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落水挣扎一小时丧生该不该追责?
推动公示资产,公民人人有责!
百姓觉悟了,办法就有了!
—— 时论题记
百姓落水挣扎一小时丧生该不该追责?
去年年底写了《人文情怀需要制度保障》,被凯迪风沙,今天看到这个新闻,又想起自己的这篇文章,欢迎大家来博客阅读: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e8527e0102xhzf.html今天想说的事情,肯定和中国现实严重缺乏人文情怀有密切关联。
据报料人称,1月2日,山东滨州有人凿冰钓鱼,不料冰层不堪重负碎裂,钓鱼人落水挣扎一小时,冻僵沉底溺亡。该报料人谴责了旁观者的冷漠,特别严厉地指责有人还现场直播。原贴地址:
http://club.kdnet.net/dispbbs.asp?id=12578769&boardid=1&page=1&uid=&usernames=&userids=&action=从帖子上附发的照片上,可以看到几个信息:
落水处离岸边不远,最多二十来米,如果有一根足够长的绳子,应该可以在短时间内,把落水者救上来。但大家都在围观,确实无人在设法援救,显示出非同一般的冷漠。
其次,现场已经有带着标志的人,看不清标志上写的是“保安”还是“城管”“特勤”之类,但应该属于维护公共秩序的群体,他们就算缺乏救人的本领,救人的意识应该有,即第一时间报案的意识应该有。
事件的悲惨结局已经不能改变,但如果不能从中得到有益有效的思考和教训,那么,这样的悲剧,就会一而再再而三的出现。
首先,我们要思考的是,谴责这一群围观的人,有多少社会意义?
毕竟,冰冻水库救人是危险的事情,没有足够的准备,确实谁也不该盲目下水,当然,无动于衷看热闹,是应该谴责的。但是,与其谴责他们的冷漠,不如思考谴责形成这种冷漠风尚的社会坏境!
另外,对直播者的严词谴责,更是不公正。也许,这群人里面,只有这两个直播者,才是热心肠,他们希望通过直播,让更多的人知道,这里正在发生人命关天的大事。试想,假如不是两个路人在直播,假如有山东电视台在直播,那么,这个人获救的机会,一定大上了无数倍,对不对?
或者说,这个人的溺亡,主要原因,不是路人的冷漠,而是公权力的冷漠。如果说,路人的旁观最多是一个品质高尚不高尚的问题,那么,公权力的冷漠,就一定形成是否犯有渎职罪的问题!
也就是说,有必要对这个事件展开调查,看看警察或消防部分,接到民众的报警是什么时间,他们出警援救什么时间,从这个时间上,完全可以判断,当地有关方面是否存在着渎职行为。只有追责公权力在这个事件上的责任,才能让人文关怀逐渐形成一种责任意识,最后形成制度。如果冷漠地放过当地警方的职责,而只来责备路人的冷漠,那绝对是愚民的思维方式了。
不知道溺亡家人是否在为死者鸣冤——虽然是自己溺亡,但如果警方接报而不出警救援,或者耽误援救时机,家人一定可以追诉他们,至少可以得到部分赔偿,也可以多少安慰缓解失去亲人的悲痛吧。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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