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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案解析 | 钓鱼触电死亡,责任到底该谁担?

黑坑技巧钓友圈2023-07-26 08:04:51A+A-

案情简述

张某是资深钓鱼爱好者,一日,刘某邀请张某一起去老家小河钓鱼玩耍,两人钓鱼的位置是无人管理的公共水渠,且上面刚好设有高压输电线路,附近有明显的警示标识,警告大家不要在此处钓鱼,有触电危险。但两人看到后皆没有将此警示放在心上,后在钓鱼途中张某钓鱼竿不慎与上空架设的高压线接触触电,刘某发现后立即拨打120报警,但张某仍然经抢救无效去世。张某家人悲痛万分将刘某与高压线供电公司一起告上法院,那张某的死亡到底应该由谁来负责呢?

律师分析

对于因钓鱼触电而引发的侵权纠纷,案涉多方当事人的,其侵权责任划分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于高压供电公司来讲,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本案受害人张某因触碰高压电身亡,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供电公司不能证明案涉损害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是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故应当由该高压电线的经营者承担无过错责任。但是其高压电线的设置符合法律的相关规定,且在附近设置了明显的警告标识,其责任主体并不在供电公司,可以减轻供电公司的责任。对于同行者刘某来讲,虽然张某是在其邀约下起意去钓鱼,但是刘某在发现张某触电后及时报警,已经履行了救助的义务,在本案中并无过错,因此不应承担责任。

部分图片来源于网络

对于受害者张某自身来讲,本案中张某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外出钓鱼的常识包括危险性、鱼竿的导电性均应当知晓,且张某钓鱼的地方设置了明显的禁止垂钓的警示标语,因此张某选择垂钓地点时应该知道垂钓点上方架有高压线,同时也应该知道高压线下禁止垂钓的规定,其选择在此垂钓自身明显具有过错。张某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导致鱼竿碰触到高压线,因疏忽大意导致触电死亡,故其对损害后果的发生具有相当大的过错,应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

律师建议

钓鱼是一项老少皆宜且深受大家喜爱的活动,然而因钓鱼触电而引发的悲剧却屡见不鲜。广大钓友在选择垂钓地点时需注意周围环境,严禁在禁止垂钓的地方钓鱼,远离高压电线,提高自身安全安全防范意识。高压输电路线的经营管理者,应当尽到安全警示和安全管理义务,定期检查和维修电力设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在保护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保障自身权益。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地下挖掘活动或者使用高速轨道运输工具造成他人损害的,经营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受害人故意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责任;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经营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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