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钓鱼用品 > 夜钓装备

约“女网友”遭遇钓鱼执法是典型的滥用职权

夜钓装备钓友圈2023-06-20 20:42:17A+A-

#男子招嫖便衣冲入房+投诉被钓鱼执法##头条创作挑战赛##好内容我来评##为什么现在人都过得很累#

近日河南一男子约“女网友”见面,没想到面对的是三名彪形大汉,对方还将他带至20公里外的青华派出所盘问。目前事情仍在发酵,还有待官方进一步出来解释说明,相信不难调查核实清楚,毕竟宾馆有录像,执法记录仪也有录音录像,派出所也有监控。但是如果是真的,那么这个就是我们常说的“钓鱼执法”。如果是在侦办刑事案件中遭遇“钓鱼执法”,那么问题就更加严重了。

首先,如果是在侦办刑事案件,无论如何,在嫖娼案件中都只能算作案件证人。退一步讲,假设行为人真想嫖娼,也只能属于治安处罚范畴,绝对构不成犯罪,更何况嫖娼行为根本就没有发生,在类似场景发现有人招嫖完全可以按批评教育处理。既然如此,在刑事案件中他只能作为证人,而作为证人本就可以自主选择接受询问的地点。从案件描述过程看,除非是特别紧急的情况,否则警察将证人强制带离需要出示专门文书,光是出示工作证件表明身份是绝对不行的。

其次,如果证人在接受问询中被打,那很有可能构成刑讯逼供罪。从男子描述情况看,自己遭到两次殴打,一次在宾馆,一次在派出所,而且还有拍照取证。说明男子法律保护意识很强,如果能够马上去医院做伤情鉴定,固定受伤时间和伤情,证明伤口造成原因,基本上就能掌握主动权。不管动手之人持何种理由,他都将难逃法网。在遭遇执法人员侵害时,不管对方说什么,只要动手打人,他说的任何内容都已经没有法律效力,他的任何行为也不能代表单位。

最后,在宾馆有招嫖的意愿但是没有发生嫖娼行为,这件事情怎么看。所谓钓鱼执法其实说白了就是把人心中的恶引诱出来,这是非常不应该的。为什么?每个人善恶都在一念之间,作为执法人员,司法人员不管遇到什么人,劝人向善都是应该的。因为他们代表国家,难道国家会愿意制造恶人吗?更何况男子并没有得逞,说白了就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所谓的“女网友”,这个与一般的“钓鱼执法”还不同。一般情况下,“钓鱼执法”都是要明确违法行为已经成立才行。既然从一开始就是个制造出来的案件,到底是当事人的道德品质不行,还是制造案件的人呢?

这个案件也告诉我们,要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不要轻易被执法司法人员的一些话吓懵。比如“不听话有的是办法收拾你”“这个事情声张对你没好处”。从法律上看,在没有被处罚,没有被法院判决之前,自己还是以一个清白无辜的身份在配合办案。如果该男子真的被唬住了,不去控告、举报、申诉,那这件事也许就这么过去了。据男子说,电话录音里面对方还想和他私了,那抓人带到派出所能是一种私人行为吗?男子之前招嫖行为确有一定不道德,但是敢于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也值得鼓励。人都是复杂的,不应该把坏人好人的标签一贴到底。

点击这里复制本文地址 以上内容由趣钓网整理呈现,请务必在转载分享时注明本文地址!如对内容有疑问,请联系我们,谢谢!

相关内容

模板文件不存在: ./template/plugins/comment/pc/index.htm

Copyright © 2012-2024 趣钓网 版权所有

钓鱼比赛视频 | 高手钓鱼视频 | 海钓视频 | 台钓视频 | XML地图 | HTML地图

qrcode
返回顶部
X趣钓网

截屏,微信识别二维码

微信号:

(点击微信号复制,添加好友)

  打开微信

微信号已复制,请打开微信添加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