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白塔湖水库发现鳄雀鳝 管理方:已强化巡检,将持续关注
又见鳄雀鳝!日前,有网友称在崇州白塔湖垂钓时发现了外来入侵物种——鳄雀鳝。
5月16日,记者联系上该名网友,其表示,这条鳄雀鳝自己已拿回家养起来了。白塔湖水库管理方告诉记者,事发后已经加强了水域沿岸巡检,还采用活物垂钓等方式进行调查,目前暂未发现更多鳄雀鳝,“后续会加强巡检,持续关注。”
网友张先生告诉记者,这条鳄雀鳝是自己5月13日在白塔湖水库垂钓时发现的,长度有35厘米。负责白塔湖水库日常管理的崇州钓鱼协会工作人员小骆告诉记者:“当天我朋友钓到后,就发微信给我,现在这条鱼已经被朋友拿回家了。”从15日开始,协会已经组织众多钓友用活饵垂钓等方式去调查是否还有鳄雀鳝,截至发稿前,并未发现更多鳄雀鳝。
记者又联系到向阳水库管理站站长王佳,他告诉记者:“我们了解到了这个情况。”为何水库出现了这样的鱼种?王佳和相关工作人员分析认为,这大概率属于个人行为,“我们这里水质很好,时不时有人会来放生。”他推测,放生者也可能不知道这个属于外来入侵物种。事发之后,水库管理方强化了白塔湖水域的巡检。
鳄雀鳝属于外来入侵物种,其原产于北美洲,体长可以达到1.5米。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的《重点管理外来入侵物种名录》(以下简称《名录》),列入了59种危害程度重、扩散蔓延快、防控治理难的外来入侵物种。其中鱼类条目中就包含了鳄雀鳝。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经批准,擅自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责令限期捕回、找回释放或者丢弃的外来物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规定,非法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入侵物种,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成都商报-红星新闻记者 杜玉全 胥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