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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注意!全市3月1日开启禁渔模式,江边钓鱼要遭罚款

钓鱼杆钓友圈2023-07-20 11:54:26A+A-

近日,春光明媚

在江边垂钓的市民也多了

不过2018年重庆禁渔期即将来临

从3月1日0时起

辖区内的长江、嘉陵江、乌江等

天然水域正式进入禁渔期

到时候在这些地方钓鱼捕捞将被罚

从2017年起,重庆禁渔期调整为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根据市农委2017年发布的《重庆市天然水域禁渔区名录》,重庆境内长江、嘉陵江、乌江干流以及大宁河、涪江、渠江、綦江等117条河流都纳入了禁渔区范围。

禁渔期间,市民如果在上述流域沿岸游钓,则属于违法行为。针对一般游钓行为,执法人员将采取口头教育的形式进行劝导,对于情节严重者,将处以50~200元不等的罚金。

提醒

渔政部门还将协同公安、工商、环保等部门开展禁渔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据了解,在禁渔期、禁渔区采用“电、毒、炸”的方式捕捞天然江河鱼属犯罪行为,将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市农委渔政处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盛期,实行禁渔制度有利于保护产卵亲鱼的繁殖环境、繁殖行为,有利于保护幼鱼的生长发育,是促进渔业资源恢复,保护生态平衡和水生物多样性,以及实现渔业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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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华龙网

记者:荚天宇

编辑:郑玉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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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重庆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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