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衡水湖这些区域内将全年禁航、禁捕、禁钓
从衡水市滨湖新区资源保护局获悉,4月10日起,为加强衡水湖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在衡水湖原有禁渔期相关规定基础上,决定在衡水湖新增划定全年禁航、禁捕、禁钓区域,区域内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划定区域从事捕猎、捕捞、垂钓、游泳等行为,禁止个人、船只等进入划定范围。
衡水湖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多种国家Ⅰ、Ⅱ级重点保护鸟类的重要栖息地。为加强衡水湖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衡水湖水质保护条例》第三十条等相关法律法规,在衡水湖原有禁渔期相关规定基础上,决定在衡水湖新增划定全年禁航、禁捕、禁钓区域。具体为:衡水湖梅花岛、三生岛至北堤路、大赵闸合围区域内;王口闸西延500米区域内。
这些区域内将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划定区域从事捕猎、捕捞、垂钓、游泳等行为,禁止个人、船只等进入划定范围。衡水湖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对首次违禁人员进行劝离,对拒不服从管理、不听从教育和劝阻、妨碍执行公务、多次违反禁止规定的,将没收相关物品、器具等,并依法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因治安、海事、渔政、抢险、工程、科研等公务需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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