,也断不容他刁钻去了。就是大人溺爱的,是他一则生的得人意,二则见人礼数竟比大人行出来的不错,使人见了可爱可怜,背地里所以才纵他一点子。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第56回)

你看,贾母她老人家最为看重的,就是那种典型的中国式的“面子”。不管你背地里如何昏天黑地的胡闹,只要到了正经场合,见了外人,肯于行出“正经礼数”,做出一副知书达礼的样子,为大人们长了脸,贾母就宁可背地里更纵着你。反之,“若一味他只管没里没外,不与大人争光,凭他生的怎样,也是该打死的”。依此标准,宝钗蘅芜苑那充满个性的室内布置让贾母感到“不象”、“忌讳”、“很离了格儿”,那她显然也属于贾母所称“该打死”的范围。贾母自然不可能“打死”宝钗,但自从第40回以后,贾母对宝钗的反感陡然增加、宠爱陡然减少,却是有迹可查的。且看第53回“荣国府元宵开夜宴”时,贾母是如何安排坐位的:

贾母歪在榻上,与众人说笑一回,又自取眼镜向戏台上照一回,又向薛姨妈李婶笑说:“恕我老了,骨头疼,放肆,容我歪着相陪罢。”因又命琥珀坐在榻上,拿着美人拳捶腿。榻下并不摆席面,只有一张高几,却设着璎珞花瓶香炉等物。外另设一精致小高桌,设着酒杯匙箸,将自己这一席设于榻旁,命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坐着。每一馔一果来,先捧与贾母看了,喜则留在小桌上尝一尝,仍撤了放在他四人席上,只算他四人是跟着贾母坐。故下面方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位,再下便是尤氏、李纨、凤姐、贾蓉之妻。西边一路便是宝钗、李纹、李绮、岫烟、迎春姊妹等。(第53回)

注意,贾母只命自己所心爱的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与自己同坐主桌,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同李纹、李绮辈坐在一起!夜深以后,贾母领着大家挪至里间,这时她又是如此安排座位的:

贾母笑道:“我有道理。如今也不用这些桌子,只用两三张并起来,大家坐在一处挤着,又亲香,又暖和。”众人都道:“这才有趣。”说着,便起了席。众媳妇忙撤去残席,里面直顺并了三张大桌,另又添换了果馔摆好。贾母便说:“这都不要拘礼,只听我分派你们就坐才好。”说着便让薛李正面上坐,自己西向坐了,叫宝琴、黛玉、湘云三人皆紧依左右坐下,向宝玉说:“你挨着你太太。”于是邢夫人王夫人之中夹着宝玉,宝钗等姊妹在西边,挨次下去便是娄氏带着贾菌,尤氏李纨夹着贾兰,下面横头便是贾蓉之妻。(第54回)

贾母只命宝琴、黛玉、湘云三人,紧依着自己左右坐下,也依然是把宝钗排挤在位置较低的“西边一路”!要知道,在贾母领刘姥姥去蘅芜苑之前,她跟这些孙儿孙女辈也是一起吃过饭的。那时候,宝钗可是跟宝玉、黛玉、湘云一起坐在主桌上的:“贾母带着宝玉、湘云、黛玉、宝钗一桌,王夫人带着迎春姊妹三个人一桌,刘姥姥傍着贾母一桌。”(第40回)但到了“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的时候,为什么惟独就只有宝钗失去了跟贾母同坐主桌的资格了呢?有人说,是宝琴来了,把宝钗挤下去了。这当然讲不通。因为当初贾母既然可以带着宝玉、湘云、黛玉、宝钗一桌,旁边还傍着一个刘姥姥。那说明贾府的那种餐桌坐下五个人毫无问题。在“荣国府元宵开夜宴”的时候,贾母毕并没有直接坐到桌上,而是“另设一精致小高桌”,相当于当初刘姥姥傍着的那一桌。空出来的位置正好给宝钗。这样的话,宝钗、宝琴、湘云、黛玉、宝玉恰好一共五人!贾母没有任何理由仅仅因为宝琴来了,就把宝钗挤下去!还有人说,贾母是想搞平衡,如果让薛家的两个姑娘都坐在主桌,就太抬举薛家了,所以只能让宝琴上。此说亦很无聊。若贾母真想如此搞平衡,怎么会想不到照顾一下李家?李纨的娘家也是“金陵名宦”。若贾母真想搞平衡,怎么不让李纹、李绮中的一个坐上来呢?由此可见,贾母并没有搞平衡的意思。她是按照自己的个人好恶来选的。宝钗被排挤出主桌的事实,只能说明她已经因自己的个性而深深地开罪于贾母,在家长那里已经也由“受宠”转为“失宠”了!

那么,我们的问题也就来了:传统红学不是早已经将宝钗判定为“心机多端”、“精于讨好”之人了么?明知道贾母喜欢热闹繁华,不喜欢寂寞冷清,她为什么还要坚持将蘅芜苑布置得如“雪洞”一般?贾母等提前一天就在商议要进大观园给史湘云还席。宝钗又不是不知道这个消息,她为何会那么“笨”,就不知道把自己的房间布置赶快换一换呢?有人说,宝钗那样的布置是为了迎合王夫人。可王夫人有贾母重要么?有贾母那么位高权重么?更何况,朴素到“雪洞一般,一色玩器全无”的程度,王夫人也未必就会喜欢!以得罪贾母为代价,去讨一个王夫人未见的“喜欢”,世界上能有如此轻重不分、愚不可及的“野心家”、“阴谋家”么?很明显,传统红学关于宝钗的观点,至此已出现了一个严重的悖论:被描绘得高深莫测的宝钗“谋略”,什么“阴险狡诈”、什么“血手无痕”,什么“女王莽”、“女曹操”,其实以功利的角度看,完全是弱智到家的舍本求末之举!正如我们在《弁言》部分指出的那样:究竟是书中的宝钗太“蠢”或者写书的曹雪芹太“蠢”,还是这些传统的红学观点本身即愚不可言呢?一笑。

当然了,对于以上宝钗开罪于贾母的事例,那些坚持传统红学观念的拥林派论者,依然是根本就不打算承认的。但他们也并没有多少可以反辩的地方。唯一可说之处,就是抓住末了贾母吩咐鸳鸯准备将石头盆景儿、纱桌屏、墨烟冻石鼎、水墨字画白绫帐子等物送至蘅芜苑,并强要宝钗换上的情节,强辩说贾母“并没有对宝钗生气”,她还是“很喜欢宝钗的”云云。但这样的辩解,实在是不懂人情之至!我们不妨打一个比方,假设某单位有外宾来参观,领导命全体员工都穿“正装”上班。而某员工却亦如平时一般,穿着休闲装来至单位上。领导见了,忙命其脱下休闲装,然后叫秘书取来自己的高档西服,给他换上。那么,请问,你认为这领导究竟是“很喜欢”该员工,还是心里早就对这个人恼火之至了呢?答案是不言而喻的。贾母对宝钗,强要为其蘅芜苑添置陈设的行为,亦当作如是观。宝钗那“雪洞”一般的居室布置,明明是冲犯了贾母这种富贵老太太的心理忌讳,让她觉得是“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象”、“很离了格儿”,且使贾府有薄待外客的嫌疑的似的。所以,贾母才急欲为蘅芜苑添置陈设。这也不过是为了在事后掩饰这些忌讳之处,并为贾府自身挽回几分面子罢了。怎么能说是什么“喜爱”宝钗的表现呢?显然是完全讲不通的!我们再参照后文中,“荣国府元宵开夜宴”时,贾母对宝钗态度的微妙变化,此刻那贾母究竟是“喜爱”宝钗,还是从此便记恼于宝钗,就再清楚不过了!

以上宝钗得罪家长的两件事,我们不妨按照《红楼梦》给章回拟回目的办法,分别给它们起个名字,称之为“更香谜大扫贾政兴”与“蘅芜苑开罪史太君”。而在曹雪芹的原著中,还有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宝钗是一个不屑于权贵恩赏,且有独立思想的人。这一个事例,笔者也给它起了个类似回目的名字,叫做“薛宝钗不屑皇妃赏”!按,小说第28回交代,端午节将至,元春派夏太监给贾府送来一百二十两银子,叫在清虚观从五月初一到初三打三天平安醮,并将端午节的节礼分赠给贾府诸人。其中,贾宝玉得到的赐礼乃是:上等宫扇两柄,红麝香珠二串,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其他人的呢?书中贾宝玉也是这么问袭人的。且看袭人的回答:

袭人道:“老太太的多着一个香如意,一个玛瑙枕。太太、老爷、姨太太的只多着一个如意。你的同宝姑娘的一样。林姑娘同二姑娘、三姑娘、四姑娘只单有扇子同数珠儿,别人都没了。大奶奶、二奶奶他两个是每人两匹纱,两匹罗,两个香袋,两个锭子药。”(第28回)

贾母作为祖辈得到的赐礼最重,其次是作为父母辈的贾政、王夫人、薛姨妈。而在小辈当中,只有给宝钗的赐礼与宝玉一样,比林黛玉、迎春、探春、惜春都更尊贵。元春显然是在用这个办法暗示贾府诸人,她更中意的弟媳妇人选是宝钗,而不是黛玉。毕竟,宝钗出身于豪富的薛家,而林黛玉呢?按她自己的说法,叫做“我是一无所有”、“原是无依无靠投奔了来的”。贾、薛联姻显然比贾、林再次联姻更有利于贾府的整体利益。而娘家的有钱有势,也自然更有利于元春自己巩固其在宫中的地位。所以,元春的考虑跟贾母大不一样。林黛玉自然也看出的元春的用意,且看她当时的表现:

林黛玉昨日所恼宝玉的心事早又丢开,又顾今日的事了,因说道:“我没这么大福禁受,比不得宝姑娘,什么金什么玉的,我们不过是草木之人!”(第28回)

黛玉自然是一股子愤愤不平之气。那么,宝钗当时的反应又如何?是洋洋得意吗?事实正好相反,宝钗是大不以为然:

宝钗因往日母亲对王夫人曾提过,金锁是个和尚给的,等日后有玉的,方可结为婚姻等语,所以总远着宝玉;昨日见元春所赐的东西独他与宝玉一样,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幸亏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第28回)

你看,面对元春的特别赏识,宝钗内心里并没有任何高兴之感,反而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甚至,宝钗还反过来觉得“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是一件“幸亏”如此的事情!这种对皇妃不屑一顾,甚至反感的态度,显然跟林黛玉那种求之不得就发脾气的作风,显然形成了一个鲜明的对比!

红学界曾长期存在着宝钗到底爱不爱宝玉的争论。其主流观点是认为宝钗不爱宝玉,只想得到“宝二奶奶”之位。但对照曹雪芹的原著,宝钗却明显是爱宝玉的。如果不爱,很难解释她为何会一再劝宝玉,更难以解释宝钗在第34回送药探伤一段文字中表露的情态:

宝钗见他睁开眼说话,不象先时,心中也宽慰了好些,便点头叹道:“早听人一句话,也不至今日。别说老太太、太太心疼,就是我们看着,心里也——”刚说了半句又忙咽住,自悔说的话急了,不觉的就红了脸,低下头来。宝玉听得这话如此亲切稠密,大有深意,忽见他又咽住不往下说,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那一种娇羞怯怯,非可形容得出者,不觉心中大畅,将疼痛早丢在九霄云外。(第34回)

只有因为爱,才有可能会说出那样“亲切稠密,大有深意”的话来,也只有因为爱,才有可能“红了脸,低下头只管弄衣带”,表现出“那一种娇羞怯怯”的情态。这一点是毫无疑问的!

然而,有一点却需要说明:宝钗却单纯是爱宝玉而已,她并没有像那些拥林派红学家所说的那样千方百计谋夺“宝二奶奶”之位,更没有像曹雪芹笔下的林黛玉那样,因为爱宝玉,就千方百计地想嫁给宝玉,并千方百计想着如何借助或者说利用这段婚姻,以实现自己“双瞻御座引朝仪”、“鳌背三山独立名”的世俗名位理念。也就是说,宝钗的爱远比黛玉的爱要单纯得多!道理很简单:一则一个女孩子家去思考婚姻大事,这在当时本身就是不符合礼法、不符合道德的。二则她母亲薛姨妈已经把她的终身大事当作了搞家族联姻的工具。宝钗是非常反感用这些世俗利益来玷污自己的感情的。因此,她才会觉得元春的赏识是“越发没意思”的事,甚至反以宝玉被黛玉缠住为“幸”!如果按传统红学的观点,一个皇妃,而且还是贾宝玉的亲姐姐,那样赏识她,她应该心里越发高兴才是,岂能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一个醉心于谋夺“宝二奶奶”之位的人,只会为宝玉被黛玉缠住,并不理会此事而感到无奈才对,又怎么可能反以此种情况为“幸”?!很明显,曹雪芹的原文对以拥林派观念为核心的传统红学来说,再一次构成了致命的挑战!

当然了,有人是这么认为的:宝钗想的是入宫做娘娘,而元春怕她进宫跟自己竞争,于是只让宝钗做自己的弟媳妇,宝钗当然会不高兴。但这种所谓的“宝钗欲进宫做皇妃”论,实际上却是连原文写的是什么都没弄懂的信口开河!这种说法的全部依据在第4回,可那一回作者是怎么写的呢?原文:

近因今上崇诗尚礼,征采才能,降不世出之隆恩,除聘选妃嫔外,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以备选为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薛蟠素闻得都中乃第一繁华之地,正思一游,便趁此机会,一为送妹待选,二为望亲,三因亲自入部销算旧帐,再计新支,实则为游览上国风光之意。(第4回)

作者写的很清楚,宝钗参选的是“公主、郡主入学陪侍,充为才人、赞善之职”,那是“聘选妃嫔”之外的另一种选拔!这种充任“才人、赞善之职”的“公主、郡主入学陪侍”,不过是普通的宫中女官罢了。她们与公主、郡主的关系,有点类似于李贵之于贾宝玉的那种关系,属于仆人兼伴读。只不过,事涉皇家,所有的差事都要体面、风光得多而已。可想而知,这对于豪门之女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趋之若鹜的事情。所以,朝廷才硬行规定:“凡仕宦名家之女,皆亲名达部”。意思是,所有的官宦名门,有适龄女儿的,都要将其父母或兄长的名字报到礼部去备选。这既不是选皇妃,也谈不上有什么自愿。哪里就能得出什么“宝钗欲进宫做皇妃”的论调来呢?

自然,有一部分拥林派论者是根本不承认宝钗当时的反应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的。他们认为,宝钗当时是表面上不好意思,内心却欢喜得很。但这种说法显然是犯了强行歪曲原文的错误!注意,原文就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并不是“面上”觉得不好意思!再者,如果宝钗内心喜欢,她又如何反以“宝玉被一个黛玉缠绵住了,心心念念惦记着黛玉,并不理论这事”为“幸”?那不是给自己谋夺宝二奶奶之位,甚至婚后地位的巩固制造障碍么?又看见这种愚蠢弱智的阴谋论!

这一回的回目叫“薛宝钗羞笼红麝串”。宝钗虽然对元春的特别赏识不以为然,但她接下来还是把元春赐给红麝串笼在了手上。另外一部分拥林派论者则根据这一点反驳说:“既然觉得没意思,那干嘛还要佩戴红麝串?”接下来,一口咬定宝钗很看重元春的恩赏,她把元春赐给红麝串戴出来,就是为了向贾府诸人炫耀元春对她的赏识。但这种说法照样无知得紧。须知,元春赐礼中,宝玉、宝钗比黛玉和三春多出的东西,乃是“凤尾罗二端,芙蓉簟一领”,根本就不是红麝串!后者,黛玉和三春也是有的。如果宝钗非要“炫耀”不可,怎么不把凤尾罗和芙蓉簟拿出来?拿大家都有的东西去“炫耀”,有意义么?此其一也。其二,这些拥林派论者显然没有继续阅读后面一点的原文。而事实上,宝钗接下来对那红麝串的态度,恰好说明她根本就不在乎那是皇家的赐礼:

宝钗见他怔了,自己倒不好意思的,丢下串子,回身才要走,只见林黛玉蹬着门槛子,嘴里咬着手帕子笑呢。(第28回)

注意,只因宝玉发了呆,看得宝钗不好意思,宝钗便“丢下串子,回身才要走”!只因为夏日消暑的需要(按文献记载,麝香手串有“夏日佩之以辟秽”,即防止“热病神昏,中风痰厥”的实用功能),就把那东西平平常常地一戴,又因为宝玉要看,就随随便便地一丢,起身就走。只有宝钗把那红麝串当个普通的玩艺儿,而非什么尊贵的皇家礼品,她才会是这种态度!如果是按相反的说法,她能下意识把那东西丢下就走吗?其三,也是更重要的一点,按中国古代皇权社会的规矩,对于皇家赏赐的佩饰(非食物类的),接受者只有珍藏秘敛,不轻易配戴使用才足以显示对皇家的尊敬。关于这一点,有《史记》中“卫绾奉剑”故事可以说明:

上赐之剑。绾曰:“先帝赐臣剑凡六,剑不敢奉诏。”上曰:“剑,人之所施易,独至今乎?”绾曰:“具在。”上使取六剑,剑尚盛,未尝服也。(司马迁《史记•卷一百三•万石张叔列传第四十三》)

翻译一下:汉景帝刘启准备赏赐卫绾一把剑。卫绾说先帝(汉文帝)以前已经赏给他六把剑了,所以他不敢再接受皇家的赏赐。皇帝说:“剑是贵重的东西,很多人得了皇家赏给他们的剑,都喜欢配戴在身上或者拿去跟别人交换东西。先帝给你的六把剑,你还一直保存在家里吗?”卫绾说:“在。”皇帝就派人到卫绾家里,把六把剑取来检查。结果,六把剑都是新崭崭的,是从来没有配戴过的样子。结果呢,皇帝很高兴,“天子以为敦厚,可相少主,尊宠之,赏赐甚多”。让这个工于心计的卫绾占了个大便宜。请注意,在这个故事中,卫绾是怎么对待皇家赏给他的剑的呢?他有没有得了剑,就把它配戴出来呢?恰恰相反,他是一直把皇家赏给他的剑藏在了家中,“未尝服也”!

其实,类似的例子在《红楼梦》中也有。第15回,北静王将皇帝给他的鹡鸰香念珠转赠贾宝玉。宝玉又如何应对的呢?原文如下:

水溶又将腕上一串念珠卸了下来,递与宝玉道:“今日初会,伧促竟无敬贺之物,此系前日圣上亲赐鹡鸰香念珠一串,权为贺敬之礼。”宝玉连忙接了,回身奉与贾政。(第15回)

后来,宝玉打算把这鹡鸰香念珠转赠黛玉,他的表现又是:

宝玉又将北静王所赠鹡鸰香串珍重取出来,转赠黛玉。(第16回)

可见,珍藏秘敛,不轻易配戴,才是对皇帝、皇妃和王爷的尊重。像宝钗对红麝串那样,平平常常地一戴,又随随便便地一丢,那不是尊敬,是不在乎,是不屑一顾!

具有讽刺性的是,一部分品格极端下流的拥林派论者甚至连原文中宝钗“总远着宝玉”一句,也要加以否定。他们十分卖力地从原著中找出若干宝钗主动找宝玉谈讲或玩耍的事例,来证明宝钗是如何如何“不择手段”地“粘在宝玉身上”。特别是对于“绣鸳鸯梦兆绛芸轩”一节,更是如获至宝,大做文章。晚清解盦居士就宝玉睡觉时,宝钗坐在他身边代袭人绣鸳鸯一事,破口大骂曰:“坐卧榻以刺怡红肚兜,柔情密意,无异自媒,毫不知避嫌疑,此皆由衷而发,不能自掩之耻态也。”民国时,化名“季新”的汪精卫更是叫嚣说:“这便是倡伎行为!”这些拥林派只图一事口快,却不知道这样的肆意谩骂,已经等于把他们一心要维护的林妹妹置于万劫不复的境地了。不过是宝玉睡觉时,宝钗在身边做了做针线活,这就是什么“不能自掩之耻态”、“娼妓行为”。那林黛玉跟贾宝玉“一床睡”又该如何解释?第20回,贾宝玉对林黛玉亲口说:“咱们两个一桌吃,一床睡,长的这么大了。”如果说这仅仅是小时候的事也就罢了,问题在于,到第19回,他们还有“一床睡”的行为:

黛玉听了,嗤的一声笑道:“你既要在这里,那边去老老实实的坐着,咱们说话儿。”宝玉道:“我也歪着。”黛玉道:“你就歪着。”宝玉道:“没有枕头,咱们在一个枕头上。”黛玉道:“放屁!外面不是枕头?拿一个来枕着。”宝玉出至外间,看了一看,回来笑道:“那个我不要,也不知是那个脏婆子的。”黛玉听了,睁开眼,起身笑道:“真真你就是我命中的‘天魔星’!请枕这一个。”说着,将自己枕的推与宝玉,又起身将自己的再拿了一个来,自己枕了,二人对面躺下。(第19回)

要知道,贾宝玉早在第6回的时候就已经“初试云雨情”了,这时候林黛玉还让一个经历过性启蒙的男人爬上自己的床,甚至用自己的枕头睡下。这又该算什么?宝钗还没有跟男人“一床睡”呢,就已经成“倡伎”了,黛玉跟了男人“一床睡”,又是什么呢?是“倡伎”她妈——老鸨儿的行为么?再一个,连贾宝玉都知道林黛玉为人远比薛宝钗随便,薛宝钗的膀子是绝对摸不得的,而林黛玉则或许能摸一摸。原文:

宝钗生的肌肤丰泽,容易褪不下来。宝玉在旁看着雪白一段酥臂,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或者还得摸一摸,偏生长在他身上。”正是恨没福得摸,忽然想起“金玉”一事来,再看看宝钗形容,只见脸若银盆,眼似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画而翠,比林黛玉另具一种妩媚风流,不觉就呆了,宝钗褪了串子来递与他也忘了接。(第28回)

按脂砚斋的说法,“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宝玉当然摸不到宝钗的手臂,只能臆想拿林黛玉充当代用品。那贾宝玉为什么会第一时间想到林黛玉呢?那只能林黛玉平时不够“端肃恭严”,有时是可以“狎犯”的。按传统红学的逻辑,宝钗还没有让男人摸膀子呢,就已经成了“勾引”宝玉的“砀妇”,那林黛玉有时能让男人摸膀子,以至于让男人想着拿她当充泄欲的代用品,又该算什么?算“婬砀女王”么?很明显,卑鄙下流的粉丝,只会把他们的偶像也拖累得卑劣无耻!其实,那一句“总远着宝玉”,有那么难解么?那并不是说宝钗就不能跟宝玉进行那些平常的玩耍、谈讲,而是说宝钗不会像黛玉跟宝玉那样,有那些“一床睡”、摸膀子的过分亲昵的举动。瓜田李下,宝钗是要避嫌的,要维护自己的清名的!

在了解了“更香谜大扫贾政兴”、“蘅芜苑开罪史太君”、“薛宝钗不屑皇妃赏”三件事情以后,我们再回过头来审视被传统红学用来论证宝钗如何“世故”、“虚伪”的三个主要“罪证”,就不难看出这种“治罪”方法纯粹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的作风。有的甚至纯属无理取闹!

先说第22回中宝钗点菜、点戏的那件事,论者往往只抓住“宝钗深知贾母年老人,喜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食,便总依贾母往日素喜者说了出来”这一句话,大做文章,却惟独忽略了这句话是有一个前提的:这是在贾母专门为宝钗举办的生日宴会上!下面引用两段原文:

话说贾琏听凤姐儿说有话商量,因止步问是何话。凤姐道:“二十一是薛妹妹的生日,你到底怎么样呢?”贾琏道:“我知道怎么样!你连多少大生日都料理过了,这会子倒没了主意?”凤姐道:“大生日料理,不过是有一定的则例在那里。如今他这生日,大又不是,小又不是,所以和你商量。”贾琏听了,低头想了半日道:“你今儿糊涂了。现有比例,那林妹妹就是例。往年怎么给林妹妹过的,如今也照依给薛妹妹过就是了。”凤姐听了,冷笑道:“我难道连这个也不知道?我原也这么想定了。但昨儿听见老太太说,问起大家的年纪生日来,听见薛大妹妹今年十五岁,虽不是整生日,也算得将笄之年。老太太说要替他作生日。想来若果真替他作,自然比往年与林妹妹的不同了。”贾琏道:“既如此,比林妹妹的多增些。”凤姐道:“我也这们想着,所以讨你的口气。我若私自添了东西,你又怪我不告诉明白你了。”(第22回)

谁想贾母自见宝钗来了,喜他稳重和平,正值他才过第一个生辰,便自己蠲资二十两,唤了凤姐来,交与他置酒戏。(第22回)

从上面两段原文中,可以看出贾母先是要凤姐动用贾府官中的钱给宝钗过生日,还要求比往年林黛玉的生日要隆重一些,再是自己也蠲资二十两私房钱。贾母如此厚待宝钗,宝钗哪怕是出于最起码的感激之情,不也应该在其生日宴会上尽量承欢于贾母吗?这与所谓的“世故圆滑”,又有什么相干?若宝钗真的是出于“逢迎”贾母的目的才这么做的,她后来又怎么会因为蘅芜苑的居室布置而得罪贾母呢?要知道,早在第22回的时候,宝钗就“深知贾母年老人,喜热闹戏文,爱吃甜烂之食”。既然如此,像贾母这样的富贵老人,其最喜欢繁华热闹场面,最忌讳那种“雪洞”一般的素净和冷清,她也应该是非常清楚的才对。假如宝钗真有什么“巴结”、“讨好”之心,她只需要根据贾母的喜好,提前更换一下自己屋内的帐幔和其它陈设,就完全可以避免惹贾母不快,何至于像我们今天看到的这样,让贾母左一句“不象”,右一句“离格”地批评呢?难道过了将近二十回,也就是大半年的光景,到了第40回的时候,宝钗对贾母的认识反而退化了?她反而弄不清贾母这种年老人喜欢什么、厌恶什么了?这能讲得通么?由此可见,在曹雪芹的笔下,宝钗根本就没有什么要“巴结”、“讨好”贾母的用心!相反,在对待家长的问题上,她完全是一种我行我素、无所用心的态度!而第22回中,她在点菜、点戏时的表现,不过是彼时基于对贾母的一点感激之情罢了,根本就不能用来作为诋毁宝钗人品的理由!

同回,宝钗猜谜一事,传统红学的说法亦属于故意无理取闹。宝钗真的“虚伪”吗?且看曹雪芹给出的原文:

宝钗等听了,近前一看,是一首七言绝句,并无甚新奇,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其实一见就猜着了。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庚辰本第22回,蒙府本、戚序本同)

注意,这里的主语是“宝钗等”三字,而并非“宝钗”二字。一个“等”字,即说明了当时猜谜“故意寻思”,装作猜不着的,绝非仅仅宝钗一人,而是众人皆是如此!果然,作者接下来就写了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人的表现:“四个人也都解了,各自暗暗的写了半日”。小小一首诗谜,竟要“暗暗的写了半日”。这与“口中少不得称赞,只说难猜,故意寻思”的表现相比,完全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由此可见,宝钗当时的举动亦不过是作为一般大家闺秀的循礼而为罢了。包括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人在内的众人也都彼此彼此,在这个事上的表现不会有什么本质的区别。所以,如果你硬要说宝钗当时的举动是如何如何“虚伪”、“狡诈”的话,那就应该首先承认包括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人在内的众人也都是“虚伪”、“狡诈”之辈,而且其所作所为也都“虚伪令人作呕”才行!只是这样一来,《红楼梦》也就自然不再是“为记述当日闺友闺情”的作品,而变成一幅“群丑图”了。而这又是可能的么?当然,说到这里,某些拥林派论者仍免不了要奋力一辩。这些论者抓住以上曹雪芹原文中的一个“也”字辩称,这个“也”字说明上、下两句是并列关系,也就是说第二句中提到的“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并不包含在第一句提到的“宝钗等”当中。言下之意,他们所钟爱的林黛玉在这件事上的表现还是跟宝钗有所不同的。但这种观点戳穿了,其实根本就没有什么道理可言。因为论者实际上一点也不熟悉《红楼梦》的常用语言。我们来看小说第16回中就有着关于这个“也”字的完全相同的用法:

说的满屋里人都笑了。赵妈妈也笑个不住,又念佛道:……(甲戌本第16回,庚辰本中“赵妈妈”作“赵嬷嬷”)

这里亦是一个由“也”字把上、下两句连接起来。但你能说下一句中的这个“赵妈妈”不包括在上一句中的那里“满屋里人”当中么?此时,赵妈妈正坐在炕下一小脚踏上,与琏、凤二人对话,她可不会跑到屋外去!所以,拥林派论者的说法仍然是不能成立的。第22回中的“宝玉、黛玉、湘云、探春四个人”,照样还是包括在其上一句提到的“宝钗等”当中!

真正值得一说的,是第35回宝钗所说的话。因为这个例子不仅不能说明宝钗有多么“虚伪”,反而证明了宝钗的耿直!按,那些传统红学的论著喜欢把宝钗的话掐头去尾,硬说成是所谓的“恭维”、“讨好”贾母,但真要结合上下文的语境来看,宝钗的话,与其说是对贾母的什么“恭维”、“讨好”,还不如说是对凤姐讨巧于贾母的一种讽刺!有关这一段的完整原文如下:

王夫人又问:“你想什么吃?回来好给你送来的。”宝玉笑道:“也倒不想什么吃,倒是那一回做的那小荷叶儿小莲蓬儿的汤还好些。”凤姐一旁笑道:“听听,口味不算高贵,只是太磨牙了。巴巴的想这个吃了。”贾母便一叠声的叫人做去。凤姐儿笑道:“老祖宗别急,等我想一想这模子谁收着呢。”因回头吩咐个婆子去问管厨房的要去。那婆子去了半天,来回说:“管厨房的说,四副汤模子都交上来了。”凤姐儿听说,想了一想,道:“我记得交给谁了,多半在茶房里。”一面又遣人去问管茶房的,也不曾收。次后还是管金银器皿的送了来。薛姨妈先接过来瞧时,原来是个小匣子,里面装着四副银模子,都有一尺多长,一寸见方,上面凿着有豆子大小,也有菊花的,也有梅花的,也有莲蓬的,也有菱角的,共有三四十样,打的十分精巧。因笑向贾母王夫人道:“你们府上也都想绝了,吃碗汤还有这些样子。若不说出来,我见这个也不认得这是作什么用的。”凤姐儿也不等人说话,便笑道:“姑妈那里晓得,这是旧年备膳,他们想的法儿。不知弄些什么面印出来,借点新荷叶的清香,全仗着好汤,究竟没意思,谁家常吃他了。那一回呈样的作了一回,他今日怎么想起来了。”说着接了过来,递与个妇人,吩咐厨房里立刻拿几只鸡,另外添了东西,做出十来碗来。王夫人道:“要这些做什么?”凤姐儿笑道:“有个原故:这一宗东西家常不大作,今儿宝兄弟提起来了,单做给他吃,老太太、姑妈、太太都不吃,似乎不大好。不如借势儿弄些大家吃,托赖连我也上个俊儿。”贾母听了,笑道:“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做人。”说的大家笑了。凤姐也忙笑道:“这不相干。这个小东道我还孝敬的起。”便回头吩咐妇人,“说给厨房里,只管好生添补着做了,在我的帐上来领银子。”妇人答应着去了。宝钗一旁笑道:“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他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贾母听说,便答道:“我如今老了,那里还巧什么。当日我象凤哥儿这么大年纪,比他还来得呢。他如今虽说不如我们,也就算好了,比你姨娘强远了。你姨娘可怜见的,不大说话,和木头似的,在公婆跟前就不大显好。凤儿嘴乖,怎么怨得人疼他。”(第35回)

对照以上完整的文字,任何人都不难看出宝钗那句话究竟是什么意思了。在书中,贾母那些为数众多的儿媳妇、孙子媳妇里,凤姐可以说是与她配合的最为默契的一个。在曹雪芹的笔下,凤姐屡屡与贾母演这种双簧,即先由凤姐出面弄巧卖乖,再故意露个破绽,让贾母当众戳穿,以示老太太的“明察秋毫”。比如,在后来的第47回中,凤姐与贾母、薛姨妈等人一起打牌时,她就有过故意假装“小器”,假作反悔,然后引贾母假装“惩罚”于她,以显示贾母牌技“高明”、处事“公道”的精彩表演。在第35回中的这一次也不例外。凤姐先装作要用官中的钱做人情的样子,吩咐下人“拿几只鸡,另外添了东西,做出十来碗来”,再由贾母一语道破所谓的“天机”:“猴儿,把你乖的!拿着官中的钱你做人。”既哄的众人开心,又凸显出了贾母的“英明”。而正是看出了这一点,宝钗才忍不住在一旁笑着对其予以了讥讽:“我来了这么几年,留神看起来,凤丫头凭他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言下之意,这不过是她二人早就默契好了的罢了。而既然是二人早有默契,那凤姐怎么可能巧得过老太太去呢?当然是永远也巧她不过啊!值得注意的是,宝钗在这里对凤姐的称谓,她没有按照弟妹称呼长嫂的惯例,称其为“凤姐姐”,而是不顾长幼尊卑的秩序,称之为“凤丫头”(按,此处列藏本写作“凤姐姐”,程甲本写作“二嫂子”,均系擅改)。其轻蔑凤姐之为人的态度,那是不言而喻了。所以,此言一出,贾母也不得不出来为凤姐打圆场:“我如今老了,那里还巧什么。当日我象凤哥儿这么大年纪,比他还来得呢”。言下之意,自己年轻时也时常以此道逗公婆开心,比凤姐还来得,凤姐现在的行为,也算不上谄媚,犯不着去讥笑。拥林派论者一不看前面凤姐的表演,二不看后面贾母的解释,仅仅抓住宝钗中间的一句话,就不分青红皂白地将其打成是所谓“恭维”、“讨好”之语,由此看来,岂不是十分可笑的吗?我们不禁要反问一句,若宝钗真的有心去“恭维”、“讨好”贾母,她后来还有可能那样轻易地就把贾母给得罪了吗?再进一步,我们结合后文中描写凤姐记恨于宝钗的情形来看,事情的本质就更加清晰可见了。自程、高的一百二十回本的《红楼梦》流行以来,很多读者受后四十回中那个“调包计”的影响,想当然地把凤姐划入所谓的“钗党”。但实际上,在脂评本的原著中,从第35回中宝钗的这一次插话以后,凤姐在私下里议论宝钗,她几乎从未给予其一个较高的评价。比如,第55回,宝钗辅助探春治家,她明明是勤于监理巡察:白天“在上房监察,至王夫人回方散”。晚上,“每于夜间针线暇时,临寝之先,坐了小轿带领园中上夜人等各处巡察一次”。弄得下人“更觉比凤姐儿当差时倒更谨慎了些”,“越性连夜里偷着吃酒顽的工夫都没了”。以至于被下人们在背地里起了一个“镇山太岁”的绰号。可到了凤姐的口中,宝钗却被描绘成了一个所谓的“不干己事不张口,一问摇头三不知”的不负责之人。——她单单记恼于宝钗不肯与之同流合污的恨,却惟独不记宝钗辅助探春理家的恩。足见当年凤姐因机巧被宝钗揭穿而感到憋屈、窝火的情绪是何等之深了!所以,我们再回过头来看宝钗的那句“凤丫头凭他怎么巧,再巧不过老太太去”,不仅说不上是什么“恭维”、“讨好”之语,反而恰恰是一句得罪了贾府实际行权者——凤姐,从而为自己招来了麻烦的“惹祸”之言!谁说宝钗“圆滑世故”呢?我们分明看到的是作者精心塑造的一个耿介孤高的女子的形象!

在驳倒了传统红学强加给宝钗的什么“势利”、“虚伪”之类的罪名,并还原了曹雪芹笔下宝钗耿直、孤介的形象以后,有一个问题就很自然地摆在了我们的面前:作为一个大家闺秀,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宝钗屡屡“惹祸”,再三再四地开罪于贾府中的这些当权者和行权人呢?还有,前面我们在讨论宝钗《更香谜》时所涉及的那个问题:作为一个名门淑女,生活富足而无忧,同时,她也没有什么工作压力。她哪里来的那种愤懑、忧虑之情呢?很明显,宝钗的这些言行、表现肯定不是因为她不懂那些人情世故的所致。而是因为她是一个非常有正义感的人。她对于当时的社会现实,尤其是官场的黑暗,有着一种十分清醒而痛苦的认识。或者可以这么说,恰是这种清醒而痛苦的认识,导致了宝钗思想上的愤世嫉俗。而宝钗内心中那种对现实社会抱有强烈的批判主义的精神,才造成了其行动上的个性突出和卓而不群。而宝钗的这种批判主义精神,则最集中地体现在了第42回,宝钗劝慰黛玉时,她所“夹带”进来的一小段话中。她是这样说的:

“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便好了。只是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

希望男人们读书明理,辅国治民,这种想法本身在那个帝制时代并没有什么希奇的。但奇异的是,当宝钗以这把传统的标尺去衡量当时社会上那些读书做官的男人们时,她却敏锐地发现这世上竟然并不存在那样的明理、爱民之人。不仅从来没有见到过,连听也没有听说过。正所谓“如今并不听见有这样的人”!宝钗并没有像许多人,甚至大多数人那样,用一种自欺欺人的逻辑安慰自己,总是说什么“官员中好的是大多数,坏的是极个别”,而是一竿子扫倒了当时为官作宰的所有文人士大夫,说他们是“读了书倒更坏了”,“这是书误了他,可惜他也把书遭塌了”。所以,在她看来,与其让这些变了质的人读了书,更有能力祸国殃民,危害社会,还不如让他们老老实实地做个没太多文化的农民或者商人,一心一意地务农、经商,为社会积累财富,“倒没有什么大害处”。至此,宝钗已经在思想上颠覆传统的官本位以及所谓“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做官)高”的观念,将当时主流社会所推崇的官贵民轻、重儒轻商的价值序列,颠倒成了民贵官轻,重农、重商而轻儒的序列!

显然,正是这种轻官、轻儒的思想,培养了宝钗蔑视权贵的气概,以及敢于在这些人面前坚持自己个性的勇气。所以,不论是她以《更香谜》大扫贾政之兴,还是以蘅芜苑的居室布置得罪贾母,甚或是挖苦、讽刺凤姐与贾母演双簧,我们都不难从中看到这种气概和勇气所起到的作用。而在所有的权贵人物当中,宝钗所最厌恶的,又莫过于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贪酷官僚。对于贾政那样的庸官俗吏,宝钗尚且以《更香谜》大扫其兴,并用诗中那高人逸士的此“朝罢”,来对彼“朝罢”进行解构、反讽。对于贾雨村这种对上投机钻营,对下残民以逞的赃官,她更不会置一句好辞。比如,第32回,当宝钗听说贾雨村又跑到贾政这里来“做客”,实为投机钻营时,她便立即对“这个客”的此种“热情”,予以了尖刻的讽刺:

“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第32回)

此处,反感之情,鄙夷之态,已经溢于言表。当然了,有人会说宝钗此时未必知道来的客就一定是贾雨村。我们姑且认可这种说法,但也丝毫不影响我们的结论。宝钗就算不知道此时具体来的这个人是贾雨村,可一天到晚围绕在贾政身边阿谀奉承捞好处的是群什么人,宝钗还能不知道吗?她不是已经在心底里认定当时的官场并无好人了吗?所以,即使她真不知道具体是贾雨村,她讥讽的也是如贾雨村一类的投机小人!也正是基于对贾雨村这一类人的鄙薄、厌恶之情,在第38回中,宝钗又写下了全书中那首骂世最狠、刺贪讥俗最毒的《螃蟹咏》:

桂霭桐阴坐举觞,长安涎口盼重阳。

眼前道路无经纬,皮里春秋空黑黄。

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

于今落釜成何益?月浦空余禾黍香。

宝钗此诗将贾雨村之类的赃官墨吏、贪酷之人比喻成了横行霸道的螃蟹,并予以了最为犀利的抨击和批判。而这一节对应的回目就叫做“薛蘅芜讽和螃蟹”!

我们先翻译并解释一下:“桂霭”指桂花飘香的云气,点明是在秋季。“桐阴”,点明地点是桐林之荫。“觞”,代指酒杯。“长安”,在《红楼梦》中实际是京师的代称,并非现在的西安市。甲戌本《凡例》中有专门的说明:“书中凡写长安,在文人笔墨之间则从古之称,凡愚夫妇儿女子家常口角则曰中京,是不欲着迹于方向也。盖天子之邦,亦当以中为尊,特避其东南西北四字样也。”这里的“长安”是代指居住在京城的自己。“涎口”,流着口水。整个首联的意思就是:住在京城的我,一到桂花飘香的秋季,坐在桐林之荫,举着酒杯,流着口水,盼着在重阳节,拿一样东西下酒。什么东西呢?颔联明确指出,那是螃蟹。螃蟹因为横行,跟人和一般动物直行不同,故曰:“眼前道路无经纬”。活蟹壳里的蟹膏因为有黑有黄,故又曰“皮里春秋空黑黄”。按,“皮里春秋”又是一个成语,指人表面伪善,肚子里却诡计多端。所以,颔联又是在借螃蟹的特点比喻赃官们的无法无天和诡计多端。对付这样的货色又该如何行动呢?紧接着就是颈联:“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蟹肉味腥,单用酒还压不住它的腥气,故一定要喝菊花酒。中医认为蟹肉性寒,多食容易在腹内积冷。故又需要热辣的姜汤来对付。菊,在中国传统文化中一向被视为高洁之物。姜,是越老辣越好。因此,颔联又有另外一层隐喻意:宝钗希望有理想人格的人,通过掌握权力,以高洁的品格兼老辣的手段,一举消灭、铲除这些横行无道的贪官!最后,尾联嘲笑螃蟹的下场,并想象了肮脏之徒被清扫干净以后的洁净世界:螃蟹啊,螃蟹,你横行霸道一世,到现在还不照样是落进了锅里,成了人们的口中餐?看那月下的水塘边只剩下了稻米、麦子发出的清香!

按,以咏螃蟹来讥讽权贵,这在那些愤世嫉俗的中国古代文人那里,是有传统的。明·沈德符《万历野获编》卷二十六之“借蟹讥权贵”条有云:“宋朱勔横于吴中,时有士人咏蟹讥之,中联云:‘水清讵免双螯黑,秋老难逃一背红。’盖勔少曾犯法,鞭背黥面,故以此嘲。至嘉靖朝,张、桂用事恣肆,有人于御前放蟹横行,背有朱字,世宗取阅,乃漆书璁、萼姓名,此大珰辈所为也。其后分宜擅权,枉杀贵溪,京师人恶之,为语曰:‘可恨严介溪,作事忒心欺。常将冷眼观螃蟹,看你横行得几时?’一蟹之微,古今皆借以喻权贵,然亦一蟹不如一蟹矣。”清·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亦载:“宋人咏蟹诗曰:水清讵免双螯黑,秋老难逃一背红,借寓朱勔之贪婪必败也。”而宝钗的《螃蟹咏》显然就继承了这一优秀传统。所以,作者特意写了当时观赏这首诗的大观园诸人的反应。一是众姐妹的看法:

众人看毕,都说这是食螃蟹绝唱,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只是讽刺世人太毒了些。(第38回)

另一个是贾宝玉的反应:

看到这里,众人不禁叫绝。宝玉道:“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第38回)

因为宝钗讥讽了形形色色的贪官、权贵,以小题目寓有大意,故众姐妹都推她这首《螃蟹咏》为“食螃蟹绝唱”。又因为宝钗表示了极大的憎恶,并发出了对当时官场最猛烈的抨击,所以宝玉也不禁为之高呼“写得痛快”!这无疑是宝钗与宝玉之间,在思想上产生的一次巨大的精神共鸣!读者试想,曹雪芹为什么不把这样一种思想共鸣归于宝玉、黛玉,而是归于宝玉、宝钗,且在回目上大书“薛蘅芜讽和螃蟹”呢?毫无疑问,这又是对钗、黛之思想性格究竟为何的一种深层次地暗示!

当然了,对于那些坚持拥林派观点的官方红学家来说,他们是很难接受宝钗批判社会这一事实的。因此,他们总试图歪曲这首《螃蟹咏》的锋芒所向。比如,一种曾经流行的说法,就硬说这首诗是宝钗的“自嘲”。这实在是奇怪的逻辑。连明人沈德符都说了,“一蟹之微,古今皆借以喻权贵”。宝钗自己是权贵吗?硬要把批判者与批判对象混为一谈,岂不搞笑?按这种说法,为什么不可以说是曹雪芹的“自嘲”?另一种流行的说法则强说宝钗讽刺的是宝玉或者黛玉。这就更奇怪了,若宝钗讥讽的是宝玉,宝玉会舒服么?若宝钗讥讽的是黛玉,宝玉会为之叫好么?敢为之叫好么?再者,众人已经说清楚了:“这些小题目,原要寓大意才算是大才”。若是大观园这些小儿女之间的自嘲或互讽,有何“大意”可言?又有何“大才”可言?这些连论者自己都不会相信的谬说,自然还是改变不了宝钗憎恶官场、批判现实黑暗的事件本质的!

再进一步:宝钗忧世、愤世的最终目的,仍然是要改造社会,再补苍天。应该说,宝钗也曾经一度把希望寄托在宝玉这样一类的纯洁男子(指政治方面的纯洁,非性爱方面的纯洁)的身上,希望他们能够读书仕进,通过掌握权力,去消灭贾雨村那样的赃官。正所谓“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是也。然而,在当时那种政治制度下,这样的理想却注定将成为一场幻梦(因为单个的人永远无法跟作为一种权力运作机制的官场潜规则相抗衡)。事实上,宝钗自己也或多或少地认识到了这一点。所以,在痛恨现实的黑暗而又无力改变之际,她也需要另外一种精神资源来作为自己心灵上的更大的依托。而佛家和道家所主张的“出世”哲学,在很大程度上,便为她提供了这种精神抽逃的空间。这样的微妙转变,就集中体现在第22回,宝钗对于《山门·寄生草》的高度喜爱之上。我们把这一段的原文辑录于下:

至上酒席时,贾母又命宝钗点。宝钗点了一出《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宝玉道:“只好点这些戏。”宝钗道:“你白听了这几年的戏,那里知道这出戏的好处,排场又好,词藻更妙。”宝玉道:“我从来怕这些热闹。”宝钗笑道:“要说这一出热闹,你还算不知戏呢。你过来,我告诉你,这一出戏热闹不热闹。是一套北《点绛唇》,铿锵顿挫,韵律不用说是好的了,只那词藻中有一支《寄生草》,填的极妙,你何曾知道。”宝玉见说的这般好,便凑近来央告:“好姐姐,念与我听听。”宝钗便念道:

“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

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赤条条来去无牵挂。

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

宝玉听了,喜的拍膝画圈,称赏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林黛玉道:“安静看戏罢,还没唱《山门》,你倒《妆疯》了。”说的湘云也笑了。(第22回)

《鲁智深醉闹五台山》,又名《山门》,是清初剧作家邱园所作昆剧《虎囊弹》中的一出。讲的是鲁智深因打杀恶人,避入五台山佛寺,却又因个性张扬,为佛门的清规戒律所不容,最终被逐出山门的故事。《山门·寄生草》即是鲁智深被驱逐出山门时的唱辞:“漫揾英雄泪,相离处士家”,一朝辞别了抱朴守真的隐逸之士,这世间便再无人能理解一颗英雄之心。这是何等的苦闷!何等的郁愤!纵然于五台山处,还有着“谢慈悲剃度在莲台下”的际遇,也只能“没缘法转眼分离乍”,落得个“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结果。“那里讨烟蓑雨笠卷单行,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更是一语道出了一个满怀正义,坚守个性,却不能为世所容的独行者孤独、愤懑、悲怆的心迹!同时,这也是一个转折,标志了鲁智深开始由单纯的愤世,而转向“芒鞋破钵随缘化”的悟道、出世之境。值得注意的是,这么一支充满了《水浒》式孤愤、反叛色彩的曲子,竟然得到了宝钗的深爱,被她认为是“填的极妙”。这是为何呢?显然,在宝钗的内心深处,她也同这些英雄好汉一样,充满了对这个堕落世界的义愤!只不过,她是一个闺中弱女,不能像鲁智深那样尽情发挥,凭借武力打杀恶人,而只能把一股子愤世嫉俗的激情,寄托在这些蕴藏了道锋禅机的辞曲之上罢了。而更耐人寻味的是,辞曲中的鲁智深在其愤世的情绪臻于顶点之后,已经开始出现了心路转折的迹象,这对于宝钗日后的思想及情感演变来说,不也同样是一种强烈的暗示吗?很显然,那宝钗将来也必然会经历这么一个由“愤世情结”向“出世情结”升华、转变的过程!以佛家的观点来看,宝钗此刻对于《山门·寄生草》这支曲子的如此偏爱,倒正可以说是为她日后思想及情感的这种转变,悄悄地种下了一个前因!如上所述,舞台上的鲁智深,在“漫揾英雄泪”,饱尝了“赤条条来去无牵挂”的滋味以后,他最终是选择了一种“随缘化”的飘逸和洒脱。而无独有偶,就在小说的同一回里,宝钗在其《更香谜》中,亦同样表现出了一种从极度的愤懑和痛苦中参悟的精神:“光阴荏苒须当惜,风雨阴晴任变迁”。我自珍惜我的缘分,哪里管他外物是如何变化,是风雨如晦,还是阴晴无常呢?读者不妨细细品之,这“任变迁”三字,不也正好是深得了“随缘化”三字的精髓吗?以佛家的视角来看,这显然也可以说是宝钗身上的一个慧根,以及她与所谓“佛理”之间的一种天然的宿缘!

有意思的是,宝钗还把这么一首标志着主人公的精神世界由愤世走向出世的《山门·寄生草》推荐给了宝玉,这又立即引宝玉十分兴奋,“喜的拍膝画圈,称赏不已,又赞宝钗无书不知”。又弄得林黛玉十分吃醋:“安静看戏罢,还没唱《山门》,你倒《妆疯》了。”而这应该说是宝玉、宝钗在愤世、出世领域的又一个精神共鸣之处吧!我们不妨仔细品位一下前面宝钗对宝玉所说的那句“要说这一出热闹,你还算不知戏呢,你过来,我告诉你,这一出戏热闹不热闹”。要知道,这时候,可是在宝钗自己的生日宴会上,场面相当地热闹。而宝钗却偏偏要在热闹的场面上,点一出包含了冷峻主题的戏。那一种清醒、孤高,无疑是寂寞的、傲岸而不群的。这不犹得人想起老子在《道德经》第二十章里的名言:“众人熙熙,如享太牢,如登春台,我独泊兮,其未兆,沌沌兮,如婴儿之未孩,儡儡兮,若无所归。”(世俗的人们熙来攘往,争名夺利,好像要参加盛大的筵席,好像在春日竞相登高远望,我却独自恬然淡泊,无动于衷,混混沌沌的样子,好像一个还不会说话的婴儿,孤独疲惫的样子,好像一个无家可归之人。)而事实上,在整部《红楼梦》中,也只有宝钗和宝玉能够一起分享这么一种超越了个人利害得失的孤独!林黛玉行吗?不行。虽然她的《葬花吟》唱尽了青春和生命的无常,却终究依然是顾影自怜,不停地感叹一个“他年葬侬知是谁”的主题。史湘云行吗?也不行。因为她甚至不曾有过这种敏感的思索。妙玉又行吗?更不行。一个以清高相标榜的出家人,却怀着一颗入世之心,把富贵老人(贾母)与贫贱老人(刘姥姥)分出个三六九等的待遇,这又如何超越自我?惟有宝玉,玉钏儿送汤烫了他的手,他却能问玉钏儿:“烫了那里了?疼不疼?”(第35回)听了林黛玉的《葬花吟》以后能够想到:“林黛玉的花颜月貌,将来亦到无可寻觅之时,宁不心碎肠断!既黛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推之于他人,如宝钗、香菱、袭人等,亦可到无可寻觅之时矣。宝钗等终归无可寻觅之时,则自己又安在哉?且自身尚不知何在何往,则斯处、斯园、斯花、斯柳,又不知当属谁姓矣!”于是,“一而二,二而三,反复推求了去,真不知此时此际欲为何等蠢物,杳无所知,逃大造,出尘网,使可解释这段悲伤”。(第28回)这样一种对他人的悲悯意识和对世界的空幻意识,相对地与宝钗那种热中取冷,“一任俺芒鞋破钵随缘化”的精神最为接近。是故,脂砚斋早就在他(她)的阅评本中得出了有关宝玉与宝钗似远而实近,宝玉与黛玉似近而实远的结论:

奇文!写得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何也?宝玉之心,凡女子前不论贵贱,皆亲密之至,岂于宝钗前反生远心哉?盖宝钗之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欲近之,而恐一时有渎,故不敢狎犯也。宝钗待下愚,尚且和平亲密,何反于兄弟前有远心哉?盖宝玉之形景已泥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反成远离之端也。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不然,后文如何反较胜角口诸事皆出于颦哉?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此一回将宝玉、袭人、钗、颦、云等行止大概一描,已启后大观园中文字也。今详批于此,后久不忽矣。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

显然,在脂砚斋看来,宝玉和宝钗原本就具有“较诸人皆近”的本质。只是因为一些表层的隔膜,如宝钗行止,“端肃恭严,不可轻犯”,宝玉狎昵于闺阁,“近之则恐不逊”,才导致了二人表面的和暂时的疏远。但这种表面的疏远,又毕竟改变不了钗、玉在本性上的共通,“故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而黛玉与宝玉虽相爱之至,却反而缺乏这种共通的本性,以至于爱得越深,误解与冲突也就越大,“以及宝玉砸玉,颦儿之泪枯,种种孽障,种种忧忿,皆情之所陷,更何辩哉?”而读懂这一点,正是理解《红楼梦》的关键,故曰:“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

那么,具体地说,脂砚斋所言“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的本质又是什么呢?脂砚斋在他(她)的批语中并没有明说。恐怕当时也不便于明说。但我们结合前面的分析来看,那指的是他们二人所共同具有的对现实社会的批判精神,加上拔离凡尘的冷峻意识,这是毫无疑问的!

值得一说的是,过去,官方红学会常以薛宝钗劝谏贾宝玉读书仕进、走经济仕途而遭到后者的斥责,来断言宝玉、宝钗之间只有思想对立,没有共同语言,甚至是“封建”与“反封建”的针锋相对、格格不入。但对照笔者上面所引述的这么多曹雪芹原文,这种说法显然难逃故意断章取义之嫌。道理很简单,薛宝钗劝贾宝玉去读书做官,又不是要他去做贾雨村那样的贪官,正好相反,是希望他能够通过掌握权力来消灭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螃蟹们。正所谓“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是也。这种立场跟贾宝玉不愿与贾雨村为伍的心态,本质上是一致的,不过是方法和路径的不同而已。退一步说,就算贾宝玉做不了那样的反贪英雄,薛宝钗也肯定不会避他与官场小人们同流合污。宝钗自己不是说了吗?男人们若是做不到“辅国治民”,与其做官,还“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她始终是把正义、正道放在做官之上的!因此,宝玉一时之间可以误解宝钗的用心,久后却必然拨云见雾、断环重合,认识到宝钗与自己的相通!而事实上,曹雪芹围绕着宝钗劝宝玉读书这件事,也确实采用了一种可称之为“声东击西,形左实右”的写法:先写一段貌似扬黛抑钗的文字,逗弄一下读者,再很快来几段分量更重的扬钗抑黛的文字,以示匡正、反拨。比如,第32回写贾宝玉因史湘云劝他出去见贾雨村而发怒。作者借袭人之口道出宝玉以前迁怒于宝钗的事:“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贾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如果单看这些文字,曹雪芹似乎显得很“左”,很符合“反封建”红学的要求。但再接着往下看就相反了:宝钗竟然对宝玉最厌恶的贾雨村,发出了同样尖刻的讽刺:“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而林黛玉作为贾雨村的学生,她对她的老师又是否有过半点表示异议或不满的话呢?答案是没有。不但如此,在仅仅两回之后的第34回中,曾被宝玉目为从不说“混帐话”的林妹妹就劝他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弄得宝玉“长叹一声”,十分失望地说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指琪官、金钏等)死了,也是情愿的!”一下子就把《红楼梦》的倾向性摆回到扬钗抑黛的“右边”!再比如,第36回,宝玉又因为宝钗等的劝告而发怒曰:“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并因为“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似乎又把立场偏转到了“左面”。但又只过了两回,作者就让宝钗作《螃蟹咏》对那些“国贼禄鬼之流”,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连宝玉也为之赞叹:“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这就等于为宝钗平了反,彻底洗去了污名,以事实证明她不仅没有“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而且她那种批判主义的精神还恰是这些沽名钓誉的“国贼禄鬼之流”的死敌。顷刻之间,就再次露出了《红楼梦》十分“右倾”的真实面目。再反过来看一看被宝玉当作“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的林黛玉,到了小说第50回中,她却写出了所谓“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的诗句。读者试想,这“立名”二字不就是“立身扬名”的简称吗?至此,《红楼梦》的立场也就“右”得不能再“右”了!

值得一说的是,过去,官方红学会常以薛宝钗劝谏贾宝玉读书仕进、走经济仕途而遭到后者的斥责,来断言宝玉、宝钗之间只有思想对立,没有共同语言,甚至是“封建”与“反封建”的针锋相对、格格不入。但对照笔者上面所引述的这么多曹雪芹原文,这种说法显然难逃故意断章取义之嫌。道理很简单,薛宝钗劝贾宝玉去读书做官,又不是要他去做贾雨村那样的贪官,正好相反,是希望他能够通过掌握权力来消灭以贾雨村为代表的螃蟹们。正所谓“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是也。这种立场跟贾宝玉不愿与贾雨村为伍的心态,本质上是一致的,不过是方法和路径的不同而已。退一步说,就算贾宝玉做不了那样的反贪英雄,薛宝钗也肯定不会避他与官场小人们同流合污。宝钗自己不是说了吗?男人们若是做不到“辅国治民”,与其做官,还“竟不如耕种买卖,倒没有什么大害处。”(第42回)她始终是把正义、正道放在做官之上的!因此,宝玉一时之间可以误解宝钗的用心,久后却必然拨云见雾、断环重合,认识到宝钗与自己的相通!而事实上,曹雪芹围绕着宝钗劝宝玉读书这件事,也确实采用了一种可称之为“声东击西,形左实右”的写法:先写一段貌似扬黛抑钗的文字,逗弄一下读者,再很快来几段分量更重的扬钗抑黛的文字,以示匡正、反拨。比如,第32回写贾宝玉因史湘云劝他出去见贾雨村而发怒。作者借袭人之口道出宝玉以前迁怒于宝钗的事:“上回也是宝姑娘也说过一回,他也不管人脸上过的去过不去,他就咳了一声,拿起脚来走了。这里宝姑娘的话也没说完,见他走了,登时羞的脸通红,说又不是,不说又不是。幸而是宝姑娘,那要是林姑娘,不知又闹到怎么样,哭的怎么样呢。提起这个话来,真真的宝姑娘叫人敬重,自己讪了一会子去了。我倒过不去,只当他恼了。谁知过后还是照旧一样,真真有涵养,心地宽大。谁知这一个反倒同他生分了。”贾宝玉说:“林姑娘从来说过这些混帐话不曾?若他也说过这些混帐话,我早和他生分了。”如果单看这些文字,曹雪芹似乎显得很“左”,很符合“反封建”红学的要求。但再接着往下看就相反了:宝钗竟然对宝玉最厌恶的贾雨村,发出了同样尖刻的讽刺:“这个客也没意思,这么热天,不在家里凉快,还跑些什么!”而林黛玉作为贾雨村的学生,她对她的老师又是否有过半点表示异议或不满的话呢?答案是没有。不但如此,在仅仅两回之后的第34回中,曾被宝玉目为从不说“混帐话”的林妹妹就劝他说:“你从此可都改了罢!”弄得宝玉“长叹一声”,十分失望地说道:“你放心,别说这样话。就便为这些人(指琪官、金钏等)死了,也是情愿的!”一下子就把《红楼梦》的倾向性摆回到扬钗抑黛的“右边”!再比如,第36回,宝玉又因为宝钗等的劝告而发怒曰:“好好的一个清净洁白女儿,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并因为“独有林黛玉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所以深敬黛玉”。似乎又把立场偏转到了“左面”。但又只过了两回,作者就让宝钗作《螃蟹咏》对那些“国贼禄鬼之流”,进行了深刻的批判。连宝玉也为之赞叹:“写得痛快!我的诗也该烧了。”这就等于为宝钗平了反,彻底洗去了污名,以事实证明她不仅没有“也学的钓名沽誉,入了国贼禄鬼之流”,而且她那种批判主义的精神还恰是这些沽名钓誉的“国贼禄鬼之流”的死敌。顷刻之间,就再次露出了《红楼梦》十分“右倾”的真实面目。再反过来看一看被宝玉当作“自幼不曾劝他去立身扬名等语”的林黛玉,到了小说第50回中,她却写出了所谓“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的诗句。读者试想,这“立名”二字不就是“立身扬名”的简称吗?至此,《红楼梦》的立场也就“右”得不能再“右”了!

同这种“声东击西、形左实右”的写法相配合,作者在第50回为宝钗、宝玉、黛玉三人设计灯谜诗的时候,也采用了一种特殊的处理方法:让宝钗诗属佛,宝玉诗属道,黛玉诗则属于儒家。我们把这一节的原文辑录于下:

宝钗《镂檀锲梓谜》云:

镂檀锲梓一层层,岂系良工堆砌成?

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

宝玉《天上人间谜》云:

天上人间两渺茫,琅玕节过谨隄防。

鸾音鹤信须凝睇,好把唏嘘答上苍。

黛玉《騄駬谜》云:

騄駬何劳缚紫绳?驰城逐堑势狰狞。

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

笔者在《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中指出,这三首灯谜诗各有一假谜底,又各有一真谜底。具体的解析如下:

宝钗《镂檀锲梓谜》的假谜底是宝塔,而真谜底就是《红楼梦》这本书。按:谜面“镂檀锲梓一层层”,说的似乎是用檀、梓一类硬木雕刻兴建而就的,层层叠叠的一座玲珑宝塔。按中国佛教寺庙的建筑习惯,佛寺宝塔的檐角上一般都挂有铜制的风铃,称之为“梵铃”或“佛铃”。每当风吹雨打,就会发出叮叮当当的响声。然而,“岂系良工堆砌成”一句,却告诉读者,这座玲珑剔透,巧夺天工的建筑,并不是由工匠们所盖成的有形之物。“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即便有半天的风雨刮过,塔檐上的佛铃,仍无从听到有丝毫的响动。所以,“宝塔”又不过是一个假谜底。而真正的谜底是一种非常像塔,但实际上又不是塔的东西。那是个什么物体呢?笔者以为,这正是《红楼梦》此书。按解盦居士在《石头臆说》中的说法,此书“文心极曲,文意极晦。细读之如释氏浮图,八面玲珑,层层透彻”。就是说这本书情节曲折,结构细腻,表里有喻,环环相扣,直如同一座“镂檀锲梓一层层”的宝塔一般。但这种曲折奇巧、错落有致,又并不是作者故作高深,有意卖弄自己的文工技巧所致,更绝非由那些华丽的辞藻“堆彻”而成,故曰:“岂系良工堆砌成”。按脂砚斋的说法,《红楼梦》成书的缘由乃是:“菩萨天尊皆因僧道而有,以点俗人,独不许幻造太虚幻境以警情者乎?观者恶其荒唐,余则喜其新鲜。”(甲戌本第5回眉批)又云:“有修庙造塔祈福者,余今意欲起太虚幻境,似较修七十二司更有功德。”(甲戌本第5回眉批)这就等于告诉我们,《红楼梦》的最终目的,正是为了点醒那些沉弱于势欲与情欲之中的俗人。俗人为求祈福禄寿考,所以修庙造塔。而作者起此“太虚幻境”——亦即作此一部《红楼梦》,却是要拿自己心中的一个“空”字,去点破俗人眼中的一个“色”字。这样形而上层面的精神构境,自然远较那些形而下层面的建庙造塔,“修七十二司”,更有功德得多了。可是,面对作者苦心构建起来的艺术世界,后世读者中真正能懂之一二的,又有几人呢?“风雨”者,小说中大起大落之情节也。“梵铃声”,犹言佛语纶音,喻指作者之真言也。一场大起大落、大喜大悲的往事讲罢,世人又何尝真的明白了作者的用心呢?这是何等的悲伤!这是何等的愤懑!故曰:“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

宝玉《天上人间谜》的假谜底是纸鸢,真谜底就是他脖子上悬挂的那块通灵宝玉。按:纸鸢,即用纸糊成老鹰、大雁、仙鹤、大鹏等大鸟形状的风筝。风筝飞翔于天,却由于丝线的羁绊,而不能彻底高飞。故可谓:“天上人间两渺茫”。古人曾有以风筝来传递消息的故事,所以用纸鸢来对映“鸾音鹤信须凝睇,好把唏嘘答上苍”一联,亦通。但认真推敲下去,“琅玕节过谨隄防”一句,却大不可解。所以,纸鸢亦是一个假谜底,而真正的谜底,却是宝玉自己项上所挂的那块来自“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 的通灵顽石!按小说的寓言框架,石头正是因为无材补天,才央求癞僧、跛道将它化为玲珑剔透的美玉,而降落尘世的。但宝玉的一生,“富贵不知乐业,贫贱难耐凄凉”,并没有在人世间做出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可谓枉入红尘一世。所以说“天上人间两渺茫”。“琅玕”,查古汉语字典可知有五种含义:①形状像珠的美玉。②传说中的玉树。③翠竹的美称。④门环。⑤与道家有关的事物。这里明显是取第五种含义。唐·陆龟蒙:“读仙苑之琅玕书。”“琅玕书”即道家的书籍。相应地,诗中的“琅玕节”就是道家的节日。引伸意即宝玉悟道的时刻。“隄防”,同“提防”,加以注意的意思。“琅玕节过谨隄防”,就是要告诉读者:应注意宝玉“悟道”复返大荒的时日。鸾、鹤俱是仙家乘骑的禽鸟。“鸾音鹤信”,即来自仙家的消息。“鸾音鹤信须凝睇”:来自仙家的消息,应当凝神仰望。“好把唏嘘答上苍”:石头的一生既补天无材,又下凡无益,只能用一片唏嘘的叹息之声来报答冥冥中的上苍了。

黛玉《騄駬谜》的假谜底是走马灯,真谜底则是作者最终所放弃的仕途显达之路。按:騄駬,古之千里马名。《淮南子·人间训》:“骐骥騄駬,天下之疾马也。”相传为周穆王西游昆仑时,所驾八骏之一。“騄駬何劳缚紫绳,驰城逐堑势狰狞”:说的是一匹好马,不需要主人的绳索鞭策,自可以狰狞之势,驰过城市,越过沟壑。“鳌背三山”,海上三座高耸入云的仙山,相传由十五只大鳌相驮,故名。这里指代天下的名山。“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主人一指,好马如风雷一般飞腾而动,于是,在天下的名山上留下自己的美名。王希廉,周春俱猜之以“走马灯”,这是相对合理的一个答案。因走马灯上所画骏马,确实不需要绳索鞭策,灯体一转,画上骏马也自然有那么一点奔腾的模样。“鳌背三山”,此处也可以解释为灯会上扎成的灯山。但对之以“主人指示风雷动”一句,“走马灯”这个答案,就未免显得气势不足而有些牵强了。所以,这仍是一个假谜底。那么,真谜底又是什么呢?请注意,“騄駬”二字,正谐音“禄耳”也!高官、厚禄、美名,这正是官场佼佼者们所孜孜以求的人生极致。又,千里马为王者所驱驶,即所谓“甘效犬马之劳”也。这就不能不使人联想到曹雪芹与所谓“经济仕途”的关系了。这个真谜底,就是作者曾一度向往,却又最终放弃的官场仕途!曹雪芹的一生固然鄙视功名利禄,也没有走官场仕途,但如甲戌本《凡例》中所述,他在穷困潦倒之际,于内心深处又何尝没有对当初“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的一丝悔意呢?那秦钟临死前的劝悔,即为明证呵!他作为皇室包衣(家奴)出身的曹氏子弟,其心中未必就完全没有效法祖辈,通过替“主人”(即皇帝)效“犬马之劳”,以致显达的愿望!“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他曾经是多么希望能在这世上留下自己不朽的功名呵!但曹雪芹又毕竟是曹雪芹,世事的无常,家庭的速败,还是使他堪破了功名富贵的虚幻。他没有入仕,而是选择了走小说家的道路。或者,可以这么说,《红楼梦》一书,连同书中的什么“通灵宝玉”、“太虚幻境”,都正是作者拿自己一生的前程而换得。所以,作者此处将这首黛玉制谜,同前面宝钗、宝玉制谜安排在一起,就不是什么随心所欲的胡乱设置了。

现在,我们换一个角度来看,宝钗、宝玉、黛玉三人的灯谜诗又分别与《红楼梦》在第1回的三首诗意境相通。同宝钗《镂檀锲梓谜》相通的是那首非常有名的曹雪芹自题诗,即甲戌本第1回标题诗: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

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其中,“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与“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一样,都是作者为自己的一片苦心不能为世人所解,而发出的无限悲叹!与宝玉《天上人间谜》异曲同工的是《红楼梦》开篇时的石头自偈:

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

此系身前身后事,倩谁记去作奇传。

将“无材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两句合为一句,即是所谓“天上人间两渺茫”的含义所在。林黛玉的《騄駬谜》则对应了贾雨村的《咏月》诗:

时逢三五便团圆,满把晴光护玉栏。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

“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与“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都含有“攀高”、“立名”的意味。这也暗点了贾雨村同林黛玉的师生渊源。

概况地讲,就是宝玉的《天上人间谜》所谓“音鹤信须凝睇,好把唏嘘答上苍”,标明了其关心的是来自道家仙境的消息。宝钗的《镂檀锲梓谜》所谓“虽是半天风雨过,何曾闻得梵铃声”,点明了她感叹的是世人不能理解佛法、禅宗的真谛。一佛一道,正好遥相呼应。惟有林黛玉的《騄駬谜》所谓“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表现出强烈的儒家入世的追求。而在《红楼梦》中,一僧一道往往携手出现,却从未有儒者与僧、道联袂。所以,这也就再一次映证了脂砚斋在庚辰本第21回双行夹批中提出的那一个观点:“钗、玉二人形景较诸人皆近。……二人之远,实相近之至也。至颦儿于宝玉似近之至矣,却远之至也”、“钗与玉远中近,颦与玉近中远,是要紧两大股,不可粗心看过!”

在我们分析、还原了曹雪芹原著中薛宝钗形象的思想性格之后,又一个问题便浮出了水面:这么一个具有愤世、出世思想,且同贾宝玉能够在思想上产生“较诸人皆近”的精神共鸣的女性形象,为什么会被清代晚期至今的主流红评说成是与其本质截然相反的另一种样子呢?是什么样的原因导致了后世的评家会如此非理性地一再拿诸如“势利”、“虚伪”等贬词去形容一个曾经以个性得罪了家长的耿直、孤介的女子呢?笔者以为这里的原因有三:一是程高本后四十回的李代桃僵,二是读者中广泛存在的“狭儒人格”,三是1949年,尤其是1954年以后的政治环境,对于主流红学观点的固化强化作用。

先说说程高本后四十回的李代桃僵。众所周知,曹雪芹的原著,也就是脂砚斋的阅评本,只有前八十回存世。虽然曹雪芹本来已撰写有后三十回,但早在他生前即已迷失无稿。惟有前八十回中一部分小说正文以及脂批,对后三十回佚稿的若干情节内容、人物结局做了大量提示,使我们能够对原著一百一十回的全貌有一个大致的了解。而目前市面上通行的由程伟元、高鹗整理出版的一百二十回本《红楼梦》,却是一个经过不相关的后人篡改和伪续的版本。特别是其后四十回,高鹗已在其最后一回中承认那是他写的续书,是原著故事之外的“复有此一佳话”!然而,这些都是我们今天的认识。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先生考证出通行本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之前,只有很少的读者看出了这一点。在程高本问世以后的约一百三十年的时间里,人们都是把整个一百二十回误当成作者原文来看的。这就难免以后证前、以假论真,拿后人伪续的后四十回中的内容,去推断曹雪芹前八十回中的人物和事件。比如,我们前面已经分析,宝钗已经以自己的个性得罪了贾母、贾政这样的家长,在“更香谜大扫贾政兴”(第22回)与“蘅芜苑开罪史太君”(第40回)两件事上皆遭遇了家长们所谓“忌讳”、“不象”、“很离了格儿”、“更觉不祥”、“非永远福寿之辈”等负面评价。宝钗并不比黛玉更得家长们的欢心,也无意去博取这种欢心,甚至根本不在乎得宠不得宠,以至于在家长那里已经由“得宠”变为了“失宠”,这是非常明显的。然而,这是基于脂评本的前八十回才能得出的结论。程高本后四十回写法就完全相反:第84回,高鹗让贾母表态说:

“林丫头那孩子倒罢了,只是心重些,所以身子就不大很结实了。要赌灵性儿,也和宝丫头不差什么,要赌宽厚待人里头,却不济他宝姐姐有耽待、有尽让了。”

已经初步显露出贾母爱钗甚于爱黛的立场。第90回,高鹗让他笔下贾母解释了为什么选择宝钗而不选择黛玉的理由:

“林丫头的乖僻,虽也是她的好处,我的心里不把林丫头配他,也是为这点子。况且林丫头这样虚弱,恐不是有寿的。只有宝丫头最妥。”

这时,王夫人也接嘴道:

“不但老太太这么想,我们也是这样。”

第97回,贾母甚至发展到为了给宝玉娶宝钗,就对林黛玉“狠毒冷淡”(紫鹃语)的地步:

“林丫头若不是这个病呢,我凭着花多少钱都使得;若是这个病,不但治不好,我也没心肠了。”

如此厚爱宝钗而冷淡黛玉,这哪里还是前八十回中那个对宝琴、湘云、黛玉、宝玉四人百般宠爱,却惟独将宝钗排挤到了主桌之外的那个贾母呢?当读者读到这样的文字,并且还错将其当作原著原文而信以为真的时候,有谁还会记得前八十回中宝钗曾经以个性得罪过贾母、贾政的事实呢?在同情黛玉遭遇贾母如此冷遇的同时,这些拥林派读者只会把满腔怒火喷射到宝钗身上。仿佛自由把宝钗说成是拼命邀宠的“小人”,他们才能获得一点心理平衡。而这方面最具有代表性的,是化名“季新”的汪精卫的说法:

综宝钗生平,未尝以爱情感动宝玉,但知于贾母王夫人、诸嫂诸姑以至仆人等,处处使乖,处处献勤,四方八面布置得风雨不透,使人人心目中皆以将来之二奶奶相期。彼其心直以宝玉为一禽,而张罗以捕之,以为捕得之后,以我之美,何难使其心悦诚服,唉!这便是倡伎行为。夫妇爱情,借此缝合,就有取胜,究之不能长久,只落得孤孀一世。论他的行为心术,真正与黛玉相隔天渊,这情界中断不容彼羼入一步的了。(见季新《红楼梦新评》)

排开程高本后四十回不论,在脂评本前八十回中,宝钗以《更香谜》大扫贾政之兴,让贾政以为是“小小之人作此词句,更觉不祥,皆非永远福寿之辈”,又以蘅芜苑“雪洞”一般的布置损了贾母的脸面,引得贾母批评说:“使不得。虽然他省事,倘或来一个亲戚,看着不象;二则年轻的姑娘们,房里这样素净,也忌讳。我们这老婆子,越发该住马圈去了。你们听那些书上、戏上说的小姐们的绣房,精致的还了得呢。他们姊妹们虽不敢比那些小姐们,也不要很离了格儿。”这哪里是什么“但知于贾母王夫人、诸嫂诸姑以至仆人等,处处使乖,处处献勤”?宝钗分明是不屑于使乖、不屑于献勤,才落了个如此评价的!又哪里是什么“四方八面布置得风雨不透,使人人心目中皆以将来之二奶奶相期”?以世俗争位的角度看,宝钗的做法分明是四面漏风,上面还漏雨,连个能与贾母同坐主桌的位置都弄掉了,还能“使人人心目中皆以将来之二奶奶相期”么?以所谓的“行为心术”为论,那是世界上再蠢没有的“行为心术”,还岂能“直以宝玉为一禽,而张罗以捕之”?简直是笑话!同时,在脂评本的前八十回,曹雪芹、脂砚斋们反复强调的却是林黛玉的“心机”、“机谋”:

“……小耗道:‘我虽年小身弱,却是法术无边,口齿伶俐,机谋深远。【庚辰双行夹批:凡三句,暗为黛玉作评,讽得妙!】此去管比他们偷的还巧呢。’众耗忙问:‘如何比他们巧呢?’小耗道:‘我不学他们直偷。【庚辰侧批:不直偷,可畏可怕。】我只摇身一变,也变成个香芋,滚在香芋堆里,使人看不出,听不见,却暗暗的用分身法搬运,【庚辰侧批:可怕可畏。】渐渐的就搬运尽了。岂不比直偷硬取的巧些?’【庚辰双行夹批:果然巧,而且最毒。直偷者可防,此法不能防矣。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第19回,贾宝玉语)

事实上,在前八十回中,反复道出自己有“何幸邀恩宠,宫车过往频”、“双瞻御座引仪”、“主人指示风雷动,鳌背三山独立名”、“色健茂金萱,蜡烛辉琼宴”之类的名位追求的人,也不是薛宝钗,而是林黛玉!第18回,元春省亲,“林黛玉安心今夜大展奇才,将众人压倒”,反倒是元春“只命一匾一咏”,使得黛玉“倒不好违谕多作”,没给她充足的挣表现的空间。第40回,贾母来到潇湘馆,“林黛玉亲自用小茶盘捧了一盖碗茶来奉与贾母”,表现得比其他任何一个姐妹都要殷勤得多。如果这位汪季新有幸在脂砚斋的提示下,认真地看一看曹、脂等人针对林黛玉的所谓“不直偷”、“法术无边,口齿伶俐,机谋深远”、“可惜这样才情这样学术却只一耗耳”等一系列的评价,看一看黛玉积极迎合贾母、元春的事实,恐怕他也就不好意思再对着宝钗大骂出什么“这便是娼妓行为”之类的恨语来了。不是么?如果一定要说“但知于贾母王夫人、诸嫂诸姑以至仆人等,处处使乖,处处献勤”的“行为心术”是“倡伎行为”,这“倡伎”二字倒反而只能贴到林黛玉的身上去!

网友“顺德笨鸟”则从另一角度,为这种以后证前、以假论真的错讹作了一个形象的说明:

宝钗对黛玉,体贴入微在先(前80回),漠不关心在后(后40回),用后40回的宝钗,证前80回的宝钗,则前80回的宝钗,如何能不奸?如何能不伪?《吕氏春秋》记载了一则疑邻窃斧的故事,说有人丢了斧,怀疑是邻居偷的,结果看邻居的步姿,像偷斧贼;看邻居的脸色,也像偷斧贼;邻居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无一不像偷斧贼。和这位倒霉的邻居比,宝钗更加倒霉:只因某无名氏,人工合成了宝钗偷窃“斧子”的相片,后世读者不明就里,便据以为证,把黛玉先前失窃的香袋、剪子,也判定为宝钗偷的了。先用后40回定罪,再证以前80回,宝钗就变成了王莽,无一处不奸,无一处不假了。(见顺德笨鸟《红楼梦问源·宝钗形象演变小史》)

应该指出的是,高鹗主观上倒并没有“人工合成宝钗偷窃斧子的相片”的意愿。相反,即使在程高本后四十回中,宝钗仍然是受到续作者尊重的人。理由有二:一、高鹗给书中人物安排结局是主张“福善祸淫”,即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在宝玉出走之际,他却要宝钗怀孕生下遗腹子,还说将来兰桂齐芳,可以飞黄腾达云云。明显是将宝钗归于“福善”的那一类。二、程高本中还专门有一小段文字,交代了宝钗出嫁前的心态,以表明她无意争什么婚,完全是委屈和无辜的:

宝钗始则低头不语,后来便自垂泪。薛姨妈用好言劝慰,解释了好些话。宝钗自回房内,宝琴随去解闷。(程甲本第97回)

如果高鹗欲刻意把宝钗“妖魔化”,这些文字则殊不可解。

然而,高鹗的笔力远不如曹雪芹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他并不善于把握和刻划宝钗这么一个愤世嫉俗的女性形象。只能按他的理解,降等成一个普通的淑女贤妇来写。写的时候,又没处理好宝钗与黛玉的关系,结果弄巧成拙,给后世读者带来了无穷无尽的误会。举一个例子。目前有案可查的最早的拥林派评家是道光年间的“读花人”涂瀛。这个人在他写于道光十六年(1836年)的《红楼梦论赞》中是这样贬斥宝钗的:

观人者,必于其微。宝钗静慎安详,从容大雅,望之如春。以凤姐之黠、黛玉之慧、湘云之豪迈、袭人之柔奸,皆在所容,其所蓄未可量也。然斩宝玉之痴,形忘忌器;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热面冷心,殆春行秋令者欤?至若规夫而甫听读书,谋侍而旋闻泼醋,所为大方家者,竟何如也?宝玉观其微矣。(见涂瀛《红楼梦论赞·薛宝钗赞》)

这个人攻击宝钗“热面冷心”、“宝玉观其微”的两个理由全部来自于程高本后四十回:程高本第97回的“斩宝玉之痴,形忘忌器”和程甲本第100回的“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以后人伪续的内容来贬斥宝钗,本不足为训。而且更有讽刺性的是,后面一个例子还被高鹗自己给否定了。所谓“促雪雁之配,情断故人”,指的是程甲本第100回里的一句话:

那雪雁虽是宝玉娶亲这夜出过力的,宝钗见她心地不甚明白,便回了贾母、王夫人,将她配了一个小厮,各自过活去了。(程甲本第100回)

但在程乙本中,“促雪雁之配”的人却成了宝玉:

那雪雁虽是宝玉娶亲这夜出过力的,宝玉见她心地不甚明白,便回了贾母、王夫人,将她配了一个小厮,各自过活去了。(程乙本第100回)

为什么要改呢?就因为高鹗看出来了,他在程甲本中的写法,会使读者对宝钗产生诸如“情断故人”、“过河拆桥”之类的不良误解。但这并不是他的本意。他的本意只是要写紫鹃因为忠于旧主,结果连新主也敬重她,而雪雁因为背叛了旧主(哪怕是被迫的),结果连新主也不待见她。所以,当他发现这么写会有其它不良副效果时,在出版程乙本时立即就订正了过来。只是由于程甲本的销量比程乙本要好得多,涂瀛之类的拥林派评家读的是程甲本,而非程乙本。这样自然不能体会高鹗的苦心。其说法不仅严重背离了前八十回原著,而且于后四十回的真实情形也不符合。不过是高鹗笔力不济又一时疏忽而造成的错中之错。

然而,单凭程高本的作用,还不足以使红学界对宝钗的评价发生如此之大的转折。事实上,即使在程高本开始流行以后的一段时间内,褒钗仍然是红学评论的主流。比如,程高本的第一位评点家——张汝执,就在其成书于嘉庆五年(1800年)的《新镌全部绣像红楼梦》中,赞美宝钗说:“世故通明,却是纯人。”意思是说:宝钗虽然深懂那些人情世故,却不屑于玩弄这些世故心机,反而保留着纯朴的本质,是个纯净的人。比张汝执稍晚的王德化,一共出过四种“东观阁评本”,最早的成书于嘉庆十六年(1811年)。他也赞美宝钗。第4回,针对原文写宝钗“肌骨莹润,举止娴雅”八字,东观阁评曰:“八字写宝钗是淑女,可爱。”第5回,原文写宝钗来了,“黛玉心中便有些不忿之意,宝钗却浑然不觉”。又有批语云:“林小姐只好还眼泪,却非宜家之兆,宝钗可敬。”第57回,写宝钗关爱邢岫烟,帮后者赎当取衣服,东观阁评曰:“宝钗可谓善于体贴人情。”王希廉的《新评绣像红楼梦全传》成书于道光十二年(1832年),比张汝执、东观阁要晚得多。但仍然比拥林派鼻祖涂瀛的《红楼梦论赞》要早四年,比更为著名的两个拥林派评家——哈斯宝和姚燮(大某山民)评点《红楼梦》分别要早十五年和二十六年。这位“护花主人”王希廉也属于拥钗派。他说宝钗“有德有才”,又说:“写黛玉戈戈小器,必带叙宝钗落落大方;写宝钗事事宽厚,必带叙黛玉处处猜忌。”还针对“蘅芜君兰言解疑癖”和“金兰契互剖金兰语”两事说:“宝钗规劝黛玉是极爱黛玉,所论亦极正大光明,并宝玉亦隐隐在内”、“黛玉心事向宝钗实说,不但写黛玉平日多心,且见宝钗贤德。”这些程高本产生之后的赞钗评语,无疑提醒我们,后来出现的捧林诬钗的浪潮,并不仅仅是由于程高本后四十回的李代桃僵,还有更深刻的原因。什么原因呢?就是在中国人中间广泛存在的“狭儒人格”。

何为“狭儒人格”?笔者在《入世理想的盛大葬礼》一书中,曾作过一段解释,现全文照录于下:

众所周知,中国自西汉中期以来,在文化领域占统治地位的就是儒家思想。在两千多年的时间里,绝对多数知识分子都是在儒家思想的影响和熏陶下成长起来的。儒家好讲“义利之辨”。《论语·里仁》中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这样的说教,看上去似乎很高尚,但就世俗的层面而言,人的本性就是趋利的。除非能有关于世俗欲望之虚幻性的切身体会,一个人是很难摆脱其欲望本能的。空洞的道德说教,过度的道德标榜,不仅不能抑制人的求利本能,反而更容易产生人格方面的畸变。同崇尚个人主义的古希腊人、古罗马人、中世纪的西欧人,乃至近现代的西方人相比,中国古代的儒生和儒士,乃至现代中国文人,往往表现得更世俗、更功利主义。纵观历史,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儒生和儒士:他们一方面口口声声“江山社稷”、“民族大义”,一方面又为着蝇头小利而勾心斗角。一方面故作清高之态,一方面一旦有升官发财的机会,相互之间又斗得个乌烟瘴气。在这些人的眼中,所谓的“大义”不过是斗争对手,捞取私利的一种工具。所谓的“清高”,亦不过是暂时得不到好处时的自高身价之举。明末的东林党、齐党、浙党等等,就是他们的代表。这是其对己的一面。对人呢?由于这些儒生和儒士自己就有着表里不一、心口不一的特点,所以,面对他人,他们也就更易于从险恶的角度去揣测他人,把别人先验地想象成像自己一样的心口不一之辈。久而久之,他们便很容易形成一种“受迫害妄想心理”,总是觉得别人藏奸,要暗害自己。这一点,在那些失意文士的身上表现的更为突出。这些失意者,往往并不具体分析其失意的原因(比如,自己是否志大才疏,自己的主张对于统治者来说,又是否“适销不对路”,等等),而是习惯于把一切都归结为“奸人”的迫害。这样,他们便更容易从阴暗的角度去揣测别人了。由于这样的心理和人格是在儒家文化的影响下形成的,而且以异常的狭隘为其主要的心理特质,故而,我们就可以称之为“狭儒人格”。

所谓“狭儒人格”,简单地说,就是指中国人,尤其是中国的文人士大夫阶层,在长期儒家思想的熏陶下所形成的一系列的人格特质:诸如,表里不一、心口不一,喜爱以清高相标榜,实际却念念不忘于世俗利益,习惯于从阴暗的角度去揣测他人,有受迫害妄想心理,功皆归己,过皆归人等等。而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习惯于以自己的阴暗心理去揣测别人,特别容易相信和喜爱传播形形色色的“阴谋论”。由这样的人去做小说,做来做去,自然脱不出所谓“好人谈恋爱,坏人搞破坏”的模式,正如《红楼梦》所批判的那样:“假拟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出一小人其间拨乱,亦如剧中之小丑然”(甲戌本第1回)综观与《红楼梦》同时代以及稍早一些的那些才子佳人小说,如《玉娇梨》、《平山冷燕》、《好逑传》、《飞花艳想》等等,走的都是这种“才子、佳人加小人”的套路。如果让具有这样“狭儒人格”的人去评点小说呢?也当然照样会有把一切人物、情节都强套进这种“好人谈恋爱,坏人搞破坏”模式的本能冲动。而程高本后四十回的笔力不足和失误连连,又无疑在客观上助长了这种冲动。在清代乾隆、嘉庆时期,《红楼梦》虽然不胫而走,但影响还不是特别巨大。这时候的读者大多数还是持平常心去看待此书的。但到了道光以后,随着《红楼梦》影响的继续扩大,把大量具有“狭儒人格”的文人吸引到读者群中。由于这些人是以泛阴谋论来看《红楼梦》,所以他们的情绪特别激烈,特别有冲动去撰写各种各样的红评。相比之下,不赞成以捧林诬钗观点看《红楼梦》的人,则未必有这种持续的“疯劲”去写评语、出评本。这就导致持拥林派观点的人迅速占据红学界的多数地位。而一旦这种多数地位形成,就又有了一种从众和攀比的群体效应。晚清至民国初的评者一个比一个激进,仿佛谩骂宝钗越狠,就越能标榜自己的“清高”,越能从宝钗身上“揭发”出那些骇人听闻(实际是子虚乌有)的“奸谋”,就越能显示自己的“聪明”。故而对宝钗的恶评一直在无节制地升级:从涂瀛的“热面冷心”,到哈斯宝的“恶极残极”,再到张新之的“郑庄、操、莽大奸雄化身”,直到汪精卫的“娼妓行为”、“情界中断不容彼羼入一步”。文德早已丧尽,理性全然无存,这就是“狭儒人格”对红学造成的巨大伤害。

到民国建立十年以后的二十世纪二十年代,胡适先生发现了脂评本,提出了通行本后四十回为高鹗所续的结论,俞平伯先生又提出了著名的“钗黛合一”论。上述“狭儒人格”之下形成的拥林派红学,第一次遭遇了有力的挑战。俞平伯根据《红楼梦引子》中的一句“悲金悼玉的《红楼梦》”,申言说:

悲悼犹我们说惋惜,既曰惋惜,当然与痛骂有些不同罢。这是雪芹不肯痛骂宝钗的一个铁证。且书中钗黛每每并提,若两峰对峙双水份流,各极其妙莫能相下,必如此方极情场之盛,必如此方尽文章之妙。若宝钗为三家村妇,或黄毛丫头,那黛玉又岂有身分之可言。与事实既不符,与文情亦不合,雪芹何所取而非如此做不可呢?雪芹大约会先知的,所以他自己先声明一下,对于上述两种误会,作一个正式的抗辩。他在第一回里说:“况且那野史中,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更有一种风月笔墨,其淫秽污臭,最易坏人子弟。……在作者不过要写出自己的两首情诗艳赋来,故假捏出男女二人名姓,又必旁添一小人拨乱其间,如戏中小丑一般。”第一句话是驳第一派的,第二句话是驳第二派的,试想雪芹若不是个疯子,他怎会自己骂自己呢?依第一派,大观园里没有一个好人,这明明是“讪谤君相贬人妻女”了。依第二派说,宝黛好事被人离阻,这又明明是“假捏出男女二人,一小人拨乱其间”了。雪芹若是疯子,何以解于《红楼梦》底价值?雪芹如不疯,又何以解于“大不近情自相矛盾”呢?(见俞平伯《红楼梦辨·中卷》)

这话说的很有见地。需要指出的是“悲金悼玉”还是程高本里的说法,脂评本作“怀金悼玉”。而“怀金”比之于“悲金”,显然更多了一层对宝钗的思慕、敬爱之意。这更是“雪芹不肯痛骂宝钗的一个铁证”!

然而,到1949年,尤其是1954年红学大批判以后,“狭儒人格”之下形成的拥林派红学,又再一次地政治势力给人为地强化了。俞平伯的钗黛合一被批倒、批臭。这一时期的红学,不讲文本,只讲政治——“反封建”和“阶级斗争”。林黛玉被定义为“反封建”的“叛逆者”,受到无限吹捧,薛宝钗被定义为“封建卫道士”,遭遇极端攻击。甚至,连以往的评红家也因其对钗、黛的喜好不同,而有了“进步”与“反动”、“先进”与“落后”的政治划线。正如网友“顺德笨鸟”所说:

纵观这30年的贬钗论,在文本依据上,几乎没有创新,多是炒清代文人的冷饭。反封建者和封建文人,在文本解读和逻辑思维上,竟然如此吻合,也算蔚为奇观了!不过回头细想,也并不奇怪,有封建腐儒的珠玉在前,伟大的革命战士,都属于无产阶级,哪里掏得出更像样的珠玉呢!文本依据无法创新,就只能强调政治立场,把宝黛定位为封建叛逆者,把宝钗定位为封建卫道者,然后“请”红学家表明立场。有专政利剑高悬头顶,谁敢道个“不”字。这是没有选择的“选择题”,诚如郭豫适《红楼研究小史稿》所言:“一般地讲,比较能够领会小说鲜明的思想政治倾向,或者本人思想上对封建礼教、封建制度有所不满的读者和评论家,就爱护林黛玉、批判薛宝钗;反之,另一些读者和评论家,就喜欢薛宝钗而贬斥林黛玉。”这样的标签效应是非常可怕的,于是“被表态”如洪水泛滥,宝黛阵营人满为患,宝钗阵营空无一人。譬如周扬《我们必须战斗》:“广大读者的同情,则历来都是在宝玉、黛玉、晴雯、尤三姐这些人方面,而不是在贾政、宝钗、袭人、凤姐那些人方面。”周扬的这一番话,明显和事实不符,有时候读者的同情,也会站在宝钗一边,尤其是读过早期抄本的关键读者,如明义、脂砚斋、舒元炜和梦觉主人等,就更是如此。周扬还批评俞平伯的政治立场,把俞平伯调和钗黛矛盾,说成“有引导读者逃避革命的政治目的”,俞平伯的罪名,就这样被抬高了。(见顺德笨鸟《红楼梦问源·宝钗形象演变小史》)

而事实上,以“反封建”红学来强化贬钗意识,这种趋向并不只持续了三十年,而是几乎持续到了二十世纪末。比如,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直到1993年出版《中国古代小说百科全书》时,就仍沿用1954年以来的思想立场,针对王希廉赞扬宝钗一事而批评说:“他褒林贬薛更显示出他保守的道德意识。”跟几十年前的说法,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区别。只是以政治批判代替文本依据,这种红学“研究”,终究是建立在虚幻之上,是空中楼阁,是无本之木。其理论上的坍塌又是必然的。所以,随着后来政治环境的宽松,原来的观点又不断遭遇新学后生的挑战。直到2011年的今天,那种满口“反封建”、“反礼教”的红研者,已较过去大为减少了。

其实,红学发展到今天,已正好到了可以为宝钗“平反昭雪”,恢复名誉,且重新认识《红楼梦》本相的最佳时机了。目前,红学领域已基本没有太大的政治禁忌,脂评本也成了一般读者比较容易买到的普及本。当年胡适关于高鹗续书、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并非一体的结论更是深入人心。只是因为前人或宥于传统红学的成见,方法和立场有问题,不肯自新,或读书不认真仔细,未进行深入思考,无力创新,这才轮到笔者撰写从《红楼梦:钗黛形象的B面》到此书的一系列“钗学”文章,来破旧立新、追根溯源。这是笔者的荣幸,却无疑是整个红学界的悲哀!

我们还是用一条脂批来结束本章吧:

宝钗诗全是自写身份,讽刺时事。只以品行为先,才技为末。纤巧流荡之词,绮靡秾艳之语,一洗皆尽,非不能也,屑而不为也。最恨近日小说中一百美人诗词语气只得一个艳稿。(庚辰本第37回双行夹批)

宝钗为什么要“自写身份”呢?因为她一直在以高洁的品行自励。宝钗又为什么要“讽刺时事”呢?因为在曹雪芹笔下,她本来就是一个愤世嫉俗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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