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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6南大碎尸案26年后再回首:对1.19案的整理分析、猜想及排他。

钓鱼杆钓友圈2023-07-11 21:14:36A+A-

受另一个话题下

回复的启发,再结合之前我对这个案件的了解,我找到了突破口,归纳出了一种相对比较靠谱的推论:凶手是一个单身、本地、住南大附近(极可能是在随园或南东瓜市小区)、曾经有厨师及当兵履历(可能)、单腿残疾、以三轮机动车运营为生的独居男性。

其实这个案件存在着诸多悖论:假如你是凶手,为什么不选择直接把尸体进行掩埋或者趁着夜色弄块石头把尸体沉入河中或冲入下水道,让死者销声匿迹或者以最快的方式脱手——这是以往案例归纳出来绝大多数凶手的选择。却需要大费周折先分后烹,还要分的如此细碎,四处抛弃?这明显是为了隐藏,却要面临绝对会被发现的风险:用双肩包和两个旅行包抛尸,还把一包肉块塑料袋放在华侨街的工地板车下面。做这种复杂的操作呢?为什么是两千多块?几十块就能完全分尸装袋了。——绝大多数碎尸案的作案者都不会如此麻烦。为什么身体残破不堪头颅却保存的那么完好?为什么在诸多线索指向凶手是认识刁的情况下,凶手却不怕自己因为与刁的关系而暴露?—— 而事实是警察也没有通过刁的关系网找到凶手。为什么在大雪天抛尸凶手还能在不被发现的情况下快速多地分散的抛尸呢?为什么刁会在身体不舒适的情况下却从床上爬起来出门?

之所以要提出这些问题,是因为很多看似正确的回答都会在这个问题下站不住脚,甚至不乏诸多的阴谋论,因为是一味的通过现象去得出现象,为了解释而解释,很多试图一窥南大案的网友们给出的理由却无法交叉自洽,只能对单一的问题进行自洽,就像魔方只有一面同色并非完成,你无法绕过这些问题。如果各位能对这些问题做出合理的解释且能形成逻辑闭环,欢迎在评论区做个回复。

“不合理的事情背后必定遵循着某种合理的逻辑。”

以下应该是全网最详细的内容之一,看完以后你将最大限度的了解到南大案的内容,所有的资料并非随意搜集,而是在比较权威的报道、或能交叉印证及符合逻辑的网传信息、亲历者的诸多线索之中,再加入一些案例选择作为参考且严谨的引用。对于南大案,虽然我有自己的答案,但是这个案情复杂程度其实超过一般人的想象,线索千头万绪,却难以真正的串联起来,还有很多谜团去等待解开,故而我对一些问题给出了尽可能多的假设以及摆出其他的事实,而不是先射箭在立靶——把所有证据故意筛选后指向我所提出的结论,这不是客观看待问题的方式。我尽量最大程度给各位留有开放推论的余地,所以各位可以看到不同的、并非唯一指向性的线索和论调,但我也事先排除了一些脱离现实不可能的假设,关于一些凶手的细节,十有八九涵盖在我提出的诸多假设之中,大家可以通过我已给出的线索自己判断。我会不定时进行更新和补充。

另外在第31条我也给出了侦破的可能突破口以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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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凶手非连环杀手,但可能存在前科:

连环杀手杀人会有成瘾性,绝对不会只行凶一次,然后从此销声匿迹,而且第一次就是以碎尸抛尸这种残忍的手法挑衅,这并不符合逻辑。

而且,我们国家和美国不同,极少有那种“黄道十二宫”这样会主动挑衅杀人取乐还写加密信取笑警察的凶犯,可能是文化和教育的不同,我国尤其是上个世纪的凶犯更倾向于实用主义、利己主义,而不太会主动去挑衅玩不必要的花活。

之所以嫌犯到处抛尸,我倾向于故布疑阵,各位可参考1989年的“潜江市1·30案”,当时凶手已经杀害了被害者,也知道警方早已介入,于是故布疑阵在潜江市18处不同的地点留下了小纸条(唯独没有在自己工作的区域),最后消失,直到七年后被抓获:

裴直运,男,当年35岁、湖北省监利县蓉城村人,毕业于江汉石油学院地质系的本科生,被捕前系江汉油田职工大学讲师。在人们的印象中,他是一个勤奋好学、性格内向、交际很少、自负深重的人。在油田他结过两次婚,前妻是同校的职工,后妻是四川来油田的打工妹。他曾任江汉油田油气层保护技术培训组组长,被捕前还主持油田高难度科研课题研究。

裴直运不仅在专业上学有所成,他还爱好广泛,写小说、散文、诗歌以及大日记,象棋也下得不错,能看懂和分析航空照片,他甚至还钻研过星相术。对个人的成绩,裴直运即使在受审期间也颇感自豪和自负。他说:我总结我一生,发现我和7有不解之缘。他解释说,我7岁开始写日记,17岁我上大学,在学校当了7年班长,丢了7支钢笔。负责审理裴直运绑票杀人案的一个民警补充说,对,你1997年7月27日被公安人员抓获。

裴直运毕业于江汉石油学校地质系,在校是个优等生,同时,他还喜欢文学,写作上很有一套。在他的卧室中摆满了各种文学书籍,他还喜欢书法,练就一手好字。然而,文学和书法并没有陶冶他的情操,相反他认为自己是个绝顶聪明的人,理应过上比一般人好的生活。虽然他有稳定的收入和不错的工作,但他对目前的生活状况却并不满意。加上他家境贫困,弟弟上高中及上大学的学费都由他支付,于是他千方百计想富起来,然而别无他技的裴直运又没什么挣钱本事,他想来想去,决定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去撞一撞。
他采用逆向丢条法,即先丢下警方应该最后看到的纸条,再丢之前的一张,以此来保护自己不被警方蹲坑抓获。

这类人有种特点,就是比较自信,认为自己很聪明(可能确实有一定的学识经历),所以才敢做出像是挑衅实则是保护自己的行为,只不过这种掩藏的方式比其他犯罪者更为大胆。

另外就是鉴于凶手的大胆行为,我认为其有前科的可能性也是较高的。

2.凶手无能力掩埋尸体:

尸袋里面有手指甚至是头颅,却被直接混入尸块抛弃在大街,如果要无声无息的销毁证据为什么不把这些会暴露的人体组织至少把头颅和手指脚趾单独掩埋?我倾向于其无掩埋能力。

第二件尸袋被发现:此後,又在大澗銀巷13號垃圾堆發現裝有同樣屍塊的袋子。這一袋約重0.7kg。該環衛工人以為是豬肉,把袋子撿走。她結束工作回家,在家中清洗肉片時,發現裡面夾了有三根疑似手指,隨即報案。1月19日上午接到報警後,市局與環衛部門溝通後,做出了在相應範圍內重點捜査垃圾點的指示。警察立刻開始對周邊地區垃圾堆大範圍進行搜索,尋找碎屍過程中使用了軍犬。在南大南園小粉橋路段四個小區門口的垃圾箱內分別發現了兩個旅行包和兩個垃圾袋。 ——维基百科[1][2]

3.凶手使用的交通工具:

正如 @登峰造戟 所说,96年残疾人车盛行,也成为了最好的抛尸工具,所以即使是身患残疾的凶手也有能力进行街道抛尸。

总算有机会说两句。案发时我上高三,后排的女同学姐姐是大涧银巷现场的目击者之一。记得是1月20日那个女同学说的大致经过,一开始以为同学编的,直到媒体公布才知道是真实的存在,一直到大一的暑假,心里对此事的阴影才逐步散去,可见此案的负面影响力还是蛮大的。随着年龄的增长,也是近几年在网上看了几位大神的分析,有一个感觉,诸位大神的分析与当时的社会环境有时间的代沟。 首先,南大周边广州路、上海路、中山路、北京西路是主干道,青岛路、汉口路、薛家巷、小粉桥只能算是次干道,甚至说巷子也不为过。96年南京的晚间亮化和现在是两个概念,次干道上照明是不足的,加上一月天黑的早,又冷(真的是冷,湿冷),路人稀稀拉拉(临近考试,主力忙着复习),没有目击者很正常。 其次,当时社会上极其流行营运性质的残疾人车,带封闭空间的,大点的可坐4人,俗称马自达,堪称劫持、侦察地形、抛尸的神器。南大周围很多这类车辆。所以我觉得第一现场真的不一定在南大周围,只是凶手对南大周边熟悉而已,比如在附近上班、做生意、跑营运。天黑,冷,路上人少,路边或路旁的凹地停一辆车或马自达,受害人自己主动上车或被迫上车。。。。。。 再者,当时周边不像现在这么多高楼大厦,有不少只有熟人或者说本地人才知道的小路,结合凶手可能有的交通工具,抛尸不难。 最后一点,当时路上几乎没有监控,估计当时警力也不充足,第一时间临近春节,排查的力度和范围估计小了。当时我家和学校离南大应该说3公里以内,都没有警察到访过。凶手不见得跟警察碰面过。[3] 引用自知乎网友 南大碎尸案发生在我从出生至我现在还生活的地方南京市珠江路口小粉桥!案件发生时我己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我习惯性晚上5点快6点时出来挣钱!地点就在珠江路口!与小粉桥几米远距离!我挣钱的手段是开三轮机动车!南京人叫着马自达!96年正是我从事此职业己快三年左右时间!我一共开了十几年三轮机动车!在一个冬季时段我听周围人说小粉桥发生了抛尸案!是一个南大女学生被害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在广州路南大校门对面看到了警方的协查通告!年代久远!我能回想起来的内容如下:通告是黑白色的,我市发生一起凶杀案…通告上有一个大照片!有一只长方型旅行包!图案是一个飞机另外有个蛇皮口袋大小与旅行包差不多!一件女式带花边上衣!衣服上有似血斑的印子!整个衣服上有很多!其它的我记不清还有什么了!  引用自天涯网友 ok老猫猫
类似这样的车辆 当时比较普遍 当然也并非一定是残疾人运营

另外18日南京降大雪,步行数小时抛尸并不现实,而且17日也有雨夹雪,非常寒冷湿滑,自行车在既冷且滑的降雪的天气骑行抛尸也不现实,更别说分多次抛,因为19日早上尸块被大量发现,所以凶手必定是在18日晚上或19日凌晨完成的抛尸,晚上天气更为凛冽,骑自行车和步行绝不可能。

至于坐公交那是绝对不可能的,那个年代都是有人售票,售票员的记忆力都是出奇的好,哪个乘客会在哪个站下车都记的很牢,更别说提着大包小包上去,况且还有乘客。

另外抛尸地点大多都为窄巷子,轿车很难进入,而且96年轿车也并不普及,出租车更不现实,如果凶手到了抛尸地点周围抛下再坐出租车到下一个抛尸地点,很容易被出租车司机记下来,当年出租车司机也排查过,所以也可以排除,而有挡风板帘子一拉就全封闭的三轮摩托则为最佳。

再看一个2018年的案子:

这是2016年的另外一起案子:

4.凶手分尸的原因:

假设一.之所以要切碎,是因为其无能力搬运大块的尸块或整个人抛弃,以及周围条件不具备,只能选择将其分尸。假设二.切成碎块可能是因为凶手之前是打算以其他方式处理尸体,比如喂宠物、家畜或者冲入下水道,但因为17、18号的大雪,路上行人寥寥,正是处理尸体的时机,导致他改变了主意,而选择在的大雪掩护下,快速丢弃。假设三.切碎是因为凶手是经营肉店的,想把部分肉作为商品卖出去。(虽然比较像小说情节,但国内确实有几个相似案例)假设四.基于心理上的安全感。(见27:一些对于凶手心理层面的分析)

5.凶手是谁的假设及动机(可参考文末“50例杀人碎尸案分析”):

当天睡了一下午,感觉人不舒服,月经导致经行发热,于是去到附近小诊所打针和配药(以前这类私人小诊所特别多),凶手对其进行登记后了解了其大概住址和个人状况,然后...(假设1,可能性稍高)和宿舍室友矛盾积怨多,成教班的女室友于是找到了社会人男朋友为其出头却杀害了刁,但我认为小矛盾并不至于,且同宿舍肯定是重点排查对象。(假设2,可能性低)(某播主的想法)20世纪80年代至90年代,涌现出大量学雷锋活动、做好人好事,而刁爱青很可能是主动为残疾人上门服务而被色心大起的凶手杀害[4]

。但我认为来月经的时候去做这个可能性非常之低。(假设3,可能性较低)刁在路上拦了一辆三轮摩的主动坐上去,被凶手劫持,当然闹市劫持一个成年人其实可能性并不大。(假设4,可能性稍低)进入公厕被尾随,意图猥亵或强奸,虽然是5点后晚高峰,但1月天黑比较快,且巷子内照明不足,是有可能的,所以是个路人。(假设5,可能性稍低)根据对未被开水处理过的尸片的勘验,确定最晚死亡于1月14日。——nxc2015

刁爱青具体哪一天死亡的?根据尸检,她并非在失踪当天死亡,在被虐杀之前还喝过水(依据为胃内容)。——知乎雷刑大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有说法表明失踪前死者曾存活过几天,如果为真,那么公厕说基本可以被排除。

附近商店、饭店或浴室的老板。(假设6,可能性一般)当时舍友反馈说刁经常夜不归宿,一个外地穷学生经常在外面睡,谈恋爱可能性较大的,如果是和凶手谈恋爱,那么凶手的年龄评估应该在25~40岁,因为刁那时候也才19岁,年龄差距不会过于悬殊。(而一个外地学生认识到这个人的途径就是之前搭过他的三轮车并且这个人非常健谈,有共同语言并且又住在南大附近所以开始深入的交流。)(假设7,可能性一般)

但刁爱青的家人认为刁是个保守的人,况且她只来南京3个月,不会那么快就变性了,当然和家人有代沟也是正常,毕竟不是所有的家长都了解自己的孩子,但对于一个农村来的女性而言,环境决定了性格,确实不会太过开放,所以家人所说也是重要依据,另外就是关于夜不归宿这点,有一说是因为刁有一个从小学就认识的好友潘秀丽,同样农村出身,就读南京航空航天大学,我觉得刁之前在她住的地方过夜的可能性是比较高的,不过作为一个性格内向的女生,经常去朋友住的地方过夜似乎也说不通,最近的一次留宿是因为1996年1月7日是潘秀丽的生日[5]

当然,“有时夜不归宿”这条信息只是网传,并非完全可靠,根据刁的性格以及其他线索间接印证我推断恋爱说的可能性也比较小。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刁爱青的另外一位同学潘秀丽,从小学到高中都和刁在一起。她回忆,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算是中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喜欢独处但并不张扬,朋友不多,爱憎分明。“很普通的一个女孩,有点孤僻。”

在同样是农村出身闺蜜的描述中,刁显然也是一个内向保守的人。

但也不能排除,因为只是太普通,很少有人主动搭讪,所以心理上对其他男生比较抗拒,这并不是防备心,而是有种偏向于自卑,特别是男生搭讪别人(自己的朋友)会引起其反感,因为知道不是来搭讪她的,但如果有个人主动走近自己,有时候这类女生比任何人都要珍惜这种来之不易的机会…

另外私人诊所也不可忽视,因为其非常合理。

6.凶手并非完全没有行动能力:

如果双脚残疾,基本上无行动能力,无法独立完成分尸、抛尸的,所以判定为单腿残疾,也正是因为身体残疾,让警方认为其无能力犯罪进而在大范围的搜索中忽视凶手,而不是因为凶手有所谓完美不在场证明这类的小说情节。

7.犯罪的动机及年龄推测:

我偏向于是情杀或性犯罪——基于排除劫财和仇杀这两项,因为至少目前没有任何线索证明能够佐证这两项,而且刁在南京才3月,无理由能和别人有什么仇恨,对一个穷学生而言劫财更是不可能。

另外刁体形比较壮实,年龄太大无法制约受害人,性欲也会下降,所以凶手年龄绝不会超过50岁,甚至可以在下降一些,<45岁。

8.凶手的职业猜想:

1.军人:

凶手是一个军人,可能还参加过1979年的中越战争,在二三十岁的时候就留下残疾,上过战场,所以心理素质也比较强,另外也正当壮年。

南大碎尸案的物证包括:

1)一条旧的印花床单;

2)一只人造革旅行包,上有“桂林”字样及图案;(旅行包发现了黑火药残渣,还有管型印记)

3)一只仿牛筋“枕头”包;

4)一只为牛仔布背包,上有“中旅社”字样。

这一点我个人猜测居多,证据佐证不够,致残的原因可以有很多,并不一定是在战场。另外黑火药残渣和管形印记这条也没有在报纸上出现过,线索不一定为真,管状印记是否是枪支也要存疑(长度有点勉强),黑火药也比较常见于土枪(当然也可能因为其在部队经常用枪,所以作为爱好平时也喜欢打猎)。

另外稍微提及一下,就是很多人认为凶手的心理素质很强,其实我个人并不认同,因为很多案例已经证明了,分尸并不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见文末“Moriarty K对于杀人碎尸的一些总结”我个人非常认同),希望不要因为我提及的心理素质强而使大家有了一个对凶手的刻板印象。

其他就是中国的枪支管理是在1996年(1996年7月5日修订通过,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也就是案发的当年实施的,在此之前枪支是合法的,案发时间是1996年1月,当时枪支管理法还没有出台。特此说明。

2.医生:基于分尸的特点

3.屠夫:基于分尸的特点

4.厨师:基于分尸的特点,但这里要说明的是并非分尸碎尸就一定要有相关切肉的经验。

5.猎人:猎人是基于发现的黑火药来推测,但可能性非常之低,之所以列出来,是因为凶手可能有相关的经验或者身边的某人有相关的经验。

6.三轮摩的司机:具备抛尸工具,且熟悉当地地形。

7.老师,或者医生+老师=教医学的老师

8.学生:至少南大的学生可能性是非常之低的,况且年关将近,都在备考,没有分尸的时间。另外高中同学也是一种潜在的可能,但同样可能性也非常低。

9.沿街的某个店铺老板:警方绝对是都排查过了。

10.其他人士

这里需要补充的是有部分网友同学认为警察也有作案的可能,毕竟凶手反侦察能力很高,具备警察的素质。但我并不觉得这种无间道情节会发生在南大案上,事实上做这一系列操作会露出很大的破绽:碎尸、煮尸、抛尸,一样东西处理的越复杂,其会显露的破绽就越多,因为有太多不确定因素,计划之外的事情随时可能发生,任何不小心遗留下来的物证都可能致命,事实上必定会留下直接或者间接指向凶手的证据...风险非常之大,凶手其实是不明智的,有经验的警察不至于去做这种事情。

之所以案子没破,不是因为凶手足够聪明,而是在于对手没有抓对方向。所有的悬案,都是对手衬托,某种程度上是取决于是否遇到了一个能够掐到凶手七寸的对手,总有一些遗留下来的线索在暗示着凶手是谁,而没有被发现,是一种运气,而不是凶手足够聪明。很少有人能做到完美犯罪,尤其是这种近乎疯狂的做法更像是一种对刑侦毫无了解初生牛犊式的盲目自信——因为它不可能不留下线索,尤其是满大街丢垃圾的时候万一被目击到呢?

9.抛尸地点整理:

我大概整理了一下抛尸的地点,最西北的水佐岗有两处抛尸,是头颅和衣物发现的地方(另外有一说头颅在龙王山纯属谣言),而最南端大澗銀巷发现的则是三根手指的尸袋,这都是比较敏感的部位,是比较符合“头远身近”的抛尸习惯,所以这两个地点只是凶手为了吸引警力资源故意抛的这么远,也是为了避免被排查到,所以把两个仍在比较远的西北,一个扔在比较远的南边工地旁。

两个灰色的代表南北校区 感叹号为尸袋发现地 粉色标注为刁在校园门口被目击地点

10.关于最后目击地点得出的推论:

如扬子晚报所报道,最后目击是在南大陶园的北门也就是汉口路,刁爱青当时可能是出门右转了:因为那里是抛尸密集的地点,也是凶手最熟悉的地点,所以标红的区域有嫌疑(一般凶手都会把不太敏感部位的尸体抛弃在自己熟悉的地方,因为那样比较有安全感)。标注黄色的地区则是次要可能的地区。绿色的区域嫌疑最大。

事实上红色区域虽然发现的尸块最多,但凶手明明可以把尸块抛的更远,却选择在小粉桥,如果是自家小区,我觉得是说不过去的。

箭头为青岛路与广州路交叉口
刁爱青出门的路线
绿色区域的小区 位于南大西侧 入口有很多

但据说另外还有目击者是在学校西侧的青岛路发现的刁(也就是她出门左拐了),然后看到她往广州路方向走了,所以学校南面这个紫色的区域也是非常可疑。

目击者最后看见刁的地点是紧靠南大附近的青岛路,她当时身穿红色外套。从她的装束来看,也没有任何的异常

当然,往广州路方向≠要去广州路,因为如果要去广州路,可以直接从校区南门出去,而不用从北门出来绕一圈到广州路,她的宿舍离北门和南门的距离也是差不多的,所以有很大的可能性是进入了校区西面的小区内(标注绿色部分),也比较符合抛尸逻辑:凶手故意集中大量的把尸体抛在东面以此避免西面的居住地被排查到。

当然,这个推测前提需要基于刁确实有在青岛路被目击。

11.凶手为校内成员的可能性较低:

其中南京大学操场树洞里面有一处抛尸,说明凶手也是比较熟悉南京大学的环境的,否则不会贸然进去抛尸,但当时南京大学是对外开放的,附近居民对里面的环境熟悉属于正常,但我也比较倾向于凶手和南大也有某种关联——当然这种关联并不代表其是老师或者其他职员之类,也许是某种间接的关联,或者仅仅只是凶手经常去学校操场散步锻炼或者经常路过之类。

如果是内部人员作案,是断然不会把尸体仍在校内以及校门口的(校门口发现的是体积最大的一部分,而且还是用双肩包而非塑料袋装的尸块,所以必定会被打开发现,显然比较刻意),因为这无疑就是告诉警察,我在校内,所以这个行为很明显就是误导警方把嫌疑人引向校园。

另外小粉桥附近小区内的垃圾堆应该也是凶手为了吸引警力而故意丢了两个旅行包(但我认为凶手居住地离此其实也并不远)。

所以也可以得出凶手并不傻,身体虽然残疾但智力没有什么障碍。

刁9号失踪(也有一说为10号),18号完成抛尸,19号被发现(此图部分内容有待商议,仅做参考)

学校也已经排查过:

该大学中文系负责人朱老师回忆当年的情况时说:“案件发生后,公安局和学校保卫处召集各院系负责人开会,通报案情,在会上我们才知道女孩被切成2000多块。当时警方为我们划定了嫌疑人的大致特征,我记得很清楚,有这么几条:一是单身中青年男性,身体很强壮,而且有单身宿舍,有炉子和刀等器具;二是情感生活受到过挫折,精神有偏执的倾向。回到系里后,我立刻和人事部门及行政部门的同志开会,将系里所有老师的情况摸了一遍,但是没有发现符合上述条件的,于是就写了一份报告递交学校保卫处。”[6]

网友能想到的警察也早已想到:

立案没多久全体男生被叫去开会,要求提供不在场证明,很多学生很害怕,因为要一下子想起来十几天前具体去过哪是个难题。 这也导致有几个男学生被扣留,不过之后发现都是一些因为怕被抓就串通不在场证明的,当时学生没见过这么大阵仗,很多人怕上加怕,以为给不出证明就要坐牢。 对学校里所有化学 生物 这类实验室都被打开查了一遍,对所有有机会单独实验的学生老师,全提取了指纹。 整个学校教师学生锅炉工都逐一排查,因为煤灰可以掩盖血迹。
刁死前穿的衣服款式

12.凶手分尸的动机:

假设1:凶手也许曾经有过做厨师的履历,毕竟并非所有人都能想到烹尸以去除异味(但事实上当时冬天味道也不会太会有,并不一定想去除异味),普通人比较倾向于用自己熟悉的方法分解尸体,这出于一种职业习惯,因为尸体并无切成2000块的必要(2000块已经被证实为真,采访家属时被确认过),即使是出于怨恨也无必要切这么多块,只能说这是一种细致,一种职业病,当然这仅仅只是一种可能。
假设2:另一种可能是他想将尸块冲入下水道,但由于某些原因:可能因为骨头和头骨无法处理,或者怕下水道堵塞有人来修理会暴露,所以选择了抛尸的方案。假设3:还有一种可能则是为了迷惑警方将嫌犯引导向屠夫、厨师及医生及南大学生(医生和学生可能是导向的重点,所以尸块被丢弃在了南医大门口、以及南大门口对面的医院两处)。假设4 : 切片煮熟喂宠物。(国内有类似案例)假设5:见27项“一些对于凶手心理的分析”

13.自行车及步行抛尸的不可行性:

之所以网络上流传的自行车抛尸不可行,因为不论是桂林山水包、山水旅游包、还是双肩牛仔包,被目击到的概率实在太大,换了你要去抛尸,会明晃晃的把包装在自行车上然后在大街上骑吗?显然不符合常理。

步行抛尸更不可能,一个成年人,背着装满肉块的双肩包出入都是熟人的小区,会极大增加被目击的风险,以及和装在自行车上同理——太过显眼。

14.关于“报复南大”说的想法:

有人说凶手杀人抛尸在学校附近是为了报复南京大学,这种说法看似符合逻辑,但其实并不合理,如果为了报复学校而杀人,为什么要通过这么曲折的方式,而不直接报复校长或者校内的某个憎恨的人呢?根据奥卡姆剃刀原理,没有必要把案情复杂化。

15.朋友圈内的熟人犯罪的可能性较低:

评论区有人说是和刁比较熟悉的人犯案,但假若凶手与刁熟识就绝无可能让警察有机会识别出刁的特征从而确认其身份,如果你熟识刁,你不会让警察得知死者是谁,进而顺藤摸瓜通过关系网锁定你:

1.你不会把尸体抛到离南大如此近的地方,因为这很容易联想到失踪的刁。2.不该有头颅出现,并且还能够被辨认出来。3.不该有个人明显特征的衣物出现。

而相对陌生的人则无此需求,故而我倾向于凶手是一个相对比较陌生的人,或者是刚认识不久,还没有在刁的朋友圈内和刁其他熟悉的朋友或者同学有互动过。

头颅的特征明显 认尸启示说明头颅并未毁坏的很严重 还有一说是警方找到头颅时被蒸煮和脸部被划伤过(1996年1月22日的认尸启示)

但非熟人的可能性其实也不太高(见我其他的分析),这也正是本案的矛盾之处,而所谓的“半熟人”总让我感觉有一种为了使说法合理而牵强附会的一种说法,但却却也不能排除。

16.南大碎尸案对比其他凶案的反常之处:

对于凶手而言分尸从来不是最佳的选择,如果条件允许,大多数凶杀的犯罪者都会选择直接抛弃整个尸体。

在五十起杀人案中,碎尸案14起,占比不到三成,也就是说,每十起杀人案,碎尸案还不到三起。(Moriarty K)
所谓的杀人犯通常采用碎尸的方式掩盖罪行是完完全全的印象流,是看小说看电影看多了的产物,只是因为碎尸行为比较血腥,在人们看来比较刺激,犯罪类文化才会常把它选作写作对象。(Moriarty K)

分尸只是出于无奈之举:条件限制,无法将尸体整个运出。

即便如此也有很多人会选择用大的拉杆箱,避免去分尸,退一步说,即使因为手提箱空间原因需要分尸然后装入拉杆箱里,也不会去分而抛之,而是整个直接抛掉(比如6·30深圳龙岗杀人案)。

另一种分尸的目的,一般是为了更好的隐藏尸体或者毁尸灭迹:比如7.5杭州杀妻案,凶手之所以分尸是为了把肉块搅碎然后冲入下水道,而不是往街道上去仍;又或者哈尔滨碎尸案,同样也是用的绞肉机,最后因为下水道被堵住而东窗事发。

既然分尸都做得如此细致了,为什么抛尸却那么粗糙随意?如果凶手意图只是想当成普通垃圾处理掉,又为什么要在水佐岗抛弃头颅和衣物、毯子呢?为什么要在南大门口用双肩包装7KG的肉块丢弃呢?而且这么做无疑也会增加案件的恶劣性质并且引起轰动岂不更是自找麻烦?

难道凶手是为了调戏JC?如果这么认为只能说推理小说看多了脱离了现实。现实是大多凶手都会选择趋利避害,条件允许绝不会如此随意的处理尸块,即使怕麻烦选择直接扔掉也会选在相对僻静的地方,比如2011年在南京将军山抛尸的骗保碎尸案,尸块被丢弃在山内500米范围分成11块丢弃。掩埋或者丢入河道也多有类似案例,就是没有分尸以后往大街上仍的。

而凶手之所以抛尸大街因为他的活动能力有限,凶手自知无法彻底处理掉这些尸块,除非掩埋或者彻底烧毁,但凶手均不具备这些能力,只能选择丢弃。但无论丢弃在哪里被发现都只是个时间问题,故而以这种方式处理掉——他可以用这些尸块迷惑警方他所处的真实居住地(当然这只是无奈之举,没有哪个凶犯喜欢和警察玩猫鼠游戏,除非是推理小说内走出来的主角),另外就是他自信警察无法根据死者的关系网查到他。

补充一下,事实上确实有一个案例(黑龙江连环杀人案)是随意在路边抛尸袋,但路边指的是稻田的水沟以及桥下这类相对偏僻的地方,凶手用安眠药杀了4个人,到最后警察也没找到头颅,直到她现场指认:因为四颗头颅都被她单独挖坑埋起来了。为什么尸体不埋?同样也是因为自身限制:挖坑需要耗费太大体力,凶手是个瘦弱的女人。

17.再次补充自行车及步行抛尸的不可行性以及三轮摩托的可行性:

以南大校园北门为起始点:

距离水佐岗,也就是抛弃毯子、衣服、头颅的地方,有3KM多。
距天津路抛尸处600多米。
大涧银巷1.74KM

这是用来反驳步行抛尸的那些人,如果你作为凶手,你会提溜着五六个装着尸块的垃圾袋在马路上到处走,而且是分别在相距较远的不同地段抛弃吗?如果我是步行抛尸,我会在第一时间把所有垃圾袋集中丢弃,避免被目击到。

如果是步行分次丢,风险一样大,你需要出去好几次,然后拿着装着尸块的袋子满街跑,完成任务再回来继续丢,甚至需要步行往水佐岗这么远的地方丢,你小区的邻居会看到你拿着个黑色塑料袋多次出门,这无疑是不靠谱的。

嫌犯必定是有交通工具的,而我们只需要讨论哪一种交通工具更为合理:正如我(第十三点)所说,自行车也存在同样的问题,只不过速度稍有增加,减少了相比步行的目击概率,但风险也是极高。

而相对封闭的交通工具,在南京这样的城市抛尸则更为合理——到目的地,看四周无人,直接一丢就迅速离开,中途不会被目击到,而且载重量大可以做到集中一次性全部丢弃。

也正是因为凶手具备了这种交通工具,所以才能如此分布的抛尸。

18.凶手抛尸的路线分析:

把所有抛尸现场连成一条线,其实是可以做到的,这也比较符合凶手希望一次性快速处理掉尸体的愿望,我做了几个凶手可能的二条路线:

路线一:大涧银巷到水佐岗 然后只剩下南大体育场的尸袋单独第二次抛弃
路线二:大涧银巷到南大操场 而水佐岗的头颅和重要特征物品则最后单独进行抛弃。

我比较倾向于路线二,从大涧银巷到南大操场或者从南大操场到大涧银巷这条抛尸路线,而把头颅和衣物等重要物品最后单独去水佐岗抛弃,比较符合一般凶手的心理。

另外也可以看出,走这样路线的凶手显然是比较熟悉南大附近的大街小巷的,这也进一步加深了凶手为自运营的马自达的合理性。

另外不知道各位还记得我在第十点中所标注的绿色区域吗?如果按照路线二来走,那么以凶手家为中心,则刚好形成一个闭环:

凶手以南大为中心绕了一圈抛尸 然后又回到了居住地

附上一张从外面街道看南京大学操场的街景:

骑电瓶车的行人

那个年代出入学校还是比较方便的,居民从一边到南大的另外一边很多都会直接抄近路走南大,即使是现在,南大也是比较开放的。

关于南大。出入南大其实是很轻松的。根本没有警卫盘查。上高中的暑假,因为我和同班几位同学很喜欢打排球,经常去南大打排球的,无论哪个门进出,从来没有人问过。南京附近有很多老居民楼,也经常去南大散步的。即使至今,去南大游泳,大门也是如同虚设,根本没有人问。

所以我对这个闭环做了一次略微调整:

这也间接证明了凶手不会是校内人员:既然那么多尸块都就近抛弃了,没必要再舍近求远去华侨路和大间银巷以及水佐岗抛尸

凶手先出了家,往北行驶右拐进入南大操场,所以那里有了一包尸袋,后又穿过南大从东面出来,所以在南大背后的“計算機房中心旁(現消防大廈後)樹林發現拋屍。”

北园教学区有4个门:南门就是正门,对汉口路,东北有天津路门,靠近消防大楼。正西北有个门通金银街,正西有个门通平仓巷。(知乎当时在南大的学生提供)

然后凶手往南,在南大东侧天津路门口抛掉了装有尸块的双肩包(双肩包也是一种学生物品的暗示,凶手意图就是想引导向南大学生),再往南在南大医学院的北门(小门)抛尸,到这里意图非常明显了,凶手知道刁是南大学生,并且想将警力转移到南大。然后当然不能往西走,继续往南,抛出剩余部分的尸体,所以大家可以看到,前面几个尸袋比较密集,而在华侨路及大澗銀巷的尸袋却好像是单独的两个——因为凶手已经把尸袋抛弃的差不多了,最后两个尸袋则保持着尽量远离自家住宅的原则抛弃:尽量吸引警力在南大以及东侧的小粉桥和小粉桥周边的小区以及南面的小区而远离西面,所以凶手是把最后一个尸块抛弃在了大间银巷里而不是主干道上——若尸块袋子出现在主干道上,警察会认为是凶手路过随手丢弃,而巷子里则可将警力大量耗费在大间银巷周边的小区中。

小粉桥 算是一条小巷

所以说,所有的尸袋,都是凶手刻意而为,三根手指的袋子也并非疏忽——能被发现则发现,发现不了当垃圾处理掉也行,之所以放入手指,还是因为希望被发现:

在19日的当天同时发现了3处尸袋:黑色的塑料袋为三根手指、桂林山水包、上海旅游包,说明至少这3个包裹凶手是前一天同时仍掉的(另外其他包此时根据之前的推论凶手其实也已经仍了,只是还没被发现),而桂林山水包和上海旅游包以及双肩包还有一个扔在工地板车下面的尸袋是必然会被发现的(尤其是那个年代很多人都喜欢在垃圾里淘宝翻看),那么凶手也没必要去刻意隐藏三根手指的塑料袋,说明凶手确实是故意或者无所谓而非不小心。

像大涧银巷、华侨路凶手无所谓,但是南大的几包尸袋却必须要被发现,所以凶手比较刻意强调,甚至还放在门口以及用显眼的包生怕不被发现。

在不了解案情之前,我只觉得凶手纯粹只是一个运气好(没被目击和警察排查到),做事鲁莽(随手处理尸体),文化水平不高甚至是文盲的人(做事没有计划,杂乱无章)。但事实上详细了解以后对凶手的评价有所改观:他是一个不能说非常缜密,但却是一个具备一定反侦察能力的人。且具备文化素养、与刁有共同话题(这个只是可能,也许凶手是纯陌生人)、年龄在25~35岁的一个人。

补充:在我写完这篇回答后,看到了一篇没药花园关于凶手所在地的推论,之前我看过她其他的文章,但我并没有看过他这篇文章,我也不认同她分次抛尸的看法,但地点却不谋而合,让我十分惊讶,这难道是一种默契吗?

19.凶手的性别及年龄分析:

分尸是一个体力活,尤其是分解四肢,切要切成2000多块,还要完成其他的手续,需要耗费极大精力和体力,手腕关节受力很快会产生酸痛感,我之前说凶手有厨师经验就是鉴于此,而医生和屠夫的可能性相对较小也是因为这点——他们对于切块比较难以做到持久或细致,当然并非绝对没有可能。所以警察当年调查的方向并非没有道理。

也基本可以排除老年人,另外女性的可能性也并不大,杀人碎尸案件中女性占比很低,而且在以往案例中女性凶手的被害人往往都是男性(见文末杀人碎尸案案例),从概率上来讲就是极低的,而是一个有时间、年轻力壮(这个不一定)、沉得住气,内心较为细致的男性所为。

另外以抛尸的分布来看,也不符合年轻女性的习惯和心理:女性一般会快速集中的把尸体抛弃,害怕被人发现,而很难做到如此分散的东一个西一个的到处抛尸,而男性心理素质则较高。

20.凶手为什么不抛尸河流:

离南大近的河流或者湖泊并不是没有,而且凶手把尸块切的这么碎,可以选择零碎沿河抛撒,但凶手却没有那么做,原因有:

1.凶手作为摩的司机,比起相对较远的河流,更熟悉周边的小区环境,因为每天经常串巷。2.如要携带大量尸块去相对较远比较陌生的地方,相对没有安全感。3.腿脚不便,抛到河内并不是直接站在桥上就行,一个人尤其是残疾人从桥上抛洒不明物体到河内风险较大,另外如果需要拿着塑料袋往河沿岸走,则需要多次往返。4.整个塑料袋扔进河内和扔在街上没有两样,迟早会被当作垃圾打捞上来,所以需要步行进入河沿,然后解开袋子把肉块沉入河内,而不是直接路过把袋子丢弃,但这对凶手来说难度较高,所以它也没有直接在街上丢弃来的方便。5.街上丢弃可以使警力耗费在丢弃尸袋附近,以及误导警方(之前我也提及过凶手把双肩包丢弃在南大门口是一种很明显的误导暗示:凶手是学生),而丢入河内则没有。

21.刁爱青出校的原因分析:

那个年代手机并不普及,且在对刁姐姐的采访中,她姐姐也是说没有通讯方式,也不知道在刁之前有没有给父亲写过信联络,所以我不会是凶手打电话或者BB机之类的约刁出来,而是刁自己主动出来活动或者提前约好的约会。

其出门以后据说遇到同学打招呼的说:“出去一下”(当然这一点并不能说什么什么),另外刁没有任何交通工具,这代表她并不能走多远,除非搭车。

故而有如下几种可能:

1.出去买生活用品。案發後,警方還找了件一模一樣的帶到南大開會,作為展示,讓學生提供線索。據自稱南大同期校友發帖述:刁愛青是從小粉橋的小側門離開的。 關於刁愛青傍晚離開宿舍去做什麼,有各種說法。 警方認證的目擊信息為:刁愛青曾於1996年1月10晚上在南大附近平倉巷的文具店購買圓珠筆筆芯和衛生巾。最後一次見到受害人出現的地方說法是在平倉巷/青島路上,時間就在晚上七點多。 從小粉橋側門出去,從廣州路一直走到了青島路/平倉巷。經過的廣州路和青島路/平倉巷都很熱鬧。此後她的行蹤不再被目睹。(这条信息中的时间是错误的,故而其他信息价值和可信度也降低了)2.出去附近的书店买书或者租书来看。3.根据警方的信息,刁爱青是在1月9日下午5点多走出宿舍区大门后失踪的,而1月7号是她好友兼同学的生日,而刁可能是之前和同学约好要后天见面一起到自己家里来玩,但深夜回来的时候出了事。(我不认为刁在朋友生日中有认识男生,首先是这种想象太过延展,其次这就进入了刁的朋友圈关系网了,就如我之前所说凶手应当是刁爱青朋友不知道、不了解、不熟悉的人)4.出门吃饭去了,或者是到认识的人家里吃饭去了。(虽然网上有一种说法是刁已经吃过晚饭,但存疑,况且她有没有吃过晚饭这种非重要的东西一般也不会有人去记录和流传。当然我还是比较倾向于5点之前刁已经先在食堂吃完饭再出门,不然回来就没饭了,这样比较符合常理。)5.去附近药房或者诊所看病或者配药。6.去附近澡堂洗热水澡(老四舍只有冷水)。7.刁之前是在痛经,不太可能会在痛经期间出去聚会,所以我认为3的可能性并不大,而违规使用电磁炉这个偶发事件,可能是她出去散心的原因,所以她仅仅只是去巷子里散步,不过那时候是冬天,下午五点气温大概在3°左右,当然出去散步也并非不可能,但鉴于外面的温度,我认为她散步最终进到某个封闭空间的可能性较高。1996 年 1 月 8 日(星期一),刁爱青回到南大,当日大部分时间在宿舍内睡觉。据她闺蜜反应,刁爱青在高中时若痛经就会请假在宿舍睡觉。所以她家人推测,她当时也正处于生理期。 1996 年 1 月 9 日(星期二),「与刁同宿舍的女孩违规使用电磁炉被发现,老师要求均摊罚款 100 元,刁当时是宿舍长」。虽然普遍看到的信息是罚 100 元,但我也有读到「知情人士」说其实是罚了 2 元-5 元。以 1996 年的消费水平,我认为罚 5 元比较可信。 上午:做了什么不清楚。 中午:刁爱青在逸夫楼上计算机课时,中途离开,回到了宿舍。 下午:室友去上课时看见刁「因身体不舒服」,在床上呆着,依然没去上课。 下午:一直都在寝室睡觉。由此可见,她当时很可能还处于生理期。 傍晚:她在晚上 5 点出门。 事后警察到宿舍勘察,发现她的铺位很整齐,铺着被子(中午是叠起来的),蚊帐拉拢,似乎并无长时间外出打算。[7]

另外就是有一条辟谣:根据警方当年的调查,爱青在1月8日和1月9日大部分时间都在宿舍睡觉,不存在出去和老乡玩了一天的情况。从这点可以得出,刁的生活是比较单一的:天天在寝室睡觉(虽然是痛经),但也不像是有社交和有男友的人,另外也可说明其铺好被子不是为了睡觉,谁会出门之前就把被子摊开然后再出门呢?不应该睡觉的时候再摊开吗?事实大概是因为她睡了一天起来没有叠被子。

22.抛尸时间的推论:

尸袋是在19号(发现5袋)、20号(发现3袋)集中发现的,那么凶手一般来说是在前一天也就是18号晚上至19日的凌晨之间这段时间完成抛尸的。

然后19号环卫工以及喜欢在垃圾桶捡宝的老年人就在第一时间发现了凶手大部分抛弃的尸块,而20号则发现了剩余的几袋,这些并非分两次抛弃,只是被分成2批发现而已。

最佳的时间恐怕还是晚高峰以后:既不是白天,而且也不算太晚(太晚进入小区容易引起注意)

如果你穿越回去在任意抛尸地点蹲点凶手,大概就需要选在晚上7~11点。凶手应该就是选择了这之间的1~2小时完成抛尸的。

刁爱华至今还记得,1996年1月20日那个漆黑的雪夜,六辆警车来到住在江苏省姜堰市沈高镇的刁家,连夜把一家人接到南京,他们被告知家里的小女儿刁爱青失踪了。 在南京华侨路派出所,刁爱华和丈夫郭春华被单独安排在一间会议室里,郭春华一度以为警方把他们当成了嫌疑人,直到他发现大黑板上写着“1?19碎尸抛尸案,黑板上图文凌乱,其中一处标注着“新街口”,这是南京城最为繁华的闹市区。 1996年1月19日清晨,一名女清洁工在南京新街口附近的华侨路捡到一个提包,包里有一包煮熟了的肉片,由于当时天气比较寒冷,提包又被大雪覆盖。

其中1月18日是下雪天,17日也有雪,这也又印证了如果要步行或者骑行,有困难,第一路面太滑,第二要淋着雪,但有对于三轮摩的则不影响。

网友根据南京某图鉴查询到的 另外我查了96年1月20前后的日记,这个时间刚好在准备期末考试,没事很少有人外出,就是你去外出访友,别人也没时间接待你。复习考试然后回家,谁都忙着呢。    以下为日记中摘录的当时天气。我日记中不标记天气,所有天气都需要在内容中读取。如果内容中没记,就查不出来了。

1-12, 降温, 小雨。  

1-13, 小雨  

1-14, 仍然是连绵的小雨。几乎没停过。 还有20天放假。  

1-15,16 不详  

1-17, 大雪。这算是南京有记录的一场大雪了(作为江南的城市,南京很少下雪,就是有,也只是盖不住地面的小雪而已),大街上,校园里,很多树枝都被压断了。 路面全是冰,因为前面下过雨。 当天有考试。   1-18, 还是雪,都懒得出门,全赖在宿舍了。  

1-19, 不详  

1-20, 天气不详,当天晚上还出去做家教了。滴水成冰。  

1-21, 小雨  

1-25, 此时,南京已经有学校放假了,比如南农大。  

2-1, 考完最后一门功课。 当天晚上我也乘上了返家的列车。

当年的2/19 春节, 好像也是少有的晚春。就是先立春再过节的。   

事实也是如此, 事情传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忙着考试,谁都没时间关心。等考试完就放假,全都踏上了返乡的路。因此能真正了解这细节的人不会太多,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我们能了解的好像也就这个事实,没有太多细节。没新内容,所以大家聊的也不多。

以上是网上某个当年在南大上学的网友的留言,那时候大多学生都会写日记,可信度极高,那几日的天气基本可以得到相互印证。

1996年1月18日《扬子晚报》第一版刊载:《今晨南京万人上街扫雪》本报讯 今天清晨,南京主次干道沿街的单位、部队和武警官兵纷纷出动扫雪,上万扫雪人形成一幅壮观的扫雪图。今天一大早,省委、省政府和南京市委、市政府的领导及机关干部带头清扫积雪,省武警中队也出动1300多人走上街头。截止...

23.凶手认识刁吗?

刁爱青的宿舍位置在如图区域(位置经多方确定,详细见看文末的订正),而有一个抛尸地点则在和其宿舍只有一沟之隔的南大医院的小门,这里有三种假设:

1.凶手就是南大医院的人。但我认为可能性不高,因为当时警方在这里重点排查过,而且也违背我之前推论的凶手非校内人员的推论,所以我更倾向于这是一个迷惑警方的行为。2.距离如此近,凶手很可能是知道刁爱青宿舍所在位置的,所以才会仍在那里,如果这点成立,则凶手就不是完全和刁是陌生人。那么要不凶手去过宿舍,或者听死者提起过宿舍所在位置:南大医院旁边,又或者自己就是曾经的校友,知道四舍的位置。3.或者凶手只是想让警察联想到医生,而故意抛尸到医院门口,纯粹只是一个巧合?
校内街景
校内街景
学校外部街景4.有一点就是,刁做为一个喜欢看书的文艺青年,大概率是有日记并且被警方找到的:文末很多南大当年的学生都通过日记回忆起当初在干什么以及天气,可见当年写日记之普遍,而警方却并没有在刁爱青日记中找到可能的嫌犯,似乎又说明凶手和刁的关系并不那么密切。

24.驳斥一些阴谋论:

网上有一篇《96年南大碎尸案--线索合集》的文章,举出了18条线索,多数线索错漏百出,多为谣言,在这个问题下有几个高赞回答甚至引用了大多数,我在这里重点说一下其中的一条:

线索七:死者的器官少了一些,究竟是哪些,没有权威的说法,网友蓝色特快的信息出处不明,他的信息是死者的右肾、肝的三分之一、子宫未找到。并且死者头未被煮过,眼睛是似闭非闭。

这条是流传较为普遍的,死者器官缺失的说法并没有被证实过。且这容易让人联想到器官移植,但这显然是非常荒谬的:这需要复杂的程序,还有就是提前配型才行,并且也无必要分尸死者。

另外还有一种是凶手有军方背景或者后台很硬,这种是明显的阴谋论,这样恶劣严重的事情,而且社会上传的这么普遍,靠压是绝对压不住的,很典型的阴谋论。

另外就是网上所谓的刁爱青肉块的图片都是其他案件的图片,目前并没有照片流出,刁爱青的生活照总共也只有两张,其中不少人把东南大学那个学生的照片和刁的照片混淆。

南大刁爱青
东南大学胡文娟

25.另一种职业猜想

如果网友@bvbvbv1232012所说属实(见文末补充内容),08年发现木屑,以及尸袋内含有综丝和猫毛,那么有可能凶手是一个做棕帮的木匠,我爸的职业就是木匠(96年的时候他也就30多岁),所以我比较熟悉,小时候经常在我爸的综棚店内玩,到处都是刨下来的木屑一般都会扫在某个角落,我们家的狗很喜欢睡在木屑上,店内大捆大捆的综绳——用来编床用的。以前的人都流行睡棕床,所以这种床非常普遍。

店里养过猫也养过狗,那时候老鼠很多,店里喜欢养个猫来捉老鼠。

做这个一般两个人配合,但一个人也可以完成,因为不需要经常移动身子,腿部有残疾的人也可以完成。另外就是一般都会有一辆三轮车把综帮运到客户家。

当然这仅仅只是推测,因为这类木匠不需要用刀,只需要用木刨、电刨、鑿刀(无法切割)、锯子、还有类似金刚狼的那种爪子。且刁和木匠也很难想象有什么交集的机会。

但木匠具备了手劲比较大耐力比较强的条件,木匠也具备足够的细致和耐心(一张棕榈床,需要锯木头、钻洞、凿刻、编织、做图案等,一般两个人需要做一周,一个人可能需要做半个月)。

还有就是之前网友所述,所说的工具是具备的:

96年我在长江路小学上六年级,太恐怖了,那脚是用锯子锯下来的,警察还给做了心理辅导,家里人是南大的,当时住在长江南百货附近的廊后街(现在拆了),所有人挨个调查问话,后来全市通告!

但可惜的是只有这位网友提到锯子,而且当时他还在上小学,且孤证不立,可信度似乎要斟酌一下,但如果属实,那么木匠则真的需要列在嫌疑名单中的第一类。

另外顺便提一下,南京建国以来第一起碎尸案,6·12特大碎尸案,就是一个木匠做的,而且同样有旅行包,只不过那个案子旅行包没有被抛出去,他是直接分尸以后把尸块抛出去的。

当然,关于检测的线索没有指出木屑具体的量有多少,可能只是微量来自其他地方的木屑,这种差距会使得出的结论完全不一样——或许只是砧板内的木屑而已,况且还有说肉内混合有猪肉,但之所以我还是要说这一个可能,是我无法排除,那么这种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看过的就知道肉是一般的肉,普通的刀切的,但切的很零碎,就是四肢切割过程中是一次成型,08年监测中发现了含有木屑成分,吊诡就吊诡在里面竟然含有猪肉,子宫什么都找到,分开装而已。
木工用宽锯
手锯 木匠必备工具

26.关于犯罪现场的猜想及延伸:

还是基于“bvbvbv1232012”所说的线索:猪肉、碎木屑、棕丝、猫毛、多年前停产的苏州织布厂床单及被烫过的人体组织。

从猪肉、碎木屑可以得出凶手是用家里之前用过的砧板分尸的,所以会残存少量猪肉和碎木。

而棕丝,床单和猫毛则是家里卧室比较会出现的东西,被烫过的人体组织则说明凶手家的供水、天然气都应当是正常的,所以应是自己家或者租屋。

那么大概率第一现场及分尸也是在家里,而可以排除店铺、诊所、浴室之类的地方,因为凶手显然不可能A地杀人然后把尸体背到B地分尸。那么现在的问题就是凶手是如何让刁爱青主动走进自己家里的?

我不得而知,但这让熟人作案的可能性又变大了。

另外这些也从侧面印证了凶手是在本地人或者长期定居在南京的人员——因为他既有住房还有抛尸的交通工具,还有一条旧床单,且对周边环境非常熟悉。

27.一些对于凶手心理层面的分析

如图所示,凶手在抛尸时,有意的选择了南大的东面、北面、校内、南面以及相对其他几处抛尸地点较远的西北面,却唯独没有在正西面抛尸——这里非常干净,就像兔子不吃窝边草一样,这涉及到罪犯的心理安全距离。

杀人碎尸的「共同特点」多数是来自于凶手对侦查的躲避和自我保护,结合我见过的具体案例在这里总结如下:

●犯罪对象的选择

「碎尸案当中,十有六七为熟人作案」

之所以有这样的特点,是因为碎尸具有明显的「自保性动机」,出于这一动机的碎尸,占到大多数

而【碎尸】常伴随着【移尸】,这是为什么呢?

这是因为犯罪人与第一犯罪现场存在非常密切的关联,他要通过这个行为去斩断这种关联,从而达到心理舒适点。

反过来,碎尸,是为了解除和被害人之间的某种关系,斩断这种关联,加大被害人身份确定的难度,从而达到心理舒适点。

也就是说:

杀人碎尸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在心理层面有分尸转移案发现场的不得已性。

总结也就是说:

——大多数碎尸行为的本质,是凶手为了隐藏自己和受害人相熟这一事实不得已采取的行为。

●犯罪现场的选择原则

碎尸需要一定的私人空间,而且需要的时间还很长,所以行凶者一般选择没有人打扰的僻静之处作为犯罪现场。

●「远抛近埋」原则

这是杀人碎尸案中行凶者处理尸体的一般规律:

——抛尸现场距犯罪现场远,行凶者一般只进行抛尸

——抛尸现场距犯罪现场较近,行凶者不仅抛尸而且还埋尸

●「头远身近」 原则

一般来说,碎尸案凶手之所以碎尸,是为了隐藏受害人身份,因此他们对受害人头部的处理就是将其抛得越远越好(认为头部对凸显死者身份的作用最大)。

这就是为什么抛尸一般都是头和身体分开抛,真正的目的就是给警方制造「无头案」,逃避追查。

●「小近大远」原则

一般来说:

被害人的尸体分割的块数越多 , 抛尸现场到犯罪现场的距离越近

尸块的数目越少,则抛尸现场到犯罪现场的距离越远

其中的心理动机是分尸带来的「安全感」,分尸的程度决定了凶手抛尸点选择的自信程度,他们普遍认为「只要分得越碎就越不易被警方辨认 , 就没有必要远距离进行移尸和抛尸」。

●「多点抛尸」原则

很少有碎尸案的凶手会把尸块全部抛在一个地方的,多数都是分多次很分散的抛。

其中的心理机制是给警方的调查带来困难。

●系列碎尸案当中的「共圆心」法则

这个理论属于犯罪心理学当中的地理侧写,不适用于所有的碎尸者,但很多系列杀人碎尸都会有这一特点:

——多个抛尸点连接成圈所成圆的圆心是第一犯罪现场。

最先提出这个观点的是犯罪学专家戴维 · 坎特( David Kanter):

“犯罪人选择自己熟悉的 、 对自己很方便的地方实施犯罪, 至少在最初是这样选择犯罪地点的。”

“我们所说的 「圆周假设」 , 就是将这些犯罪地点全部标注在地图上, 假定这些犯罪是由一个尚没被发现的单个人干的, 并且找出两个相互之间距离最远的犯罪的位置 ,用这两个位置之间的距离做直径, 可以画一个包括所有犯罪的圆周, 我们的假设是, 人们会发现这个犯罪人就居住在这个圆周里面, 可能就在靠近圆周中心的地方。”

从犯罪心理学的角度来看,这个理论的核心原理就是:

犯罪人在作案后往往在抛尸的时候会比较慌张,遵循「尽可能抛远就行」的想法,在这个过程中因为情绪因素和自身体力等因素影响,其实每次的抛尸点和犯罪现场的距离都是差不多的,这就在不经意之间形成了一个「犯罪现场就是圆心处」的规律。

以上就是碎尸抛尸案最常见的的「五原则一法则」。 ——引用自知乎Moriarty K

以下是按照犯罪学专家戴维 · 坎特的「共圆心」方法所得出的南大案犯罪现场位置推测:

我画了2个圈:一个以水佐岗和大涧银巷为圆心,一个以消防大厦和大涧银巷为圆心。那么犯罪现场应当在两个圆心之间。

28.关于一些先入为主的见解:

之前我有说过,凶手很可能是一个健壮的男性,但同样也可能是一个瘦弱的男性,因为之前也有案例(广西玉林女护士杀人碎尸案),那个案子里,护士李凤萍把死者碎尸后冲入排污管道,最后警方从排污管道提取出整整2368块碎肉。

而南大案从刁爱青失踪的9号到尸体发现的19日,相隔10天,凶手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分尸,所以不一定是体格健壮的男性,也有可能是瘦弱的男性(鉴于抛尸特性,女性的可能性较小),所以不能排除,严谨的说法应该是健壮男性可能性稍高。

不要完全肯定任何一种假设,因为当你完全肯定的时候,也就可能一开始就选错了道路,最终会走向死胡同。

29.关于刁爱青头部保存较为完整的分析:

刁的头部保存较为完整,与其他肢体碎片比起来可以说是保存的相当完好,我想首先是凶手没有顾忌不怕被人认出来死者身份,第二则是因为凶手对于其可能有所迷恋,而没有将其头部毁损,而只是用开水烫了一下而已,以及仅耳朵被不小心扯下[8]

当然迷恋不一定认识,只是认识的可能性比较大。

另外还有一个比较大的可能就是为了警方能够在第一时间识别刁爱青,所以将其衣物、和带有完整面部特征的头颅抛至有政府机关所在的水佐岗。

30.关于凶手的经济状况:

目前没有任何有力的证据知道凶手的经济状况,但根据以往发生的碎尸案,绝大多数碎尸案的作案者,经济状况都是堪忧,有些甚至背负债务。

而南大案,凶手以这样的手段处理尸体,也代表了长期内心的压抑的释放,说明他所处的境遇并不如意。

虽然凶手抛尸用了2个旅行包,但它们并不能说明凶手有钱到处旅行(这类包多是改开后的80年代出差的差旅产物)。

31.对南大案切入点的建议:

事实上随着时间的推移,南大案能够找到的证据也随着时间湮灭:比如排查黑色塑料袋的材质和生产批次,再比如对旅行包和双肩包产地的排查,而这些生产厂商和售卖厂商相信早已不复存在。

而DNA被采集到的可能性非常之低,因为即使凶手的DNA没有在数据库内,也可以通过近亲的Y-STR库得到匹配,像白银案,南医大,还有一个美国的女子,为了了解自己的家族起源,把自己的DNA数据上传到了GEDmatch,结果没几天警察就联系到他,并且顺藤摸瓜抓到了她从未见过的堂兄...

但我相信凶手对于南大案的关注度不会消减,就像白银案的凶手经常上天涯论坛一样,我认为应该排查在百度搜索引擎上搜索关键字“南大碎尸案”“南大案”“刁爱青”的人,且排除至2022年小于50岁的人,且重点统计天涯论坛的南京IP和留言及搜索,其次为贴吧(贴吧相对可能性较小)。

50岁以上还关注南大碎尸案的人,如不是家属,那就是同学或者校友,要不就是凶手了。

也就是可以把所有搜索过南大案和讨论过南大案的IP进行追踪,然后用排除法筛选掉女性、50岁以下群体,对50岁以上男性进行排查:有医生、军人、厨师经验的则作为重点排查对象。以南大5公里范围内的人群为重点排查对象。

正如我在“1”中所言,我相信凶手是一个自负的人,而这个人是文盲的可能性非常低,他一定认字,一定会在网上留下或多或少的痕迹,也会时常去关注自己曾经做下的案子。

而南京作为新一线城市,凶手去外地打工定居的可能性也是较小的,如果是本地人,大概率还是会在本地。

江苏省的网民仅次于广东
即使是60岁以上的网民,也占较大比例

南京还是有很多60岁以上网民的,譬如前面在天涯留言的那个三轮车夫OK老猫猫,根据他自己的描述南大案发生的时候30多岁,算起来年龄至今也得60多岁了,2016年注册的天涯,最后天涯回帖是在2022年4月23日,也就是前两个月。

32.旅行包推定凶手年龄:

首先这类旅行包捡来的可能性稍小,因为上世纪的国人普遍节俭,这种旅行包是不会随意丢弃的,况且凶手还能捡到2个,除非是专门拾荒的。即使像我小时候,15~20年前,在垃圾堆也没看到过有人会丢这种还能装东西的旅行包。

而这种旅行包,多为改革开放以后,国企、私企外派开会、出差时,采购员啊,销售员啊等等之类人所用,这种袋子也是80年代的产物,一般出差的人年龄都是20·30岁左右居多,那时候出差还要介绍信,交通也不发达,坐绿皮火车很受罪,受罪的事情,当然和现在一样都是由刚进单位的人去做的。

改开是1978,到1985年经济渐渐起来,那么我们也就从1985年来推算凶手的年龄,20-30就取个中间值25岁,那么1996年南大案发凶手就是36岁上下。

郭澄,1962年生,万荣县太贾村人,就职于万荣县电影放映管理中心。热爱文学创作,曾有多篇小文散见报刊《万荣人》、《后土文化》《飞云》杂志和军山文化传媒、故乡万荣登载。

  1987年,我们电影院生意正值火爆,观众喜爱的好武打或爱情片子,一天放映八九场左右。所以,对放映机的损耗很大,特别是放映灯泡一一氙灯。在省、地公司器材股购买,每支八、九百元,而到厂家每支四、五百元。为了缩小开资提高利润,我们便从上海灯泡厂购买氙灯。因第一次购买灯泡出了问题,公司领导让我一个人再去一趟,处理事情。当时,儿子已三岁,有这么个独立出差的机会,我便决定把娃他妈带上,一起到世界东方明珠一一“上海”看看。当时,好像还没有旅游这个词,只知道到大城市见见世面开个眼界。

上世纪八十年代,工资不高,物价也不高,我们俩从万荣坐客车到运城倒车,再到三门峡总共5、6块钱车票,坐火车一天一夜到上海每张票50元,两个人100元。坐一夜,第二天下午到上海。拿上介绍信住旅馆,每个床位5元钱。第三天,到厂家办顺利完事,我们先到南京路、外滩转了转。那时,外滩黄埔江边就有摄影点,每张照片1块多钱,洗出来后给你邮寄到家,那个时代的真诚和任信,使人们没有一点怕“上当、被骗”的想法。在外滩,她首次看到了波滔汹涌渡轮穿梭的黄浦江;看到了幽静小路山间石道,认识了假山假水人流熙嚷的人造景观;看到了小时候书本上讲的“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牌子;看到了时代男女手拉手,肩并肩的恩爱场景;人生地不熟的陌生城市,也让我享受了几天两手相牵的温馨和幸福……

我在网上随机找了一个80年代去上海出差的人,87年的时候出差上海,出差年龄刚好是25岁。

当然凶手如果是一个业务员,那么他和前面推论过的厨师就基本没什么关系了,当然我在写这篇文章开头就说了,不会提供单一指向性的推论,我会尽可能多的展现各种可能。

30多岁的凶手却独居,要不是还没结婚,要不就是离婚,要不就是丧偶。

离婚在那个年代不兴,那么年轻就丧偶概率上来讲虽然可能但不高,还没结婚比较符合,可能就是因为某种原因导致的身体残疾所以一直没有婚嫁,当然这都只是基于旅行包的推测。

我始终觉得,用已知的一手信息推断出的一手结论是最有价值的,如果用一手结论再去推,那就是二手结论,再用二手结论去推...得出的结论价值就会越来越小,甚至趋近于想象,所以其实我不愿意去想象类似打口碟之恋这类的虚构情节,而更愿意用已知资料得出直接结论。

就像如果旅行包的来源如果是错误的,那么其他根据旅行包的推论都会是错误的,那么在这之上的推论也就没有意义,所以不想太过延展。

做为一个历史考据党,又喜欢搜索(曾于2013年在贴吧发过“【谷歌地球】免费帮人找地标,但要提供至少一个数据”是国内较早通过图片或者文字中的微量线索找到所在地的“人肉搜索”爱好者),出于习惯我尽可能多的搜集到南大案的材料,以及新闻采访当事人、与家属对话的内容和网络中那个90年代南大学生在网上的留言,作为参考分析,虽然无法知道哪些材料来源靠谱,但会尽量互相交叉印证把已知靠谱的线索拿出来分析,我也尽量把案件的可能性做一个总结,当然也在尽量排除一些不可能性和不合理性的结论,因为排除所有的不可能,也就离真相不远了。

在补充完这篇文章的时候,睡了一觉醒来,非常巧的是,发现评论区有人说南大案告破,然后急匆匆的去看了一小时前刚发布的新闻:说是一个医生,可惜未获证实,只能等待证实,但我认为可能性不太高,也在此希望南大案能真的早日告破!

同时也希望能够公开一些线索,向全社会进行征集,而不是被慢慢遗忘从而留下永远的遗憾...

南大案,是网友一个又一个的接力,这篇文章希望能给各位带来参考的价值,以此抛砖引玉。[9][10][11][12][13][14][15]

附1:

PS:为了方便各位分析和查看,地图(谷歌)我已评论区共享。

另外提供一张2003年的南大附近卫星航拍图,及附有南大详细道路信息的平面图。

OrbView-3 2003-12-26
高家酒馆?华桥路某工地?二十年前的情况我怎么想,怎去回忆,怎么也想不起来!华桥路工地在那里呢?呵呵!想起来了,是高家酒馆,记忆中这个地方拆迁时光拆迁就用了好长好长一段时间,最后拆迁完了,工地空在那里也有很长很长吋间,等建楼时也建了好久好久,最后楼建好了又挂了一块牌子,叫规划局!难怪呢!
华侨路工地所在地现在的街景

订正:

1.南大南园老四舍并不是现在百度地图标注“南园四舍[16]”的那个位置,而是在小松林东侧,离北门比较近,在写这篇文章前半部分的时候我也误认了,所以在此纠错。

老四舍在南大医院旁,所以警方把嫌疑人首先定位为医院职工,而且老四舍和南大医院因为地基落差中间有条沟(南大医院地势高),所以是可以直接翻越医院的铁皮墙直接进入老四舍。

2.学校树洞这个地点是否为抛尸地点,需要存疑,可能只是网传(但貌似又被证实过)。

3.抛尸地图略作修改:小粉桥抛尸地点全部都挪到小粉桥巷子内,另外增加一处双肩包抛尸的争议地点:在学校天津路的东门或者在珠江路的公交站。其他不变。

4.关于2022年5月31日南大案破获的传闻,据考证,传言来自于微博一个叫“科学的尽头是神学2023”的人,头像是尊佛,并非我的偏见,一般用这种头像和这类名字做昵称的人都有些不同程度的... ...

他有一些非常不靠谱的言论诸如呼兰大侠之类云云,并非网友所说“消息不会空穴来风”,事实上这个消息就是空穴来风。

补充:

另外提供一些我搜集到的疑似经历者的信息,这之中也不乏经历者道听途说的消息,很多都是2000年左右的考古贴中挖掘的内容,离南大案时间不远,信息源相对可靠,仅供参考,自行辨别(待补充):

1.南大南园当年3个门,东小粉桥门,南广州路门,北汉口路门,北偏东是校医院的门,一般不能走人。北园教学区有4个门:南门就是正门,对汉口路,东北有天津路门,靠近消防大楼。正西北有个门通金银街,正西有个门通平仓巷。(某个知乎用户)

2.我是南京人,而且是在华侨路附近住了30多年的南京人,1996年的时候我还在上高中,关于青岛路,青岛路在南大的附近,当年路上有几家茶馆或者餐馆,大体上来讲还是比较幽静的,不是很热闹。但是当年青岛路上还有所青岛路中学,(后来青岛路中学后来就没有了,好像是被合并了)

3.当年案发时,因为我家也有警察上门询问的,是否有什么外来人口。估计南大附近3公里内查的都很严。

4. 96年我在长江路小学上六年级,太恐怖了,那脚是用锯子锯下来的,警察还给做了心理辅导,家里人是南大的,当时住在长江南百货附近的廊后街(现在拆了),所有人挨个调查问话,后来全市通告!

5.是黑袋子,但不是像现在买水产的那种。

6.南大女生分尸案我还记行一点点,那时我在南京一家出租车公司工作,出租车驾驶员每月都要回公司进行安全学习,由市公交治安分局的警官主持,结果那几个月学习的内容全是回忆案发前后有没有搭载过犯罪嫌疑人(协查通报上有两只包的照片,一只好象是背包,具体什么样子忘了,另一只是旅行包,老式的那种,印着一架飞机。)

7.记得,发现肢体的地方就在我表姐家小区外面,是南大的宿舍区,当时我还小,上初中,就记得那时候家里人都不让我姐姐晚上出去,我姐姐那时候已经上大学了,那段时间人心惶惶的,满吓人的。(PS.这个作者应该指的是小粉桥巷子的抛尸地点,小粉桥巷子的西面是南大宿舍,东面是小区)

8.最可怕的是我毕业那年冬天,一个刚入校的女生被人杀了并且分尸,这个案子到现在还没破,那时候华侨路派出所的民警把BP机的号码都留给女生,让大家感觉可疑时就和他们联系以便于寻找破案线索。当时我一个人住在龙江,刚刚开发住宅入住的人还不多,记得有民警还问过我有没有在那里听过什么异常的声音或者闻过什么怪味?吓得我只好天天去找同学借宿。一晃快10年了,今天想起来还感觉渗人,希望那个可怜的女生早点安息。

9.当时南大戒严了,校园里都是校警和便衣。我姐当时就住四舍。三天两头被请去局子问话,还被列进保护名单,因为怕是连环的。家里人都让她少住校,上自习也是成群结队的。现在想起来还很寒-_-!!! 唉,都这么多年过去了。。。因果报应,凶手一定逃不过的!善哉善哉!

10.我家在南大附近,那年南大分尸案发生以后警察在附近小区挨家挨户详细调查,带个厚厚的记录本。封面是个女孩子照片估计就是那女学生,面相苦(我妈看到说的,本人没看着)。警察还问我家有没人打猎。此案到现在也没破,可怜!(PS.发表于2005-05-01 23:18:00,天涯帖子:“关于南京的鬼故事”。如果他说的属实,那么网传在尸袋里发现黑火药和管状印记的可信度则变高)

11.以前我在南大时住老3舍,发生碎尸案的楼是两层的老式红砖楼,在最东北角的围墙边,靠近了南大医院。关于这个姑娘的说法很多,只是觉得很惨。

12.关于分尸的那个,那个被杀的女生的头还被放在锅里煮了呢,好恶心。这绝对真实哦--我表姐是警察,她见到照片的。后山千万不要去!!!!!( 00-07-29 19:39)

13.碎尸惨案”的主角是老一舍学生,家在姜堰,煮面时常打照面,并无过人之处,不知为何遭此不幸?为南大的死者哀悼!!!!!!!!!!(老一舍也是老四舍曾经用过的称呼)(00-08-01 13:12)

14.最令那几年在校的南大学子揪心的莫过于1996年初的碎尸案,警方和大伙都称为119特大碎尸案。死者是信息管理系一位成人教育班的女生,来自苏北农村,性格内向,没有朋友,也没有仇人。1月10日前后的黄昏,她独自一人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警方调查显示,人们最后见到她就是那天在学校附近的青岛路上。1月19日清晨,两位民工在华侨路的垃圾堆里寻宝,发现了两个黑色大口袋,很沉,当即喜上眉梢。打开一看,是肉,再一看,天啦,有头发、指甲,还有明显不属于猪的某些器官。两人控制住没有晕倒,跌跌撞撞跑到派出所报了案。警方认定是碎尸,经过技术处理后,在《扬子晚报》上刊登了认尸启示。这一启示被死者的同学无意中发现,并给晚报打了电话。警方到学校调查取证时,学校还完全不知道这回事。这件发生在南京市心脏地带、又事关南大的惨案引起了高层领导的极大关注,上至中央政法委、公安部都发文要求限期破案,南京市公安局更是立下军令状,表态不破案关键领导一律辞职。(顺便说一句,现在碎尸案越来越多,不碎尸好象都说不口,但在那时,碎尸绝对是空前的,尸体可是被精心地碎成了1000-2000块呀!)惨案传出以后,学校就炸开了锅。各种小道消息以极其惊人的速度传播,整个校园都笼罩在一片恐怖之中。各院系纷纷召开紧急会议,呼吁女同学一定要结伴而行。随后,警方成立了规模空前的专案组,对以南大为中心,方圆3公里的几乎所有人进行了拉网式的询问,而且反复多次。各单位都被要求举报平时行为不检点的可疑者,有一个30人左右的警方便衣侦探组织在学校住了三个月。流传的笑话说,在这次大规模侦破中,神秘杀手始终也未谋面,倒是潜伏在人民中间的道貌岸然的大小小流氓抓了一大串。人们认为,有几个关键的因素阻碍了案件进展,一是凶手的作案现场一直找不到,要把一个人碎成这样,还有局部被烹煮,当然是一件费时又费力的事情,自然也就需要一个安静甚至偏僻的处所来慢慢做,警方查过的房屋不下万处,却毫无痕迹,真是高手;二是死亡的确切时间难以确定,尸体被发现时,已经死了一段时间;三是作案动机不明,甚至就是无动机作案。(PS.出处2000年7月,西祠论坛,浦园朝阳版块,此案最早的说法)

15.上面所述带有一定的夸张色彩了,首先,这个案子报上是登的,只是没有登得特别详细,其次也没有什么五百多块一千多块的,但也分了不少块.案件发生的时间已经不止七八年了,具体的时间是1996年的1月19日,是我南大毕业的那一年冬天,过六个月我就毕业了.这个女生也不是苏北人,是苏南人,名叫刁爱青.这个案子一直没听说被破掉.1月19日的前一天下了很大的雪,当时这个尸体包都被雪埋住了,然后被人家发现的,当时听说是被工地上的人发现的,而并非是个老太太.死者是当时南大成教院的学生,也有人说她经常夜不归宿.案发后我们都挺害怕,因为的确比较恐怖.和她同宿舍的同学在案发后都搬出去住了.

16.南大我的家版块,查阅到南大宿舍安装电话是00年4月;00年11月有了监控;qq的最早时间,99年,那时叫oicq;关于打口碟,南大的学生所说,最早是1998年。

17.那个案子啊,我们都晓得,尤其是信息管理系的应该都知道,呵呵。听说那女生是泰 兴人还是泰州人,平时很孤僻的。听说出去遇害那天晚上还把被子放下来,就象一个人睡 那一样。发现她的是一个在新街口打扫卫生、的老太太,1996年1月19日还是11月9日清晨 (反正大家都说是119碎尸案),她发现一大包东西,还以为占了便宜呢,拿回家一看是包 新鲜的肉片,还以为是哪个一大早买的,就准备烧着吃呢,洗的时候突然看到三个手指, 把个老太太呵死的了。然后就报案,后来一查才知道是个女人的肉,有5百多片,一看就是 很精细的刀功。 后来又在水佐港发现了被抛的其他尸块,数数弄弄听说连前面发现的有一千多片,听 说头被很整齐的切下来,然后用高压锅煮过的,煮就煮了这个杀人犯还不把她煮烂掉,就 是那种皮肉拉呱着,红红的像是给开水烫伤的那种样子。然后用旅行包包裹得很整齐,各 个器官和衣物都摆放得很平整,可以看出来凶手做这些工作时候的细致,心理素质狂高。 由于当时怕案件公布了引起市民恐慌,一时都没有人知道这个案。只是苦于一点线索 都没有,就在报纸上登了认尸启事。 但是在学校可就不同了,和那女生同宿舍的几个女生看她自从出去就没回来,一天两 天还可以,这都4、5天了一点消息都没有,课也不来上就有点奇怪了,但也没太多想。说 来还巧的是,她们宿舍一个女生这天竟然就破天荒地去买了份《南京日报》来看,大家都 知道《南京日报》是党报,学生是没几个有兴趣看的,可她竟然就看得津津有味,甚至连 中缝都不放过,于是就看到了认尸启事。当时她们就有点感觉不对劲,却又说不出什么, 看那描写的衣物特征和那女生有点相似,当时大家一合计就想去看看。“这个念头按道理 说也不应该有的呀,女生嘛胆子都很小的,却鬼使神差就去了。”这是和那女生同宿舍的 另一个女生后来跟我们讲这个故事时说的。 去了后,衣服一看就是她的,然后就要认尸。法医好象就建议她们不要进去看,等她 家人来吧,说太惨了太恐怖了。那个看报纸的女生坚持要看说好歹同学一场,没准不是呢 。当时恐怕都还是希望不是真实的,毕竟同学之间还是有点感情的。其他几个女生没敢进 去,就那女生跟着进去才一会就跑了出来,眼泪鼻涕胃液一起啊啊吐起来。“是她是她。 ” 这样一说公安就有了一点线索了,然后学校也知道了,家长也来了,然后就要到学校 排查,听说在学校设立了一个专案组驻校,一直查这个案子的线索一点都没摸到,什么偷 车啊等等的小案子倒是顺带着破了不少。 再说那几个女生回宿舍看她那床就象有个人躺那一样,吓得哦谁都不敢住了,然后把 女生借给她们看的小说都还了回去。然后学校安排住暂时到了青岛路上的华达宾馆,后来 才把她们又重新安排进了四舍。 这个女生死的时候穿了件红衣服,听说会变成厉鬼,我们在学校的时候没见过厉鬼, 倒是同性恋、露淫癖见了不少,而且一到119那天就没人穿红衣服,一般也不单独外出了。 97年119的时候听说要杀男的,把我们都吓了一跳,呵呵,毕竟那人刀功实在厉害,任谁肯 定都不愿意这样子被切吧。 有推测说这个凶手要不是医生(含医学院的学员),就是屠夫,一个人被切成一千多 片哦!你能么?我是不能!(PS.回复于2004-9-24 13:00:00 是老太太说最早的版本)

18.那件分尸案是在鼓楼的,至今还未破案,手法极其残忍且熟练,当时警察还专门把医生和厨师作过突破口,且极嚣张,把尸块分置路边,寒啊。(2005-04-11 18:16:00)

19.我当时是在汉口路小学上小学 门口贴的全是通缉单子偶爸爸是南大的我每天到他办公室写作业的时候 听的最多的就是那个议论说是食堂的一厨师干的 反正满吓人的 那阵子整个南大都人心惶惶的(06-06-04 22:33)

20.记得那时在上小学,因为偶家离南大很近,那段时间经常有便衣以查户口之类的名目挨家挨户的搜查!!(06-06-04)

21.那时我还在南大边上汉口路小学上小学呢,确实有这事,到处贴着照片,照片上是黑色袋子,还有白布,上面还有血呢,是一直没破,现在想想还挺黑怕的~(06-06-04 23:09)

22.恩 恩 那时我们小学门口还贴照片地...记得照片上 有一块血湖淋拉的白布....我记性真好(06-06-03 21:45)

23.那时候我还在上初中呢我家人就是南大的,那时候就住在南大的陶园南搂有一天中午放学路过校门口的大树,看上头挂一黑板写的就是这个事,还有一个袋子的照片黑滴我是N久没再敢到处乱跑了,怕怕~`(06-08-18 15:42)

24.偶家住南大附近,记得那时候警察上门挨家挨户的检查哦.对门邻居家买的羊肉,厨房有点血水,被警察查问好久(06-06-11 00:23)(PS.卖肉的应该都是被查过的,我相信警方那时候应该是重点调查过的)

25.十年前那个是真的,当时电视上警方登了女孩性格内向、最后一次被人看到是哪等等信息,要求帮助,(已经记不得当时有无登照片了),也刊登了分析凶手有医学知识。印象中,包括到现在,没有看过南京警方这样寻求过帮助。虽然当时已经隐隐约约听说这是一个变态的案件,但这是已经更肯定这个案件不寻常,特变态。当时听说,头被煮,肉被切成小块,用小塑料袋子包好,象包桔子一样,放在几个行李袋中,记得部分在珠江路被发现。前几年,听公安说过(我单位有时和公安有联系),南京几个大案都是查到大军区门口就查不下去了,因为警察进不去嘛。(作者:218.94.94.* 2006-9-3 21:53)

26.那时,我还在上学,系主任每个班轮着开会哪个姑娘死得太惨在南大化学楼前有一包她的肉被切成一小块一小块因为被水煮过了所以,破案根本无从下手。

27.我大学同学老爹当时参与这个案子,同学复印了一个照片,是头的,耳朵被切掉还有一点点连着,我看了以后把午饭全部吐光,整整1格礼拜没敢吃饭。据说曾经怀疑过一个硕士研究生,后来因为没有作案时间而放弃了。(2004-9-24 15:51:00)

28.警方通过逐一排查,最后锁定在一个医学研究生,对这个男生的审讯持续非常长的时间,都快准备结案了,但这个男生的背景非常不一般,家人经过非常艰苦的运作,终于将他划出嫌疑人从局子里弄了出来,案子就成了悬案(2008-06-22 06:42:41)(27也曾提到了这个研究生,但我认为这个案子的性质当年影响太大,应该没有人能挡下来,另外学生也没有那么多分尸时间以及抛尸工具,所以应该只是当事人听到的谣言)

29.我是南京人,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很多年,要不是天涯网友提起,我还真的快忘记了。但是记忆就是这样,一旦被提起,当年的很多事情都一下子想起来了。 首先说明,本人的记忆力相当好,现在说的很多细节,都是完整存在记忆之中被提取出来。 小弟95年11月进入新街口一家美商台资大型购物中心做实习生,和这个案件接触,就是在这家购物中心上班的时候。 96年初,具体日期我真的不记得,但是,那天突然全部上早班3点下班的员工全部被叫到地下室的员工临时食堂开会,说是公安局开会。去了才知道,出现碎尸案,JC来征集线索。好了,下面才是正式的,网上没见到的内容。 如果网友中有我当年的几百名同事的一员,你应该也有印象。 首先第一条,JC曾经锁定到犯罪嫌疑人,但是被此人逃脱!!! 开会的时候,JC最最强调的,就是,他们在新街口-阴阳营-上海路范围内大规模搜捕的时候,曾经出现过一个重大怀疑人,此人在被JC在华侨路汉中路交接口附近盘问的时候,抽身逃脱---根据JC的描述,此人从路口向西一直跑到沈举人巷后进入小巷居民区消失--后进行大量排查,却是毫无线索。以上是JC在我们的会议上的动员。 该巷子西通上海路,北通水佐岗,南大,东面绕回华侨路。全是小巷子。 由于我们公司就坐落在最近的区域,JC希望当时如有下班员工路过,希望提供线索。 再说仔细点--JC说此人在黑猫餐馆附近消失,如果你知道沈举人巷的情况(就是现在金伦大厦边上),应该知道黑猫就在口头。 第二条 JC说此人身材偏瘦,身高170-173左右(这段我记得不太清楚,只觉得当时的描述是个子不高,偏瘦)说话声音比较低沉。 第三条 关于包裹 我同学的父亲是一个大型国有企业的内卫干事,在家里对他说,JC在内卫通气会上说(当年南京真是风声鹤唳。),其中最后一包是在一个窨井下面找到的,被找到的原因是因为埋放的窨井是个地面排水沟,(住在汉中门上海路等大学区的童鞋都知道,路边的水泥排水沟,上面是铸铁的长方形盖子),长方型铸铁盖子的一角挂住了红衣服--碎片是用受害人衣服裹着的。在仔细搜查地面的时候被发现的。 以上就是我知道的当年的信息。(PS.如发布人所说属实,那么有可能警察盘问到的是其他逃犯,不一定是南大案凶手)

30.

2008-6-27 22:22 死者是一名95级的南大成教生,据说很漂亮。我LG在96年在南大读本科大一,我问他了,的确有此事,确实是分尸案件,传的沸沸扬扬,但应该是没有破案。 @BiBi_Bear:都说是96级的呢。。。

2008-6-27 22:30 是95级,院系的名字我就不说了,我LG说他们刚入校的时候是在南大的浦口校区,欢迎会上师哥师姐们告诉他的。死者的成教学院是在本部的鼓楼校区,就是突然失踪晚上没有会宿舍,很多同学老师发动人找都没有找到,过了一段时间就发现了碎的尸体,好像是丢在下关的江边吧。就因为这个,那两年南大两个校区夜间的宿舍检查一直都很严。(PS.这个发布人的老公是听别人说起,而她则是听老公说的,信息转手次数较多,所以消息真实度扭曲的比较严重,贴出来主要是想说在2008年以前这个案子在全国并没有那么知名)

32.这件事就是真的 报案的是我同学 可能不是第一报案者吧. 是在南大体育场那发现的肉片在个树洞里面.以前我和同学放学了就去那玩 那天玩躲毛毛.老子半天找不到他们人** 后来才知道 那个吊事 当时还不知道这个案子那么轰动(PS.这是树洞最早的出处,08年6月,当年黑弥撒的帖子里的)

33.大四实习的老师是南大的,跟我们讲过这个案子,据说凶手也在在校生,某南京军区大领导的儿子,案子就被打压下去了.(2011-07-02 09:49)(这条很明显就是传言,在当时很流行,大多数人都会比较喜欢和传播阴谋论,而这条阴谋论风格特别浓。)

34.又有人把这个没破的案子拿出来说了。当年南大分尸案发生的时候,我就住在南大北园13舍,和当时被害女生住的宿舍相隔不远。记忆很深的是那年在一月18号那天就是案发那一两天,南京下了好大好大的雪,校园里积满了厚厚的雪,好像老天也在为被害女生叫冤。当时我住13舍,与南大保卫处紧邻,从我家的窗子看保卫处尽收眼底。保卫处里开会在家都听得清清楚楚。那些日子里保卫处日日灯火通明,5处安排了一个工作组就在保卫处办案,当时公安人员还把被害女生遇害那天穿的一件黑红相间带帽的呢子带毛球的上衣挂在保卫处,是特意到外面买的一件一摸一样的,那件衣裳在那是还蛮流行的,那个时候没有撞衫这个词,有比较畅销款式的衣服往往会大批量的生产销售。学校要求每位师生都去看,从保卫处前门进后门出,衣服就挂在大门哪。目的是要大家都想想看没看过穿这样衣服的女生?在什么地方?什么时间?当时我在窗子里看着这样的场景,不禁想起了毛主席纪念堂,人们就是这样瞻仰毛主席的。可见当时为了破这个案子,公安人员也是想尽了一切办法!在破案的日子里,公安人员夜里也不休息在校园里一家家一个宿舍一个宿舍的敲门询问,拿着被害女生的照片给住在校园里的教职工看,寻找一切有可能的线索。我看的那张一寸的照片里的被害女生,长相清瘦,及其普通,清楚的记得相片上有被害女生的名字,叫刁爱青还是刁玉清?其实那个女生是位自费生,泰州姜堰人,家境并不富裕,9月进了南大读书,来年1月被害,在南大前后还不到3个月,真是可怜!家人再也没想到一个寄全家希望于一身的女儿就这悲惨的离开了他们!那些日子里,校园的一到晚上就安安静静,冷冷清清,没人敢在校园里散步溜达,学校还自古没有的提前放了寒假,放了寒假的校园更加冷清阴森,当时住在校园里我,到了晚上就早早的上床睡觉了。专案组在南大就这样忙碌了大半年,最后悄无声息的撤走,至今没破。有史以来最惨最悬的一个案子。其实,在那些日子里,又发生了有许多和这个案子有关和无关的有意思的事情,不知道大家想不想听?想听的话,我继续八。。。。(12-04-24 16:16)(这一段包括天气以及衣物都比较吻合,比较可信)

35.这件事当时发生时俺就住在鼓楼广场那一带,当时的公安拿着受害人的照片挨家挨户的问我们居民有没有见过,真没想到至今还未破案啊。(2012-05-09 09:47)

36.当时住在华侨路,警察上门询问过情况,并出示过黑色旅行包的照片(12-05-31 14:41)

37.我, 93-97年在南京大学读书。96年1月份案发时住在11舍。   帖子好长,没有时间全部看完,我现在在这里还原一些案发前后学校的情况。   

1, 案发前后正值放假前后,都在忙着复习功课,天气很冷,大家几乎都在宿舍理看书,是否下雪,需要再翻当年的日记了。   

2, 这事情传出来的时间,肯定在1月19日之后,晚于警方立案。先是警察到学校排查,有无人员失踪,校方回复没有。第二次排查时才知道学校成教院有女生失踪。时间上肯定晚于19日。   

3, 前面贴出的学校关于舍的地图,完全属实,而且15年外观和布局没有变化。陶○一栋,陶苑二栋是教工宿舍。其余的为学生宿舍。但当时传说成教院的人住在12舍,就是我们宿舍正对的一栋,紧靠广州路。至于是4舍,还是12舍,没有详查。但12舍为4层宿舍, 4舍为6层(或者8层)宿舍。   

4, 住在11,12舍,出校门都走广州路大门。近。而且广州路外面也有很多卖东西的。   

5, 在当年,天津路上是光秃秃的,没有一家门面,也没有一个房门。学校天津路的大门是常年紧闭,从来没有开过的。   

6, 小粉桥上有人居住,也有几家店面,从照片来看,15年里变化不大。   

7, 青岛路在学校的西边,如果住在汉口路附近,大概会有人从那个大门出去,到青岛路,但在11,12舍住的人几乎都不去青岛路。   

8, 从汉口路大门出门往西,紧靠大门依次是邮局,商店,然后是小吃店。。。等,从照片看,这里变化比较大。   

9, 所谓的龙王山是在南大浦口校区的。作为第一批入住浦口校区的人,我可以记得,当年我们进学校时,除了几栋房屋,都是一片荒芜。我们在浦口住了一年,就转回本部。随后的新生第一年都在浦口,第二年才转回来,成为传统。成教院因为性质特殊,学制段,所以直接在本部了。 龙王山和浦口校区和这个案子没有任何联系。   

10, 96年的生活标准:米饭4毛,菜1元或者1.5元。所以绝大多数人的月生活费都在150-200左右。不会和你们说的300元以上靠拢。还有一些生活比较困难的同学,会两个人合伙买一份菜,一起吃,这样花销会更少些。当时我也算生活很困难的了,96年底到97年初,最惨的时候,30元撑过一个月。每天5个馒头,一元钱,不买菜不喝汤,喝汤会更饿。   

11, 当年那个女生之所以失踪那么多天都没人在意,一是因为成教院的学生,关系普遍不密切,二是都是新生,彼此还不熟悉,第三是因为这个女的有时候不在学校住,大家都习以为常了。(2012-05-31 23:30:15)

38.重大案件的细节在调查的时候都是不外传的。我并没有特别关注学校的张贴栏,是否张贴过这个不能回答你。但我可以确认的是,宿舍楼入口肯定没有张贴任何类似最近爆头男之类的寻人公告,毕竟死者已经确认,而凶手毫无线索,大规模的张贴除了恐慌,带不来任何有用的信息。 在案发后,警方在学校设了一个固定的办公室,进行案件侦查。我相信大部分排查工作是以院系为单位,层层展开的。但校方的厨工卫等归后勤管,作为重点怀疑对象,不可能拉下他们的。 对于亡者,深表惋惜。但除了重现当年校园内外的真实情况,确实不清楚也提供不了案件的更多细节。我不过就是当年匆匆而过的路人甲而已。(2012-06-01 10:06:07)

39.由于线索中提到过有一部分遇害者的部分遗体碎块是在校园内体育场附近的树洞被发现的。 ==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个树洞。那个体育场到我们毕业的时候连名字都没有的。当年案件紧张期事情也没有解密到这么详细的程度。(2012-06-01 14:52:32)

40.教我们医学的老师在课上也说当年医学院的单身男老师也是重点排查对象(2016-9-14 09:52)

41.当年正好在南京上大一,只记得那年的冬天特别冷….(2016-01-20 18:19:00)

42.本人94-98年就读南大经济学院,我只想说这起案子肯定不是当年在校内的师生做的,案发后我们作为和daq完全没有交集的本科生,都被告知说明10号当天的行踪,更不要提她的同班同学或者室友了,daq95级整个班的学生名单都被校方隐藏了,因为那件事对当年在校的全部师生都带来太大震撼,她班里的同学更不用说 之所以那么久是因为当时临近期末,daq出走是因为室友违规却要均摊罚款,大吵了一架,失踪两三天后室友察觉不对,但怕担责任,没人去向校方报告,当时这件事学校里的人都清楚,据说那几个女生都很内疚,也很害怕 那天不止在青岛路,还有人看到daq和一个男人交谈,但这条线索警方求证时,那个证人可能处于置身事外,可能改口说不确定是daq之类,就不了了知了,当年学校都被jf取证过,不可能是校内人员作案的 那是97年,daq案一年后,那件事都已经结了,是一个男生一直缠着那个女生,然后被拒绝后情绪失控,后来私了了,那个男生被开除,一个计算机系的男生,和daq案一点关系都没有 最近关注这个帖子,本人94到98年在南大上学,事情出的时候学校传的沸沸扬扬,也知道其中一些事,校里和系里的领导都嘱咐过不要关注此事,但我们当时都听说过,确实有人在那晚,看到过疑似daq的人和一个男人在交谈,(不是所说的什么争吵) 我敢肯定,凶手绝对不是当年在校的人员,本人94-98年就读南大经济学院,案发时我大二,daq是成班的,案发时,jf来学校做了大量的摸查,10号晚上有人看到过一个男人和daq交谈,那时候晚上睡觉和室友讨论的都是这事 我们那个时候校里都在传,那天晚上看到daq和一个男的在交谈(并不是什么争吵),这件事也联系过jf,但当时校领导还有系里的主任都严令我们不要参与这件事,后来这条线索也没什么下文 当时班上有同学和daq班上的女生处对象,在校里与daq也有过一面之缘,事情出来都很震惊,当时的成班,女生很多,但是daq完全不和其他人相同,很单纯,很普通,没经历过世事的感觉(2017-03-16 19:51:20)(PS.刁爱青是95年入学的,所以95级没毛病,所说较为可信)

43.据刁爱青生前的好友回忆,大个子高约1.65米,身材适中,长相普通。短发,单眼皮,眼睛稍有些近视,看书写字时会戴上眼镜。在嘴角的右上方有颗痣,如菜籽般大小。说起话来,嗓音稍哑,语速偏快。 一个细节是,这个字迹娟秀的女孩,有时候会故意把自己的名字复杂化为“刁爱卿”。 在吴晓洁的印象里,相比同龄女生,刁爱青似乎更谨慎。她俩走在路上,陌生人搭讪,吴晓洁总会应付两句,而刁爱青从不理睬,她还提醒吴晓洁要注意安全。 “样子看起来有点像假小子,其实特文静、内向。”吴晓洁回忆 吴晓洁能够想起刁爱青的书籍里有《辽宁青年》,刁广明记起的是《电影文学》。周末上街,刁爱青总会在书摊前流连。她和同学们也合得来,没有什么矛盾。只有当谁把她的书弄丢了、破了或者皱了,吴晓洁察言观色,会发现刁爱青可能会生闷气,以后她便再也不愿借书给那人看。 两人都爱书是吴晓洁和刁爱青结为知己的主要原因。刁广明做过村里的会计,“不同于一般的农民”,吴晓洁觉得刁爱青家里有“文化气息”。同学中,也只有吴晓洁有到刁爱青家里翻书架看书的“特权”,而刁爱青则很少到吴晓洁家作客。 刁爱青的另外一位同学潘秀丽,从小学到高中都和刁在一起。她回忆,刁爱青小学成绩较好,到了中学算是中等。长得不是特别漂亮,喜欢独处但并不张扬,朋友不多,爱憎分明。“很普通的一个女孩,有点孤僻。” 1994年高中毕业后,三个农村女孩各自走上了命运设定的人生之路。潘秀丽上了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吴晓洁上班,刁爱青复读一年后上了南京大学成教专科。而刁爱青上大学的百余天内,三个人还是会时不时在一起聚聚。吴和潘都觉得上了大学的刁爱青,和高中时候相比没什么大的变化。 1996年1月7日是星期日,也是潘秀丽的20岁生日,她约了刁爱青等几个老同学聚餐,刁爱青像往常一样没怎么说话,当晚和潘秀丽同住,次日回了南京大学。潘没想到,这成了她和刁爱青的最后一次见面。(08年新闻)

44.家里还来过警察 一进来就问有没有浴缸 然后说要检查下 大该4,5个警察 吃晚饭的时候 然后第二波 是一男一女 说是什么 人口核查 户口几个人 实际住了几个人 有没有 亲戚临时住的 外地来的 都要报备 还问了最近有没有见到过什么 陌生人 在附近徘徊 水佐岗那环境 比南大复杂多了,小巷太多,四通八达小粉桥垃圾堆印象中就在路口 96年没有多少摩托的,摩托车很少有人有。小粉桥 其实路很短,估计才200米。 三乐家属区 有一部分 房子是 95年建成的,也有 87,88年建成的。 三乐家属区 全是三乐电子厂的职工,说实话 属于中低层人群。房屋建的很密,互相之间都认识,邻里间 都熟悉。 这种孤僻不合群 或在案发期间 有点异常行为的。早就被举报了,那时候人人都想立功的。女的 也排查了,但是重点是男的。 水佐岗附近卖菜的,原来那边叫老菜市,紧挨着水佐岗,以前常有 江边人 过来卖的 江鲜 蔬菜等。后来规范了,统一有一个 菜市场,现在还在。 颐和路 那边是军队的地盘,那种民国别墅 我舅舅家原来住那,江苏路 当年地下室 也是 排查重点 青岛路上 是青岛路中学 小粉桥 没太大变化,但是其他地方 变化比较大了,青岛路应该还没变,平仓巷改造过了,平仓巷 只是宽了一点点 水佐岗,96年我经常在这边打街机,马路拓宽了,原来街两边的一些平房拆掉了,长江大桥离水佐岗有点距离,江边是公园,可以坐电梯上大桥参观 南大周围虽然不能算闹市区,但是 人流量很大,想当街掳人是 痴人说梦,96年 我在青岛路的理发店理发,人流量很大 因为青岛路上还有一个中学。平仓巷 确实有点幽静 但是紧挨着 南大的一个大门 96年门口有武警执勤。

45.

a当年水佐岗发现的地方,大致记得在哪吗?

b记得

b靠近水佑岗

b那个垃圾堆就在路边上

a水佐岗水佑岗交叉口?

b不到路口

c双肩背包在哪个抛尸点发现的?

a茅小喵的说法是天津路校门口栏杆;nxc2015是说珠江路车站

b那个车站,我知道在哪

b那个车站连着一条小路

a珠江路车站?

b是,确切地说是珠江路北,这个小路我也经常走,走进去就是小粉桥。

b小粉桥其实路很短,估计才200米46.老四舍是学生宿舍!我住老四舍是上学的时候!那不是什么名胜古迹! 老四舍的一楼是男生宿舍,二楼是女生宿舍!老四舍的过道夜里是有些阴森,一楼的男生在夜里放鬼故事吓女生的事情是有了名的,被女生们骂变态 我还可以告诉你的是,老四舍确实鱼龙混杂,因为有一两间房还对外当旅馆出租,那些在职研究生什么的,或是来看孩子的家长就经常住里面 哈哈哈,我住过老四舍也成了什么搅混水,我因为有夜猫子习性,夜里常回来的晚,那个夜间看门大叔对我有意见,想必他现在还能认得出我! 呵呵,我没看过什么平面图,我自己住过老四舍,就是这样。 老四舍在南大医院旁,想起来夜里是有些阴,不过那个时候真没怕过。也不相信当时的碎尸传言 老四舍与南大医院的地基有落差,靠医院一侧就成了天然垃圾场,很多学生都往楼下扔垃圾,被清洁工人骂得够呛 而且还因为当时的碎尸传言说碎尸发生在南京卫校---离南大鼓楼校区不远,因为地点有出入,就想一定是有人编出来吓人的,就没当回事。 当时的老四舍有两个门,东门的一个是给学生进出的,西边的一个是给校卫队进出的,因为校卫队有部分人也住在老四舍的一楼,但是和学生们用墙隔开! 当时的老四舍门房里白天是两个女人看门,之所以两个女人,因为人家还管打扫和旅店之类的工作。夜里是一个叫老王(或近似的音)的大叔看门 当时南大有个规定:不许非正规生住到校园里面来,但是因为那些什么成教,自考班的创办人是南大退休高管之类的背景,也就网开一面,于是有一些成教自考学生肯多花钱的,就住进了老四舍。之所以是住在老四舍,就因为它老旧,又有些阴湿,条件不好。 这样一来,时间一长,老四舍住的非正规生就越来越多了,成了他们的基地,素质也就明显不如正规生们,当然我这样说,这里如果有非正规生,请不要生气。自强的人,自会受人尊敬。 当时确实是老四舍和新建的新四舍同时存在的。记忆中新四舍比老四舍要高得多。正因为要区分所以会分别称老四舍与新四舍,如果老四舍早不在了,还有必要分什么老和新吗? 老四舍与南大医院隔着一条沟,学生们爱往沟里扔垃圾。当然,说具体点医院边上还有铁条的墙,墙下才是沟。老四舍地势比南大医院低些,从南大医院可以跳进沟里到老四舍的。五舍与老四舍中间是一条小路,小路边上只有些杂草。当年就是这样 老四舍在南大小百合论坛查到是2011年进行了改建。

47.老四舍冬天限时供电,没有网络,卫生间是沟槽的,又小又脏,连我们想洗个凉水澡都要和卫生间在一起,还有洗刷什么的(摘录于南大学生的微博:放假之前,我们告别了130 (2008-06-25 02:09:27))

48.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09 16:09:08   

南大碎尸案发生在我从出生至我现在还生活的地方南京市珠江路口小粉桥!案件发生时我己是三十多岁的中年人!我习惯性晚上5点快6点时出来挣钱!地点就在珠江路口!与小粉桥几米远距离!我挣钱的手段是开三轮机动车!南京人叫着马自达!96年正是我从事此职业己快三年左右时间!我一共开了十几年三轮机动车!在一个冬季时段我听周围人说小粉桥发生了抛尸案!是一个南大女学生被害了!过了一段时间我在广州路南大校门对面看到了警方的协查通告!年代久远!我能回想起来的内容如下:通告是黑白色的,我市发生一起凶杀案…通告上有一个大照片!有一只长方型旅行包!图案是一个飞机另外有个蛇皮口袋大小与旅行包差不多!一件女式带花边上衣!衣服上有似血斑的印子!整个衣服上有很多!其它的我记不清还有什么了!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09 16:22:04   

千千万个草泥马!与我长期在珠江路口夜里挣钱的还有一位战友l个子不高约比我大七八岁安徽人老昐(别名)!修自行车的!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09 16:54:44   

那时的珠江路口东南路口往东第三个或第四个法桐大树下方有根斜拉钢丝穿树而过!现在虽然没了但断在里面的钢丝头还在!如果有心人愿证实可以去验证!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09 21:41:27   

我想了想,有网友问我这又问那的我因为不知道所以我不能乱回答!这样是对被害人又是一种伤害!自从白银凶残杀人案落网后,我才知道中国有一个地方叫白银市而且出了个奇凶的杀人事件!之前我一点也不知道!上网看有人说起了二十年前的南大小粉桥分尸案!勾起了我对此案件的兴趣!说来也奇怪!那年此案发生后过了约几个月的时间后,基本上周围人就不在谈论此事了!约过了好长好长时间突然有个报纸(可能是现代快报吧!记不清了!)登了半张报纸报导此案!万千个草泥马!原以为此案破获了!我在厕所里看了半天至到最后才明白是个分析报导!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19:30:13   

96年时期的小粉桥夜晚(小粉桥距珠江路口几步远!)歌舞升平!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19:32:57   

有茶馆,饭店,歌舞厅!大街上鸡鸭成群!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19:40:56   

交通:公交车24小时开通,三轮:,出租汽车,你想几点出门都有车!那怕夜里二点!只要你一伸手不出分分钟车就会来到你的身边!这就是96年时期小粉桥(珠江路口)真实的交通情况!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19:51:13   

而且96年时期珠江路口有监控!这个问题不需要再去讨论!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19:57:28   

@KN先生 4848楼 2016-11-13 19:52:00   

你确定96年小粉桥附近有24小时开通的公交班车吗?   

这不是确不确定的事情!有!有!有!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20:11:58   

96年南京市二十四小时公交:1路一健康路至火车站。(健康路一白下路一杨宫井一大行宫一新街口一珠江路一鼓楼一玄武门一公交公司一中央门一火车站。另外还有4路,10路。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20:15:03   

少写了一个:公交公司一中央门。改为:公交公司一许府巷一中央门。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3 20:47:07   

我指的是小粉桥几步远的珠江路口!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9 20:16:51   

小粉桥地区也就是珠江路口地区96年时期交通就十分发达!有二十四小时制公交车!如果你要是打的,估计一分钟之内你可以叫上五辆车以上!(指夜间)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6-11-19 20:08:20   其实小粉桥一带在南京人眼里属珠江路!也就是珠江路口!96年时期或更早及现在这个站台都在!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7-01-16 13:49:08   

刁爱青去南航:第一条路是:在珠江路口的中山大厦大门右侧药店门口乘6路公交车(在儿童医院对面乘6路的可能性不大)到后宰门下车往回走几步过北安门桥在部队加油站门口再乘17路公交到御道街站下即到。第二条路是:在珠江路口的鼓楼教师进修学校门口乘1路公交,在新街口转乘5路公交在明故宫站下,然后要步行走一站路到御道街站即到南航(走第二条路的可能性不大)。注意的是当年南航中山东路学校大门好象不开!   

ok老猫猫: 2017-01-16 14:01:45   

从南航返回同样第一条线路:在御道街南航大门〈大门朝西〉左侧乘17路公交到后宰门站下车,过北安门桥在马路对面乘6路公交,在珠江路口(现在的拉贝故居,96年拉贝故居没有。)下车!这个站名叫6路珠江路站。

作者:ok老猫猫 时间:2017-01-19 14:50:10   

关于南京大学校医院,五几年校医院就一直在南大的南校区,至今一直在!这样的回答是正确的!但是有一段时期南大校医院搬至南大北校区,呵呵!能回答上这个问题的人是心细的人!

ok老猫猫: 2017-01-19 15:01:01   

同样能回答上校医院临时搬至北校区的人,才是真正那个年代在南大的人。

49. 在南大的西边,是河海大学,在东边,是东南大学,在西南,是南京医科大学,在东南,是新街口,念书期间大学生都是很爱到其他学校找同学玩的,请您会议一下,当年你和你的同学要到上述地点的时候,一般会怎么走呢?会不会选择一些很少人走的小巷作为捷径?   

==要更详细的细节的话,我得看了地图才能回答你。如果说大概的,往西去河海/南师大,从汉口路/广州路往西走,有条小路,但不是什么小巷子,穿过去就是大马路了。往东南大学走,直接走珠江路往东,丹凤街就到了。往南医/南中医是从广州路经上海路?(就是五台山体育周围)可以过去。几乎都是大马路。   

另外我查了96年1月20前后的日记,这个时间刚好在准备期末考试,没事很少有人外出,就是你去外出访友,别人也没时间接待你。复习考试然后回家,谁都忙着呢。   

以下为日记中摘录的当时天气。我日记中不标记天气,所有天气都需要在内容中读取。如果内容中没记,就查不出来了。

1-12, 降温, 小雨。  

1-13, 小雨  

1-14, 仍然是连绵的小雨。几乎没停过。 还有20天放假。  

1-15,16 不详  

1-17, 大雪。这算是南京有记录的一场大雪了(作为江南的城市,南京很少下雪,就是有,也只是盖不住地面的小雪而已),大街上,校园里,很多树枝都被压断了。 路面全是冰,因为前面下过雨。 当天有考试。  1-18, 还是雪,都懒得出门,全赖在宿舍了。  

1-19, 不详  

1-20, 天气不详,当天晚上还出去做家教了。滴水成冰。  

1-21, 小雨  

1-25, 此时,南京已经有学校放假了,比如南农大。  

2-1, 考完最后一门功课。 当天晚上我也乘上了返家的列车。

当年的2/19 春节, 好像也是少有的晚春。就是先立春再过节的。   事实也是如此, 事情传出来的时候大家都忙着考试,谁都没时间关心。等考试完就放假,全都踏上了返乡的路。因此能真正了解这细节的人不会太多,根本没那么多时间和精力去处理这些。我们能了解的好像也就这个事实,没有太多细节。没新内容,所以大家聊的也不多。(PS.天气和之前网友从南京图鉴里整理出来的资料基本吻合)

50.

发信人: jijian (基建处),

信区: V_Suggestions. 本篇人气: 752

标 题: 关于一舍施工说明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Mon Sep 26 11:47:02 2005)

一、根据学校南园规划,将陆续拆除1、2、3舍老房,按照规划部门关于住宅间距和日照要 求,新建三幢六层学生宿舍为最佳方案,建筑面积增加一倍以上。

二、考虑到学生使用公用电话,我们将电话保留,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但施工期间难 免有噪音干扰,请谅解。请同学们在出入电话亭时注意安全。

三、按照合同,一舍工期为170天,无特殊情况,一舍竣工时间在2006年6月30日。为减少 施工给周围学生带来的影响,我们在合同中明确机械作息时间为: 早上:7:00-12:00,下午:14:00-22:00,请同学们监督。 因鼓楼校区地处城市小禁区,建筑材料只能晚上10点以后进场,我们要求材料进场最 迟在晚上12:00前结束。如遇特殊情况,我们会提前在现场通知预告。

谢谢大家配合。 基建处 2005-9-26

51.

发信人: YangW ( 活着便精彩!),

信区: M_Guard. 本篇人气: 154

标 题: 驳 保卫处关于小粉桥门的答复 发信站: 南京大学小百合站 (Thu Sep 26 17:24:06 2002),

站内信件 等了半个多月,终于等来了保卫处的答复,真是不容易啊!然而,等了半个月等来的答 复却是如此地让人失望,答复的内容又是如此的单薄!答复既没有考虑群众的呼声,也 没有说明问题的本质,没有详细给出不开的理由,就是绕了个圈子,说白了,就是一句 话,反正就是不开! 我们最强烈的要求是开放小粉桥门,可是保卫处却是把它和其他的一些门的开放问题扯 在一起,(包括东南楼与新教楼之间的门、从科技馆出汉口路的门、老四舍通往医院的 门等等),难道是说明我们的保卫处具有大局观不成?其实,这种行为不过是混淆视听、 转移矛盾罢了! 小粉桥门有其特殊性,和其他门地位并不一样,从网上大家的呼声完全就能看出来! 以下几点也完全可以说明这点: 一是需求强烈,南园是生活区,住了上万师生,举个简单的例子,学生出门要坐公交, 小粉桥门外有若干个主要的公交车站,开了这个门,会方便了很多的学生,这不是方便 个别人的问题,如果开放的话,80%的学生坐公交车会进出这个门的。 二是在其附近并没有其他可以代替的门,从别的门出去,绕到小粉桥附近,距离非常遥 远,绝非其他几种情况所能比拟。 三是历史传统,保卫处用来搪塞的那几个门,历史上本来就没有认真开过!连科技馆出 汉口路的那个现在还是一片工地的门都抬了出来,真是搞笑! 南大700多亩,一个7个门,南园不比北园小多少呀,为什么北园占了5个?南园只有2个 ?大概是南园住的都是学生,没人管你方便不方便。 所谓的安全问题,也不过是个托词而已,难道小粉桥门外有什么祸根,所以开不得?为 了解决安全问题,你可以派几个保安值班呐!你也可以晚上就关闭,甚至白天也早中午 分时段开放哪!再说啦,其他的门又不是没进来过贼,难道都关了不成? 还有啊,我们的官僚在否决大家的建议的时候,总是说那是“个别人”的要求,关于这 件事,如果还要这么讲的话,简直就是一点科学和客观的精神都没有,难道你们就没有 看到多少天来网上的文字吗?难道非得大家一起搞个签名、游行、示威,你才知道这是 群众的呼声,而不是个别人为了一己利益在乱嚷嚷? 算了,跟这帮官僚们说什么也是白搭,罢了罢了……(Ps.可以看出小粉桥一侧的门一直是封闭的)

52.成教生当年住的是老四舍,通宵不熄灯的靠着汉口路的那幢两层建筑,很乱男女宿舍都在这楼里。那期间中国的治安不怎么好,凶杀案每年几万起,成教女生遇害屡屡见报。成教生也等同于社会人,没人敢招惹,也没什么交集。

53.当年女生宿舍有4-6间,每间8人,宿舍有些是走读的,南京本地;当年信管系就两个班,文秘班和经贸班;宿舍是混的,不是说文秘班就读的就全都是文秘班的同学,经贸和文秘混合宿舍。

54.这个事情我也知道的,96年刚好是进大一的时候。学校还把所有的新人集中到大饭厅,说安全教育,其中就有这个事,说是分成了两千多块。劝导我们不要到处乱跑。吓死我们了,开始还有点怀疑是学校吓我们的。(作者:YYYYYDDDDD

时间:2005-01-07 15:08:00)

55.在天涯潜水多年,终于忍不住上来说说了。 那个时候,我正在南大读书,女死者是成教的学生,但是管理她的系的老师我非常熟,而且警方的办公室正好征用了我们的一个授课老师的办公室,所以也听到了一些消息,好像12年后人们再讨论的时候,并没有谈到过。 这个案件让我们这些女生知道的时候,场面搞得很大。突然通知我们所有的女生开会,然后一个自称警长的人就跳到了报告厅的台子上。通报了案件,多大的女生,住哪个楼的,失踪、抛了几包尸块,都是什么位置,说的很恶心,和坛子上的差不多,我就不详细说了 。然后给我们看了件红衣服,大红色有黑色配边的,学校里很多女生都穿(那个时候,大家很容易撞衫)。他说这个不是身上的那件,那件是证物,这个是他在学校里看见有女生穿的时候,要来的。 这个通报会的目的是:

1告诉我们女生失踪的时间:没上下午的课,下午失踪的,穿着这个衣服,寻找看见的人。

2希望大家提供线索,有没有纠缠过自己的人,可疑的人,有多种举报方式:举报箱、举报的邮寄地址、警方办公室和驻校办公室、举报座机和手机等等。希望我们举报任何人,包括老师、学校职工、学生、出版社书店的员工等等。(楼主:潜水啊潜水多年 时间:2009-11-30 14:59:00)

56.这个案子死者跟我是最熟悉不过的了,我们是同一个系又是同班,她被杀的那一天还跟我一起去逸夫馆上课的我俩坐在一起,......(2007-01-22 15:21:49)

57.这个女孩子是因病请假的,那天下午她不舒服,所以没有去上课,同寝室的女生走的时候,她还躺在床上。(2009-11-30 15:16:49)

58.说到南大那个恐怖的分尸案,我当时也不大,所以恐怖的印象也非常深刻。其中,关于这个女生的头,是被蒸过然后放回她的床下面的,所以面目全非,不过她的脸上有一颗明显的痣,所以最后可以确认。这是我爸爸一个好朋友,也是南大的老师说的。据说,当时发现分尸,是在金鹰购物中心的工地上面,是一个拾荒的老太太发现的,一位是猪肉,结果发现了手……(这就是我对当时案件的全部记忆)(楼主:亲爱如速

时间:2004-12-28 21:24:29)

59.我忍不住要说几句了。我是本地人,家原来就住在水佐岗旁边,96年我14岁,这个案子轰动一时,最近随着南医大案告破,顺便关注了下南大案,吧里各路神探夏洛克,但是很多人不是本地人,不了解地理情况。本人也曾是文艺青年一枚,南大及附近的宁海路,陶谷新村等地形实在太熟了,我来谈谈我的疑惑看法。首先觉得奇怪的是凶手会抛尸水佐岗,根据各路大神分析,我个人对凶手住学校不远非常赞同,首先南大附近青岛路汉口路小粉桥陶谷新村等都挺繁华,虽是那个时代,各种小饭店,小惨吧,糕点店,小商店是不缺的。青岛路另一头靠近儿童医院,天津路靠近鼓楼医院,陶谷新村的巷子出来过上海路就到南师大随园所在的宁海路,有南京第二古老的麦当劳,小粉桥出来就是珠江路口,总之周边繁华不缺人。即使是冬天的傍晚,凶手也不可能众目睽睽之下弄走刁,附近的街巷总会有人,只可能是刁自愿,但是当时可没有共享单车之类,如果男的骑摩托或自行车刁坐后排不可能没目击者。所以很可能凶手住的不远,刁步行前往便可,这点从凶手前两次抛尸的范围也可见一斑。有网友说凶手碎尸成那样是为了掩盖罪行,第一次抛尸是想把尸体伪装成猪牛肉末那样扔在垃圾堆结果漏了三根手指,以致急于第二次抛尸却出了情况所以胡乱抛在学校附近我基本赞同却也有疑惑,第一我觉得凶手应该不是半夜抛尸,一个男的大半夜背着包在进出学校或者在周围乱转不是很奇怪吗?特别是仍牛仔包时在天津路,天津路上就有鼓楼医院侧门,难道没有病人看急诊或医生护士下晚班进出?何况有一包扔在体育场树洞里那总要进出校园,一个人大半夜进出不是更显眼?南大南北两个校区就隔一条汉口路,南区是学生及教职工宿舍澡堂食堂等,北区主要是教学区,每每下课,两区间学生教职工来回跑很正常,凶手大可此时随人流进出根本不会有人怀疑或注意,等到四下无人的时机再抛尸。最让我疑惑的是第三处抛尸点水佐岗,水佐岗离南大不远也谈不上近,知名度也不高,不是附近的人恐怕不会熟悉。有些网友以为水佐岗很偏其实不然,水佐岗一街之隔宁夏路、马鞍山路一带可是省府所在,省级机关林立,巡逻森严。水佐岗中段靠近南京电子管厂也就是改制后的三乐电器,与周边相比确实人文差了些,工人多,还有技校,人员相对复杂些,但是不熟悉道路的人怎么会想到抛尸此处?会不会是凶手住在南大周边,家庭有知识分子背景,故有一定文化素养与才气,然而际遇较坎坷,经历颇多,在水佐岗附近的厂里当技术工人,为何一定要屠夫或医生才能如此碎尸,医生经历解剖实习时恐怕也没有将人切成这样的吧,为什么不能是一个有独立生活经验,动手能力较强的技术工人或机械工程师?

问:楼主,你住水佐岗,当年有没有经历排查?

答:你看下,我写的是水佐岗旁边,我住在宁夏路,印象里至少我没看到在我们的楼里盘查。

(IP属地:江苏来自手机贴吧2020-02-27 15:20)60.前两天还和儿子谈到此案。第一个抛尸地点就在我上班的大楼后面不远的地方……当时刚刚拆迁的工地。不记得南大周围还有抛尸的地点了……三乐附近有的。

当时都传说女孩就在南大对面的小书店里认识凶手的。那年头是会有莫名的男子搭讪女生的……一直没有找到凶手,我真怀疑是不是凶手出国了或者病死了……

公安局一定有凶手的指纹,因为许多男老师都留下指纹了。

那几年南京的大学连连出事,南京中医药大学的下水道女生,南京师范大学的流星雨女生,东大中山院416女生,案子都没有破呢……

61.刁爱青,一个熟悉的名字。前两天在天涯社区中的一个曝光率极高的名词,至今仍是个迷的南京大学96119碎尸案的受害者。其实现在的感觉就和当初案发时的一样,一下子将一个好像就应该认识其实一点记忆也没有的人推到我的面前。96年的南京好像下了很大的雪,连上课的兴趣都没有,整天就窝在宿舍中睡觉,到周末就回家,所要积极的就是我的那个女友约我的时候,才会有点动力,否则就像是冬眠的熊。具体时间记不得了,只听勤奋的学生回来说学校有个女生被杀了,而且被碎尸。没多久,就被通知到阶梯教室开会,第一次是谁记不得了,反正要我们协助破案,帮助回忆一些情况,这时才知道原来被害的女生曾经和我们一起上过大课,可是那么多人,得有一两百吧,班上的人我还记不全呢,况且是她呢。带着这个精神回宿舍,也没当回事,谁知还不依不饶了,没几天很多的男生又被通知去开会,要求提供自己的时间证人,心中不免担心起来,一下子要想起十几天前具体做过什么,好像也蛮难的,只好说是和女友在一起的。开会的那天是个雨天的下午,散了会跑到汉中路,找到女友,向她说了情况,她也记不得了,只说好吧。后来女友无缘无故的离开我,好像她替我做了证明心虚了,这是后话。那时反正从宿舍到教室,在大门边上有举报箱,小粉桥还有警方悬挂的相框,公布着案犯用的包等。事情还没完,时间过去不久,保卫处又通知去一下,据说有目击者看见被害人最后出现时身边有个男子是穿着一件格子衣服的,而那时那种格子短风衣满大街都是,恰巧我也有一件,所以符合条件的人都去保卫处谈话。那时就听说那女生死的挺惨的,具体情况现在网上才说的比较明确,当时的公安说要什么年底破案,一开始以为是那年的农历年,后来就变成是96年底,谁曾想,案子至今未破。同学,再等等吧,我想一定会有真相大白于天下的时候,你是人间的一个过客,即使变成伯夷考,也会幻作月兔转世的,忘了南大,忘了汉口路,忘了老四舍,忘了新教201,忘了打口带。。。。你去的一定是天堂,凶手即使活着人间,心也早下了地狱。

据说有目击者看见被害人最后出现时身边有个男子是穿着一件格子衣服的,而那时那种格子短风衣满大街都是,恰巧我也有一件,所以符合条件的人都去保卫处谈话。(哀悼一个人 2008-07-12 14:00:56)

62.这件事就是真的 报案的是我同学 可能不是第一报案者吧. 是在南大体育场那发现的肉片在个树洞里面.以前我和同学放学了就去那玩

那天玩躲毛毛.老子半天找不到他们人** 后来才知道 那个吊事 当时还不知道这个案子那么轰动

这是(树洞)最早的网络出处,08年6月,当年黑弥撒的帖子里的,但根据这个人的素质,不太像是南大的,且大学生玩躲猫猫也说不过去,应该为路人网友的段子,当然这并不代表树洞是编的,因为当年“树洞”在南大传的很普遍,这位网友根据传出来的消息编了一个故事。

63.我把当年驻南京大学1.19案专案组对嫌疑人犯的大致描述用细化一下:

  ……1,男性;

  ……2,案犯为一人;

  ……3,单人独住;

  ……4,年龄45—25岁,偏向中年;

  ……5,身体健壮;

  ……6,有单身宿舍;

  ……7,室内有炊厨用火炉、刀等:

  楼主再添加几点:

  ……8,住用面积不大甚至狭小;

  ……9,砖混结构、水泥地面;

  ……10,通 电;

  ……11,住厨一体,有棕绷床;

  ……12,屋子不密封猫可入出……(深W漂

时间:2018-01-07 14:24:20)

64.那两个地方不大去可能,说不知道或是不可能去有点不敢认同。

  我今天下午专门去了趟南大天津路校门,此前我一直不清楚哪里冒出个天津路,去了一看才明白,就是当年鼓楼医院和南大东侧之间的一条小过道,后来不知何时给拓宽成马路了。

  至少1997年以前,那条过道很窄,大概至多只相当于现在的一半,但是很陡,向北靠近鼓楼公园处有个武警消防中队(大概是这个名字)—......(作者:whoami2008时间:2016-10-02 02:41:47)

附2:可能为当年参与调查的警察的看法:

第一篇:bvbvbv1232012 我瞎说的,你们就一听,我就随便一说,什么2000多片,还刀工整齐,是不是很多人都想成了火锅店的羊肉卷了,看过的就知道肉是一般的肉,普通的刀切的,但切的很零碎,就是四肢切割过程中是一次成型,08年监测中发现了含有木屑成分,吊诡就吊诡在里面竟然含有猪肉,子宫什么都找到,分开装而已 当年的确找到一大帮嫌疑人,其中有个嫌疑最大,独居,退伍,家里有棕帮床,有作案时间,一进来就用了些手段,死扛,就是不撂,所以才有了老大那番话,大家都以为可以接了,办了这么多案了,有感觉的,可惜后来是撂了,可惜只是男女关系 这个案子其实没有那些乱七八糟的,当时96年是有事情,两岸关系很紧张,剑拔弩张,但我们这边内部工作没做好,人家已经知道了是空包弹,所以有恃无恐,和这个没关系。 别的不能多说,这个事情其实手法老辣,但后续处理有很多疑点,介于专业和非专业之间,正是这个走错了方向 能做出这样的也就是 人的本能 要么大爱,要么大恨 恨好理解,爱就难说了,如果换做一个母亲为了保护自己的爱子,有可能的,你让她片个20000也会的 衣服都是完好的,没有外力撕扯 案子可以明说,结不了,内力不是什么背景说什么的,只是一潭浑水,线索很多,但就是串不起来,只能说人善人欺天不欺,善恶到头总有报 当年她用的教科书,笔记本,作业本都做了较详细的检查,希望能有新发现,有几个具名最后是卿字,有些章节后面写了一些励志格言,老家带回来的也差不多,关系确实比较简单,属于那种有事没事都装心里的,字比较娟秀,没和什么人有比较公开的矛盾。 楼主,不用短了,案子我可以明确告诉你,结不了!不是外力,是内因,错过了时机,一切都成空了。可以说每种说法都有可取的部分,但关键环都连不起来。愿逝者安息。

最后,有几句话想说下,大家别嫌烦。1.活着 2.别有信仰 3.多听劝,吃饱饭 4.多点宽慰之心,少点暴戾之气 5.楼主做人还比较靠谱,至少有个目标,钓鱼的除外啊 那场雪和临近年关的确帮了他的大忙,真相什么的是没有了,为什么这么说,因为破不了,抛尸范围和衣物叠整齐目的性和方向性都很强,但不排除故布疑阵,但限定了排查范围,当年的说法很多,也是基于排查不出的原因,乱七八糟的都有,但事实是破不了,如果换做今天,会有交代的。军区那边不敢乱说,但至少当时是配合的,虽然军政分开,但吃的都是一碗饭,没有故意为难一说,如果真是军队内部的话不会是这个结果,硬要扛你扛不起的,96年和今天一样,命案是一个临界点,更何况是个女大学生 大师徒弟带过几个,觉得人家是真信仰,至少比你我都强,器官说不敢乱说,没有证据指向,如果是利益主导,符合大部分,但你不这么个扔法,应该是各个环节都有安排,至少不敢这样明目张胆,公然示威,刁方家属缺少血性,太老实,当时如果能发泄情绪也在理解范围之内。 二次摸排的时候在南大附近有一对夫妇,眼神很飘,就点了男的,但没炸,没有实质性内容,都有体面的工作,单位反映也不错,属于那种三好学生性质的,白天工作情况也正常,男的自行车上下班,女的公交车,但总有怪怪的感觉,说不出来,后来也不了了之 08年大面积封贴其实很简单,也不是什么背景说,我就问你,如果你在南京的,知道还有这么一号人物在,这种恶性案件都破不了,南京政府高兴吗,南京警界乐意吗,南大能忍受吗,有种东西叫形象,不是你我之人能抹黑的。没人会乐意再揭这个盖子的,你揭开简单,到时候怎么收场,除非奇迹发生,连作案动机都确定不了,内部意见都统一不了,谈什么现场 96年的DNA技术的确没有像现在这么完善,这里要插一句,高技术刑侦手段的相对落伍也是一大内因,毕竟当年嫌犯留下很多有用东西,如果有很多具不明尸体来源相对来说就好处理,倒卖器官是要一条龙的,不是这个抛法,更不是这个碎法,袋子比较普通,断断续续监测出很多线索,但还是那句话,串不起来。头上顶的毕竟是国徽,不存在互相推卸责任,这案子如果是那种打通天地线的人来压不现实,你压得了头收不了尾的,更别说悠悠众口了。 左右手都有手指切割,各种特征部位分开抛,肉归肉,骨归骨,四肢和头部为较锋利刀刃切割,骨架均在关节处下刀,内脏器官陆续被发现,部分部位被热水烫过,尸片呈现两种以上切割手法,尸块和骨架叠放较有规律 警方发了协查通报,各大企事业单位高校等近期有无女性人员失踪或长时间缺班,并告知部分衣物特征,校方代表3人,学生代表6人,照片辨认不能确认,辨尸4人,有部分心里准备,看后全扛不住,吐的吐,哭的哭,同寝室的确认,符合人的正常情绪波动,除非道行深,排查关系也简单,人没作案时间,同宿舍小摩擦有,但没到这个份上 重点嫌犯一92年转业,安置在政府部门,离异无小孩,南京本地人,独居,无饲养猫狗等爱好,言谈不多,情绪激动处会口吃现象,96年为34周岁,爱好书法,钢笔字相当了得,外围排查中因多次出现在抛尸现场而被发现,检查屋子时发现军用匕首、部分子弹及演习弹,单位流传上过反击战,毙敌3人,后经查实为流言,浴室床单窗帘旅行包都经过反复检测,无重大发现,指纹比对不正确,屋内发现大量使用过的蜡烛及部分蜡烛油,后经查实为性行为怪异,下身有大面积红肿,邻居反映连续多天半夜还有灯光,后经查实为和单位一同事偷欢 肠体组织较有规则性,按装尸袋底部直线型来回排列,总共四层半,掺杂部分碎肉块,部分颗粒状排泄物溢出。 这几天确实比较忙,压力都比较大,在这里,说声对不起吧,对不起受害者,对不起受害者家属,也对不起南京市民和网民,更对不起身上这身衣和上面这顶国徽。警察也是人,作案动机各位分析的都差得八九不离十,但没有压力说,之所以破不了也是找不到分尸现场和嫌疑人,16年,都16年了,说句不爱听的话,16年我女儿都要交男朋友了,你们说说还怎么查,那片地区域现在都变成什么样了,大家都散了吧。 大家共同研究案情不反对,也欢迎提供有用线索,但如果要做实地调查等,反对,一、危险 二、会被当成嫌疑人,专政机构一旦启动不是闹着玩的,维稳是个袋,什么都能往里面放 最后提醒下女生:一:别和陌生人说话 二:尽量少穿红色衣服,接触了这么多案子,说句体制外的话,不吉利 三:懂得防范意识,提高警惕性,现在社会很复杂,晚上出门的话最好结伴而行。

第二篇:nxc2015 周末看了大部分帖子。100多页到130几页忽略较多,因为大多是斗嘴骂人的。首先感谢楼主,费心了。 关于这个案子,本人想提醒几点,希望你们能找出一些有价值的东西。

1.古林公园的事,所谓徐姓人提供的线索:由当地部门已经查实,刁的父亲,刁的姐夫,刁姐姐的公公,在96年元旦开始至元月19日,均在姜堰老家,多组乡邻的证言,已完全排除在如上期间于南京市区出现的可能。

2.尸块和尸肉片,经过多切口的对比勘验,碎尸所用的刀具非医用手术刀。尸肉块或片切割的比较齐整,并非绝对整齐。

3.内脏齐全,只是分别包装抛尸,没有丢失。

4.部分尸块内脏和头颅,应该是被开水烫过或者被开水浸过,不是被开水煮熟。

5.曾有警员在案发开始提议,重点巡查南大饭店,小吃部,小餐馆等餐饮场所的下水,在附近的下水管道察验血迹,油脂或人体特征物证,但因警力所限,加之随后又出现新的抛尸,视线重点转移到南大校园内。

1.最早发现的并非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是拾取了大锏银巷13号垃圾桶的碎尸块被误认猪肉,因发现人的手指而最早报案。最早被发现的是南边的工地附近。。。

2.寻找碎尸过程中使用了军犬。

3.水佐岗附近发现的大量物证,是在南大附近发现尸块和人骨之后。证据表明,衣物等,床单等都应该是案发的19日后抛出的。

4.发现水佐岗附近的尸块和物证后,在南大附近又再次出现尸块。

5.无法证明碎肉中的猫毛是垃圾桶中进出的猫所遗留,因为别的碎尸中也发现了猫毛。经勘验,分析最大可能是凶手分尸环境造成。

6.纵观此案,矛盾的地方太多。

1.根据对未被开水处理过的尸片的勘验,确定最晚死亡于1月14日。

2.已排除老乡作案可能。

3.重点排查了南大老师。助教,学生和其他教职工人员(包括校医务人员)。

转眼间,进入第20个年头了。。。 一个知识丰富素质很高的人,若是从头翻阅所有的笔录和勘验资料,全部阅完至少要两年。。。

1.环卫在大锏银巷的发现是在上午而不是清晨,因下雪致使环卫作业推迟。

2.第一批赶到的警员确认是人体手指后做了大致汇报,市局与环卫部门沟通后,做出了在相应范围内重点捜査垃圾点的指示。前后大约30分钟。

3.水佐岗发现大量人体表征物证后,对附近住户进行了严格的排查和搜索,对住户的厨房,厕所,卫生间都进行了细致的检查,进行了大量的排查工作。但遗憾地没获得有价值的线索。

4.床单是苏州某厂生产的,是旧床单,调查后发现此类床单因市场因素已在数年前停止生产。

5.发现了棚棕床垫棕丝痕迹,调查发现,有很多南京人在冬天使用这种材料制作的床垫,无法确定其来源。

6.挂在下水井盖下的红色上衣,分析最大可能不是原来抛尸地点,可能被拾荒者误认为是普通衣物在拾取后又丢弃。

7.对南大范围内进行了人,物,宿舍,住宅,下水,浴缸,用冰柜场所,食堂,餐馆,诊所等大规模排查。体育运动场树洞的碎尸肉块就是在排查中发现的,可见排查的严密。。。

排查中,发现了多起偷盗,破坏,非法隐私,男女偷情,取窃公共财物,调戏女学生的小流氓等小案件,但都有确凿证据证明与碎尸案无关。。。

装骨骼的双肩包是在1月19日后出现,与传说有差距。系发现于马路边,某路公共汽车站点附近。。。

1.同学中有改名。该学生系某单位在职,工作表现优秀,做为单位培养干部进入南大学习,大专班毕业又继续学习本科课程。因本案影响较大,为不影响其以后的学习和生活,经本人申请,获公安部门批准,由户籍管理部门修改了名字,又经父母书面同意,最后改为母性。改名过程合法。。。

2.到南大上学报道之前,已经确定为宿舍长。其它系或班级也是如此安排。宿舍长主要责任包括维护本宿舍的卫生,监督同宿生遵守校方相应的管理规定,包括用电,用水,外客来访登记,作息时间安排等。同班学生中大多来自城市,其中部分人已有工作,系脱产学习。

3.具体来校报道时间大约在9月24或25日,国庆节回老家姜堰,大约3日或4日返回南大。因属于成人大专班,学习与生活相对管理比较松散,报到的学生中,最晚的有10月份才持录取通知书报到的。

4.发现的碎尸块和内脏,勘验未发现刺伤,枪击。骨骼亦无骨折或重创痕迹。无法确定死因 彩票有人中奖的根本原因是:数学概率。。。只要买的足够多,就接近了靶心。猜测的可能越多,就越有不幸言中者。。。 体卫艺子,中奖在即。。。还差最后一个句号。

提醒:

1.事实真实与法律真实的区别。

2.所有最可能的被充足证据否定之后,剩下惟一的,不论多不合理,它也就是惟一的解释:灯下黑。。。 。。。过去了,四个字:伤心无语 伤心:辛苦工作仍被骂多年。记得一年轻警员几天没吃东西,爱人送来西红柿炒鸡蛋,一见,吐昏... 无语:至今未破案。

联系上述1,无解。。。 愿你能画圆最后的句号,即使结论先下:事实真实与法律真实,天壤之别。。。

推荐几个已破的大案子,做为临别赠言:

1.刑侦一号白宝山案:枪案发生后,公安部和北京市局专案组,绝大多数推定,罪犯熟悉枪械和射击,极大可能是军人或至少是退役军人。结案后发现,白宝山案发前没接触过任何枪支,也没进行过射击训练,甚至没当过兵。

2.北京女研究生车站失踪案:家住北京的女研究生在北京站下车后失踪。7年中,她的前两任男友,聘用单位以及导师和同学多人,被怀疑并遭调查讯问,均未果。后因北京客站质量问题导致重建部分拆除,才发现尸体。在她失联当晚已经被强奸杀害,被用水泥砖块砌在车站出口内侧的双层墙内,作案的是但是在施工的三名安徽民工。

3.中年男子失踪,妻子称其南下打工。数年后,在其家原平房后农田深处发现尸体残块,缺失较多。破案后,系该男妻子与他人通奸,合谋将丈夫杀害并分尸,再煮熟,部分被喂狗,骨骼等埋藏农田。 。。。此三例,破案后总结均发现,与案发最初勘验判断有巨大差异。。。

附3:杀人碎尸案例分析

50例杀人碎尸案分析

(天津市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文通过对天津市2000~2005年上半年发生的50例杀人碎尸案进行比较、统计、归纳,总结了碎尸案的特点和规律(见表1、2)。 2000~2005年上半年发生了50例杀人碎尸案,发案数处于上升趋势,随着刑事技术手段、水平的不断提高,破案率呈逐年上升趋势。 碎尸案被害人男性18例,占36%,女性32例,占64%明显高于男性。 从年龄组来看,被害人多在15~35岁之间,占70%;15岁以下、36岁以上次之;其中46~55岁的中老年人也占相当比例。 被害人有一定的职业特点,暗娼往往因与嫖娼者之间的经济、感情纠葛等而成了杀人碎尸案的主要受害者,占22%;而个体老板被绑架、抢劫、敲诈以至被杀碎尸逐年上升,占16%;农民、学生也占相当比例;其他职业如在外打工等。笔者曾遇一起捡破烂者被同伴杀死后碎尸的案件。 从已破的23起案件看,犯罪嫌疑人均为男性,且多为青壮年(15~35岁);绝大多数为1人作案,占95.6%,有独居条件。极少数为2人或多人合谋,多为家人、亲朋好友帮助运尸抛尸;无业游民最多,占34.8%;工人、个体次之。和泄愤仇杀;心理状态(见表3)。
被害人多数死于机械性损伤,占54%,其中主要是颅脑损伤,说明犯罪嫌疑人多攻击头面部要害部位,以便迅速达到致昏致死;机械性窒息占36%,主要手段有勒、扼、闷,被害人多为女子或体小瘦弱者;有少数为毒物中毒死后碎尸者。但有些因尸块极其零碎,遭到严重破坏,甚至残缺不全,无法推断确切死因,或复合性损伤为致死原因(见表4)。 不同类型的分尸工具会形成不同的分尸特征,菜刀类的分尸特征是在创口皮肤上留有较长的鱼尾状刀痕,肌肉断离整齐,骨质上留有线状砍痕或骨碎片,有时可在骨质的砍痕中检见刀刃的金属碎片;匕首类的分尸特征是创缘皮瓣较少,多从关节处解开,骨质上无砍痕,在关节凹及关节头上可见条形切痕和类三角形戳条状划痕;斧头类的分尸特征是创口皮肤上鱼尾状拖切痕较少,且较短,肌肉断离十分整齐,骨质损伤严重,明显反映出切势轻、砍势重的特点;使用锯子分尸主要用于锯断较大的骨骼,锯在锯断骨骼时,使附在骨质上的软组织断面参差不齐,在骨的断面上可见一定规模的波浪起伏锯齿痕。在骨质锯痕处周围的软组织常被锯成条形、球形、不规则形的细小碎块(见表5)。

该28例碎尸案中,菜刀、匕首类长刃锐器作为主要的分尸工具,占57.1%;锐器与锯同时存在的占32.1%;锐器与斧头同时存在的占28.6%;也有一例用壁纸刀碎尸的。值得注意的是,有很多案例的杀人工具同时也是分尸工具。 据50例被害者尸体肢解情况看,被碎尸4块的最多,占22%,即头、上肢躯干、两大腿;其次被碎尸2块的占18%,即头、躯干或从腰部断离;碎尸6块的占14%;再其次3、7、8块,分别占10%;其余占比例较小。 分尸的块数及部位反映出犯罪嫌疑人的心理特点,有的将软组织剔除剁成肉馅状,有的烧毁面部,有的剥掉死者皮肤,有的将头颅蒸煮,有的将阴部剪切,内脏摘除剪碎等等。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多数是为了毁容,使尸体不易辨认,也有的是发泄自己对死者的痛恨。有时从尸块分解的部位及特点可推断出犯罪嫌疑人的职业特点。如在关节部位肢解且较整齐的,可以看出犯罪嫌疑人有一定的解剖知识或曾经从事过类似卖肉、杀猪的职业。但总的来看无论尸块块数多少,还是体积大小,碎尸的目的主要是便于抛尸、销尸灭迹、掩盖罪责。抛尸现场点多面广,且多为偏远、僻静、人迹罕至的地点,但由于环境条件的限制,部分分尸采用的是远抛近埋或就近处理。抛尸现场均在两处以上,给找全尸块、认定同一造成一定的困难;有些犯罪嫌疑人手段更残忍,为了使尸块不易被人发现,将肢体肢解成上百块后,分别抛在不同的地点,给办案人员找全尸块增加了难度。 该50例碎尸案,抛尸在河边、河水内的最多,占42%,因可系上重物沉于水底或顺水漂到远处,不易被发现;其次是野外污水沟内、人迹罕至的地方,占22%;也有的将尸块抛在垃圾堆、街道上、化粪池内,有2例分别是在桥洞和浇地的井内发现的;有8%的还未来得及抛尸即被发现。 抛尸工具以汽车最多,且不易被发现,占47%,其次是自行车,三轮车,徒手抛尸多发生在野外现场,就近抛埋。其他如尚未抛尸暂存在家中的。

作案第一现场以室内最多,占88%,其中室内在犯罪嫌疑人自家占56%;野外占18%:,且较隐蔽,分尸光线好,,断面组织和骨骼较整齐;室外杀人分尸因心理紧张及环境条件有限,断面组织和骨骼切割、砍劈往往较乱。且室内杀人分尸的尸块便于清洗很少有附着物,室外分尸的尸块上往往沾有较多的泥沙、纤维或植物等。

分尸后尸块有包裹物的占84%,最常见的有尼龙编织袋,占34%;塑料袋占30%;旅行包占10%;其次是衣物、纸和纸箱。有些是就近取材,有些是全部购买新的。包装物或尸块上附着物经常是查找身源、杀人分尸现场及破案的重要证据。如2005年发生在某小区的一例碎尸案,根据包裹尸块的塑料袋、尸块上粘附的木头碎屑和装修用五金标签很快认定是该小区的一家正在装修的房间,从而确定了杀人分尸现场及作案人。 抛尸在尸体上系重物的占24%,重物主要有石块、砖块和水泥,发现尸块的地点多在江河水井之中。 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多较熟识,其中夫妻关系最多,占26%;情人关系占22%;亲戚、朋友、合伙经商、素昧平生的均占13%。

有些是被骗入家中杀人碎尸,有些是趁被害人熟睡或不备之时杀人,也有见财或见色起意而杀人碎尸的。

杀人碎尸案一般多有预谋。杀人、分尸、抛尸、毁灭证据的过程,除预谋阶段时间长短有别外,可据案件性质、杀人手段、分尸工具、分尸段数、包装捆绑情况、抛尸地点范围与中心现场的距离、中心现场毁灭罪证痕迹的形成,分析判断整个作案过程及作案时间的长短。 了解了上述杀人碎尸案的特点和规律,对这类案件的侦破具有相当大的作用,但现实工作中对该类案件的侦查存在几个难点:

(1)被害人身源难以查明:查找身源是侦破杀人碎尸案的关键。有时因尸块高度腐败、被毁严重或尸块残缺等原因,难以查明被害人身源,是此类案件侦破的盲点。

(2)死者最后的活动情况难以查明:有时身源虽已查明,却缺乏死者最后活动的目击证人,是此类案件侦破的难点。

(3)现场痕迹物证发现率低:犯罪嫌疑人犯罪手段越来越高明,反侦查意识逐渐增强,因此寻找其留下的蛛丝马迹至关重要,也是指认犯罪的有力证据。。

总之、性质恶劣、社、任务重,但;因果关系明确,中心现场突,只要指挥侦查得当,综合运用技术手段一般均可迅速破案。[17][18]

30例杀人碎尸案分析

附4:Moriarty K对于杀人碎尸的一些总结:

①杀人行为多数是因为情感、经济纠纷引起,另外,单纯谋财性的抢劫绑架案件及强奸等性犯罪案件遇阻碍或杀人灭口、毁尸灭迹

也易导致杀人碎尸行为。

②受害者多为年轻女性,犯罪人通常与之有较为密切的关系,但暗娼

等职业的受害人通常和犯罪人关联性不大。

③犯罪人多为青年男子,女性受限于体力很少单独作案,作案也以投毒或辅助杀人为主,作案人的社会阶级通常不高,受教育程度低。

③犯罪人和犯罪现场一般具有密切关系。最后是一点题外话,瞥见有人说碎尸“需要很强的心理素质”

让我想起一个事情,我的老师在评价我过去写过的关于韩国连环杀手柳永哲

的侧写作业的时候告诉我过这样的一段话,至今我还记忆犹新,不妨和大家分享一下:

“很多人在写案子的时候,老是瞎写“这个凶手呀,他心理素质极强”,其实就是不懂,还误导人,这个【心理素质强】是夸人用的,这样的杀手,他是个什么生物?他是怕活物,亲死物的生物,碎尸虐尸他才不会怕,和这些死物在一起他只会感觉到舒服,所以用这个“心理素质强”形容凶手,不恰当,写出去还会让读者觉得这是个很勇敢很正确的做法,这不行。”

的确,某些人口中杀人碎尸,或者变态杀人体现的所谓“极强的心理素质”,不应该是一种得追求的心理境界。

因为这种无意间的导向,真的是非常危险的。[19]

参考

^维基百科南京大學碎屍案^《关于南大碎尸案,这些都是误传》^ 知乎用户登峰造戟在某问题下的看法^江湖李白视频解析: 南大碎尸案刁爱青 史上最强推理,锁定第一现场^南大女生碎尸案追踪 江苏一作家被卷入迷案^办案警官讲述南京女大学生碎尸案细节. 鳳凰網. 2008-07-0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9-12^十大奇案独家推理:谁是真凶?^《罕见的杀人碎尸煮食尸体一例法医鉴定》^知乎用户聆听整理的时间、地点及抛尸物品(图)^google mymaps^十八年后的再回首 ------ 96年南大“1.19”碎尸案的记录、释疑与分析^南京大学周边百度街景^《关于南大碎尸案已确认信息》^“南大碎尸案”家属撤诉:仍希望与南京大学沟通_刁爱青^“南大碎尸案”最新进展:其家人正式起诉学校,索赔162万元. 封面新聞. 2021-03-30^南大校园地图^董恩宝.杀人碎尸案的法医学鉴定[M].中国法医实践.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83:3682392.^黎纯学.九起杀人分尸案分析[M].中国法医实践.北京:警官教育出版社,1983:5802588.^为什么杀人犯通常采用碎尸的方式掩盖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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