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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生态检察官】一分院:“立体普法”筑牢长江大保护法治根基

浮漂钓友圈2023-08-14 00:42:26A+A-

2023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正式实施两周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统筹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推动重要江河湖库生态保护治理”的定位部署,连日来,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及其辖区各基层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送法进社区、开展增殖放流、组织志愿者现身说法,全面启动《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活动,多措并举凝聚环境保护社会共识,筑牢长江大保护法治根基,织密生态检察网,用最严密的法治守护好一江碧水、两岸青山。

一分院、渝北:首个生态环境公益服务基地揭牌

3月1日,一分院、渝北区检察院在九曲河湿地公园举行“首批生态环境公益服务基地揭牌仪式”,位于嘉陵江一级支流九曲河河畔的九曲河湿地公园成为渝北区第一批公益服务基地。

活动当天,渝北区检察院将方某等3人的公开听证会“搬”到了基地中。听证会上,方某等3人真诚表示认罪悔罪,并当场签署《自愿参与社会公益服务承诺书》,承诺参与公益服务的内容、时间和次数。

听证会结束后,检察官们向过往群众宣传长江禁渔政策,动员群众发现破坏长江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及时举报,为保护长江“母亲河”作出积极贡献。

江北:开展禁渔期普法宣传

“保护长江生态资源,人人有责。牢记禁渔期,严禁非法捕捞,钓鱼也有限制哟!”

2月27日,为更好保护长江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江北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前往北滨路沿岸多个钓友集散地,以及三洞桥、鎏嘉码头等餐饮聚集地,结合非法捕鱼、水资源污染等案例,向现场群众宣传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仔细讲解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渔”政策,解读常见的非法捕捞行为,接受群众相关法律政策咨询。

沙坪坝:携手和顺茶馆宣传禁捕法规

2月24日,沙坪坝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来到一心村社区“和顺茶馆”,开展长江生态保护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们采取“法律宣讲+现场答疑”模式,结合典型案例为现场群众就污染环境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开展释法说理。

下一步,该院还将深入到“红岩检察官服务基层治理工作平台”以及辖区多个“和顺茶馆”,为辖区居民开展法治宣传,有效提升《长江保护法》在居民中的知晓度和执行力,扎实推动《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北碚:多部门联合开展宣传活动

3月1日,北碚区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正码头共同开展《长江保护法》暨禁钓期启动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通过设立咨询台,长江生态检察官以面对面普法、发放普法资料、提供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向市民群众宣传《长江保护法》的立法背景、重要意义、重点法律条文以及在禁捕区捕鱼的法律责任等禁钓期政策法规,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号召大家以实际行动积极保护长江流域生态环境安全。

此外,活动还通过广播对正码头至澄江码头段沿江两岸市民进行禁钓期政策宣传。

长寿:长邻两地举行检政机关增殖放流活动

2月27日,在《长江保护法》施行两周年之际,长寿区检察院与包含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等在内的9家川渝检政单位,在邻水县黎家镇人和社区举行检察协作框架协议签约仪式暨检政机关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现场,“长邻”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并与现场其他单位一同将5万余尾鱼苗放生到大洪湖中。

活动中,检政机关工作人员还一同登上巡逻艇,通过无人机高空航拍、游艇近地摸排相结合等形式,现场查看了大洪湖长寿、邻水交界处的水域环境、水质情况、沿线河岸生态环境等,为深入开展后续川渝协作工作、共护长江干支流碧水长流打下了坚实基础。

合川:大手牵小手,共筑长江生态保护屏障

2月24日,合川区检察院邀请合川区云门小学学生开展“长江大保护”检察开放日活动。

“同学们,你们知道我们现在制作的鸟巢对长江生态保护有哪些积极意义吗?哪些行为是在破坏长江生态呢?”

活动中,长江生态检察官结合检察职能和办案实例,通过互动问答及邀请同学们“手把手”搭建鸟巢等方式,为在场师生提供了一次“沉浸式”“体验式”长江大保护普法宣传活动,切实增强了法治宣传实践性和趣味性。

“这次活动是一个非常有意义的普法活动,让孩子们在学习实践中为长江大保护的贡献力量,共筑长江生态保护屏障。”云门小学副校长杨庭勇说。

大足:联合开展系列普法 共筑长江保护合力

3月1日,大足检察院联合区公安局,区农业农村委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法治宣传系列活动。

趁着智凤街道赶场日,长江生态检察官向过往群众详细宣传《长江保护法》的具体规定,讲解典型案例中的法律责任,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引导大家知法、懂法、遵法、用法。

此外,长江生态检察官联合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共同前往濑溪河域内流域进行巡河巡岸,对发现的违规垂钓人员进行法治教育和劝阻,并走访辖区多家渔具经销商店,对部分严禁适用的渔具责令下架。相关人员表示将严格遵守《长江保护法》,共同维护良好生态环境。

璧山:多部门携手强化宣传,共护“母亲河”

2月28日,璧山区检察院联合区农业农村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局等部门在长江左岸支流璧南河开展《长江保护法》实施两周年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中,长江生态检察官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向璧南河边正在休闲垂钓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进行现场宣讲,解读长江“十年禁渔”政策,进一步提高群众对长江生态保护的意识。同时走进餐饮市场,突击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售卖长江生态鱼的情况,并现场张贴宣传警示海报。

铜梁:联动法治志愿者宣传《长江保护法》

2月24日,铜梁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前往辖区明月广场开展“长江生态保护集中宣传活动”。

活动中,检察官和“保护长江母亲河法治志愿者”向围观群众发放传单、以案说法,讲述生态保护的重要性。

本次活动共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500余份,接受群众法律咨询30余次,引导了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主动参与到生态保护中来,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潼南:川渝联合举行增殖放流活动

2月24日,潼南区检察院联合四川省遂宁市、蓬溪县检察院、潼南区农委、蓬溪县法院、蓬溪县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现场投放鱼苗5000余尾,为涪江流域生态系统注入新的活力。

据了解,此次活动在遂潼两地共建的川渝增殖放流基地举行,两地检察机关将把收取的生态损害赔偿金用于环境修复,充分发挥基地生态修复、警示教育、普法宣传三大作用,共同筑牢嘉陵江流域生态屏障。

增殖放流结束后,参与单位开展今年首次联合巡江,对涪江水质、沿岸环境、流域周围是否有超标排放等情形进行了实地巡查,并利用无人机航拍取证。随后,各家单位召开工作交流会,围绕如何进一步落实川渝检察协作机制进行探讨,并就公益诉讼、人才培养等方面交流合作达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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