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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知道的大案系列

钓鱼微信群钓友圈2023-07-26 08:25:09A+A-

你不知道的大案之1997年上海敲头恶魔魏广秀

1997年3月开始,一个罪恶的幽灵频频出没于上海杨浦、宝山一带。在夜间持械敲击单身行走妇女的头颅,然后乘其昏迷倒地之际,将其随身携带的钱物悉数掳掠而去。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敲头幽灵”作案13起,被害人多达14名,其中2人死亡、6人重伤、6人轻伤。

由于“敲头幽灵”神出鬼没,连续作案,一时间,社会上流言蜂起,小道频传,搅得市民尤其是妇女人心惶惶。女士们下夜班不敢独自回家,男士们则纷纷在夜间充当妻女或姐妹们的保镖。连续发生的敲头案让商店里的头盔也成了紧俏商品。

照例声明: 本文是网络创造的小说,声明完毕。故事开始

震惊沪上的系列“敲头案”,是从杨浦闸殷路附近的荒草丛中一具鲜血淋漓的女尸开场的。

这一天是1997年3月18日。下午15时许,同在杨浦区殷行路农贸市场卖菜的刘振玲、胡淑华夫妇开始商量起有关晚餐的事宜来。

刘振玲是江西余干县人,1992年来沪做蔬菜生意。两年后,刘与同是菜贩的女青年胡淑华相识,1995年两人结婚,在菜场附近租了房,先后育有一子一女。平日每到傍晚,一般是女的先回家准备晚饭,男人留守摊位,至天黑方归。

近来,胡淑华发现丈夫总是趁她回家做饭之际与人打牌赌博。虽说是“小来来”,但胡怕丈夫越陷越深,将来难以自拔,所以往往找借口要丈夫回去做饭,由她留下照看摊位。

3月18日这一天的情形也是这样,丈夫按妻子的要求拿了菜后先一步回家去了。

刘振玲万万没想到,此一别,夫妻竟成永诀。

6时许,天下起了大雨。胡淑华收了摊,打着一把红伞,手提一只编织篮,穿着半统雨靴回家。途径殷闸路附近的一块空旷地时,一骑车悄然尾随其后的男青年突然下车,从腰间抽出一把斧头,用斧头的平面朝胡淑华后脑一击,胡“哎呦”一声就倒在地上昏死过去。男子将其拖到路边的荒草丛中,丢下板斧,在其手腕、颈脖处寻找金首饰。未获,又拉开其外衣,从内衣的口袋里翻出人民币50元塞进自己的衣兜内。

雨水打在胡淑华脸上,让她醒了过来,她下意识地用手拉住男子衣服不放。恶贼惊恐万分,从地上拾起斧头,朝胡淑华的头部猛砸几下,胡淑华不动了。

男子又用手死死卡住她脖子不放。可怜胡淑华正值青春年华,却无辜遭到残害。凶手又将胡携带编织篮里的30多元硬币悉数装进自己的口袋。在草地积水里洗净血迹后,把斧头插入腰间,仓皇逃离了现场。

将近晚上8时,胡的丈夫见妻子还没回来,就到妻妹及同乡家查问,未果。刘振玲这才着了慌,于是与亲朋好友一起分头寻找。

至深夜11时,刘沿着殷闸路往北寻找时,远远见有一群人围着。刘急奔上前,发现躺在血泊中的竟是自己的妻子,立即痛哭起来。

数分钟后,杨浦公安分局殷行路派出所及分局刑侦支队民警先后赶到现场,将胡淑华送往医院抢救,但为时已晚。

现场勘验至19日上午8时方才结束,警方得出初步结论:胡淑华系被钝器击打致死。作案动机初步判断为:拦路抢劫。

本来,3.18案已被杨浦警方列为个案侦查。不料,在此以后的数天里,类似的案件接连发生,作案手段大体相同:用钝器打昏被害人后实施抢劫,且作案对象是多位身体羸弱的中年女性。

3月20日晚上10时许,家住宝山淞南三村某号的岑树宝接到妻子施林芳从单位打来的电话,说她马上下班回家。一小时后,岑树宝听到妻子在楼下叫唤他,便打开灶间窗户往楼下看,妻子说忘带楼底铁门钥匙,要他把钥匙用马夹袋裹着扔下去。岑照办了,见妻子从地上拾起钥匙准备去开门,便关窗进房去了。

就在这一瞬间,一条黑影朝施林芳扑去,施的后脑突遭一击,未及发声,人便沿墙根瘫软下去。黑影乘机抢过她的背包鼠窜而去。后查实,包内仅有人民币100余元,还有饭盒、身份证等个人用品。

岑树宝等了两三分钟,未见妻子上楼,觉得纳闷,便又打开窗户朝楼下看去,猛听得有人说:哪能介多血…

他急奔下楼,见一群人围住一个蹲在地上的人。上前一看,妻子满头是血跪在地上,左手捂着头,岑抱住妻子大呼:林芳,林芳,你怎么了…旁边人提醒他:是你老婆么,快送医院!

说话时,派出所民警已经赶到,将施送到吴淞医院,因伤势太重,又立即转送到长海医院。第二天,被害人终因颅骨粉碎性骨折,硬膜下及蛛网膜下出血,脑挫伤而死亡。

施林芳被害后不到24小时,又一起惨案发生在杨浦区军工路上。

21日晚上9时许,44岁的中年妇女郭某乘公交124路至森林公园站下,朝田堵宅方向走去。经过一杂货店时,感觉到身后有脚步声,似乎有人跟着。郭未在意,走了一段路后,郭某走进路旁一简易厕所,人刚蹲下来,头部就遭到一击,失去知觉。

待醒来时,发觉背包已不翼而飞,包内有人民币260元,辣酱两瓶及雨伞等物。当时四周无人,郭某爬着回到家中。后经医院诊查,郭头皮裂伤,颅骨骨伤,构成轻伤。

自此,“敲头案”每日一起,持续不断。

同月22日晚上9时许,“敲头幽灵”窜至宝山区泰和路,尾随单身行走妇女李某。至泰和路700弄某号门口,乘李不备,用钝斧猛击李某面部,致李某颅脑损伤,构成重伤。李某被劫背包一只,内有人民币100余元及微型手电筒等物。

23日晚上9时30分,“敲头幽灵”又出现在宝山区海滨七村,尾随单身行走妇女刘某。用钝斧猛击刘某后脑,致刘颅骨骨折,构成重伤,凶徒劫得刘背包逃逸。包内有人民币600元、钻戒一枚、手表一块、金项链一条。

“敲头幽灵”深夜在杨浦、宝山交界处徘徊,以残忍的手段伤及无辜妇女。种种迹象表明,3.18草地血案也系同一作案人所为,警方决定将此案与其他敲头案一起并案侦查。

“敲头案”震动全市。由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及杨浦、宝山警方联合组建了专案指挥部。各方面信息源源不断汇总到指挥部后,被一一予以分析,通宵达旦进行研究。

从3.18第一起敲头案发生起,警方每天晚上组织千余名公安干警和大批联防队员开展夜间治安巡逻。守候伏击,层层布控,把重点放在案发地周围。

指挥部成员在并串案过程中,对此案形成了几个共识。

一、作案时间地点大多选择在夜间和市郊结合部的偏僻地段,用钝器的背后或侧面袭击被害人致昏迷,实施抢劫。

二、作案对象多选择年龄较大、身材矮小、单身行走的中年妇女。

三、作案以劫财为目的,作案手段凶残,不计后果。

四、根据被害人头部形成的创伤,推断作案工具系铁管、铁棒等容易挥舞的钝器(这时谁也没料到作案工具会是一把斧头的背面)。

五、外来人员作案可能性最大,此人身高在1.7米左右,乘公交车或骑自行车流窜两区作案,其借住地或务工单位就在案发地周围。

此案很大的一个特点就是受害人虽多,但因凶徒是从背后或侧面突然袭击,受害人立即昏迷。所以没有一个受害妇女在苏醒后能清晰地描绘凶手的真面目,这给警方侦破此案增加了难度。

4月1日,潜伏了8天的“敲头幽灵”又出现了。

这一次,凶徒在一夜间连续作案两起。晚上10时30分,在宝山海滨三村附近袭击了中年妇女韩某,韩某颅脑损坏,构成重伤。可能是由于韩某背包内仅有40多元,凶徒嫌钱太少,半个多小时后又在事发地不远处的海滨新村袭击了另一中年妇女周某。劫得的背包内有人民币300余元,手表两块。

其后,4月2日、4日、5日、6日在杨浦、宝山又连续发生五起敲头案。其中6日一夜发案两次,凶徒作案已达到疯狂的程度。

警方也在不断加派人手,把网越张越大。除了杨浦、宝山两区,其他各区也纷纷加强了夜间治安力度。然而,这时“敲头幽灵”再次歇手,连续七天未见其罪恶的身影。

警方张网以待,群众也纷纷加强防范,凶徒按原来习惯夜间作案越来越困难了。他如输红了眼的赌徒,竟将魔爪伸向了两名年逾花甲的老人,并且作案时间由晚上转到光天化日之下。

4月14日中午,110接群众报警,地处军工路上的共青森林公园钓鱼湖边的椅子上有一男一女两名老人被人击伤后已送医院抢救。大批民警迅速包围公园各出入口,并在公园内作了卷毯式搜查,但为时已晚,凶徒逃逸。

在医院里被救醒的63岁周老太惊恐地回忆起被害经过。

当日上午7时45分,她与71岁的老同事朱某相约到森林公园游玩。11时许,两人坐在湖边椅子上吃点心时,冷不防被人从背后用钝器敲击头部,失去知觉。醒来后发现手上一只金戒指没有了,颈上金项链也被劫。她特意说明,被劫项链上一锁片挂件,正面是鸳鸯图案,背面刻有竖排篆体字“明月”两字,这是她儿子的名字。

这条案情迅速被通报到案发地周围各派出所。杨浦分局五角场派出所所长章承煜是个老警察,一听到有一条特征明显的金项链在公园被劫,立即联想到求财的凶徒很可能迅速销赃。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布置治安警到五角场朝阳百货公司黄金柜台了解今日内是否有人来店打造、修理金首饰。

治安警将一份敲头案中受害妇女被劫的金首饰清单递给柜台修理工庄某,并特意提醒他那件鸳鸯图案的金项链。

当庄某看到清单上写着“挂有锁片的马鞭链一根,锁片背面刻有明月二字,正面是鸳鸯图案”这一项时,吃惊不小,当即对治安警说:“10多分钟前有一个男子手持这样的项链来叫我修理过,锁片上确有“明月”二字,是直排的。我称了称,共十多克重,项链扣子已断,有点变形,我帮他修好了,他刚走,你们就来了。”

治安警立即要求庄某陪他们在五角场范围内寻找此人,庄某不敢怠慢,跟着治安警就走。

然而在人流滚滚、车水马龙的五角场要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谈何容易。警察只得将庄某请到派出所,请他再详述事件经过。

原来,包括这一次,此人共来过三次。

第一次是4月3日,他来到柜前,拿出一些金饰品,要求打一手链和一只方戒。

第二次是4月5日下午,他将第一次加工的手链拿出来,又拿出一些项链和戒指,要求将手链加粗。手链经加工后,重量达到50多克,给柜台员工们留下较深的印象。

关于体貌特征,庄某说此人身材不高,在1.7米以内,圆形脸,稍胖。年约30多岁,穿酱红色夹克衫,讲的是带上海口音的普通话。

情报汇报到指挥部,大家当即请铁路公安局的神画手张欣前来描摹嫌疑人的画像。

由于此人来过朝阳店黄金柜三次,且每次逗留的时间较长,员工叙述此人的体貌特征较为详尽。画像画出后,黄金柜台员工一致认为与嫌疑人很接近。

指挥部立即将贴有模拟像的协查通报发送到各级。在那个年代,并没有多少监控。在没有掌握嫌疑人体貌特征的情况下,再多的警力撒到茫茫人海中,也很难有针对性地对目标进行布控,更多是起到防范与震慑作用。

有了模拟画像,侦察人员立即如虎添翼,两天后,就发现了重大线索。

4月16日晚,在宝山淞南地区布控的侦察员查找到了与画像长相接近的可疑人员线索,经查询后发现了此人的落脚点。

当晚11时30分,市刑侦总队重案支队长刘道铭、宝山分局刑侦支队长裘民荪率20余名队员在淞南镇逐渐缩小包围圈,然后扣响嫌疑人暂居的二楼家门。

警方的突然出现,让嫌疑人大惊失色,不及反抗已被突击队员压倒在地。

队员当即搜查了嫌疑人的住所,被害女子的不少挎包,还有许多不同品牌的女子化妆品等物品均赫然在目。当时,嫌疑人已买好了回安徽的车票。

17日凌晨1时许,嫌疑人被押进市看守所特审室。

此人的身份很快查清:魏广秀,26岁,安徽利辛县人,暂居本市宝山区华滨二村,与崇明籍女子项某结婚,育有一子。1989年来沪服役。1993年5月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服刑期间获得减刑一年,于1996年11月刑满释放。回到上海,他干起了贩卖蔬菜和烤羊肉的活,不久,他认为这活太累,干脆歇在家里。此后他一直无业,生活拮据。所收缴的赃物,与被害女子的被劫物品比对吻合,数件金饰品已被加工变形。

4月17日下午1时许,侦察员请朝阳店金柜庄某等工作人员辨认魏广秀是否系本月内连续三次到该店加工黄金首饰的人,庄某等确认:就是此人。

当天,魏广秀被刑事拘留。警方历经29昼夜艰辛征战,震惊沪上的“敲头案”终于水落石出,“敲头幽灵”终于显出原形。

到案后,魏广秀开始以沉默作对抗,拒不交待自己的罪行。相持10多个小时后,在大量证据面前,魏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主动要求提审,陆续交待了自己的罪行。

以下是他部分供述。

问:从3月18日至4月14日,你一共作案多少次?

答:13次。

问:这13起案件是几个人干的?

答:我一个人。

问:你为什么在杨浦和宝山两个区作案?

答:我曾经在五角场地区当兵,对这块地方比较熟悉。

问:作案的目的是什么?

答:为了钱。

保护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警方的天职。千余名公安干警顶着压力,殚精竭虑奋战29个昼夜,使“敲头幽灵”现出原形,将魏广秀人赃俱获,这起社会影响极大的刑事案件终于水落石出。

至4月底,公安机关共查实无误13起“敲头案”。5月29日,上海市二中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魏广秀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魏广秀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一审判决后,魏广秀与前去采访他的记者有过这么一段对话。

问:你犯下如此深重的罪孽,为什么还要上诉?

答:我犯抢劫罪,对死者和伤者带来极大的痛苦,对自己家人带来伤害,这是法律不允许的,社会不允许的。我经常沉浸在无穷无尽的追悔之中,追悔自己的行为极其凶残,人为什么要等到失去自由,才明白它的价值和意义呢。那些还没有犯罪的可以以此为戒,这个代价实在太大了。现在我知道错了,我只想争取活下来的机会,以劳动偿还犯下的罪过。

我们可以看到魏广秀的求生欲望是如此的强烈。但他是否考虑到被他强制剥夺生命、伤害的人,以及他们的家人正在承受多么大的痛苦,是否体会到曾经在敲头案阴影笼罩下人们的感受!

作为一个26岁的成年人,魏广秀精神健全,犯罪的主观显而易见,其刑事犯罪主体身份是适合的。需要说明的是,魏广秀作案过程中导致了多人死亡,但他作案的动机是为了谋财,而不是害命。因此法院没有按故意杀人的罪名定性,而以抢劫定罪。

尽管魏广秀在为自己辩护时声称作案只是为了抢人钱财,本不想伤人性命,自信“只打一下,不会打死人的”。但客观上,多次抢劫,数额巨大,致人重伤和死亡。纵观本案,魏广秀完全是死有余辜。

6月12日,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6月13日下午3时许,法官宣读了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下达执行死刑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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